2024年1月2日,廣東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印發《東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若干措施(2023-2025年)》,大力發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大型建筑、工業園區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系統,建設形成西北區、西南區和東區三大區域以天然氣熱電聯產為主的清潔發電基地。逐步、有序推進加氫站建設,優先保障公共交通示范項目需求。大力推進電能替代,在全市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推廣電弧爐、電鍋爐、電窯爐、電加熱等技術。在松山湖、濱海灣等重點區域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園區、綠色低碳示范園區建設。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逐步推動出租車(含網約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替代,加快輕型貨車、垃圾清運車、灑水車等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有序推廣營運類新能源中重型貨車,鼓勵私人購買及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推動氫能源汽車應用和加氫站建設。推動運輸船舶LNG清潔動力和純電動改造,推廣應用新能源船舶。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東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若干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
東發改函〔2023〕35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有關單位:
《東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若干措施(2023-2025年)》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東莞市科技局
東莞市財政局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
東莞市農業農村局
東莞市商務局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東莞市水務局
2023年12月27日
東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若干措施
(2023-2025年)
為系統推進重點領域清潔生產,全面提升清潔生產水平,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廣東省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實施方案(2023-2025年)》,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東莞市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若干措施。
一、突出抓好工業清潔生產
(一)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以企業為主體,以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為重點,以綠色制造服務平臺為支撐,持續推進綠色化改造升級,推動產業低碳化、循環化、集約化發展,加快培育節能環保產業,持續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力爭布局一批戰略性產業項目。以電子信息、電氣機械、紡織服裝、食品、造紙五大支柱產業和家具、玩具、化工、包裝印刷四大特色產業為重點,引導企業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實施綠色化改造。鼓勵電子、機械、紡織等行業龍頭企業構建上下游聯動的綠色低碳產業鏈供應鏈,帶動上下游企業同步實現綠色低碳發展。選擇一批綠色低碳基礎好的工業園區、企業,開展工業園區、企業(項目)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建設。
(二)加強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清潔生產評價
建立管理控制清單,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分類處置、動態監管。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嚴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增量項目,不予審批不符合能耗雙控要求的新項目。對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嚴格實施節能監察,推動能效水平持續提升。加大對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企業和生態園區的清潔生產審核指導力度,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引導工業項目入園集聚發展。嚴格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業布局,新建、擴建石化、化工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推行生產廢水再回用,鍋爐、除塵、綠化等優先使用再生水。
(三)加快燃料原料清潔替代
大力發展清潔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大型建筑、工業園區建設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系統,建設形成西北區、西南區和東區三大區域以天然氣熱電聯產為主的清潔發電基地。逐步、有序推進加氫站建設,優先保障公共交通示范項目需求。大力推進電能替代,在全市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推廣電弧爐、電鍋爐、電窯爐、電加熱等技術。在松山湖、濱海灣等重點區域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園區、綠色低碳示范園區建設。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和市政污水處理廠,積極推廣國家鼓勵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等,推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資源化利用。
(四)大力推行重點行業清潔低碳改造
全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以火電、石化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節能減排診斷,建立能效、污染物排放先進和落后清單,系統推進節能改造升級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提高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綠色化水平。建立東莞市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清單化制度,進行臺賬化管理。進一步拓寬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工作范圍,圍繞市內重點任務,在VOCs排放重點企業、石馬河及茅洲河流域重點污染源、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環保專業基地內的重污染企業范圍內推動重點行業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發展節能環保綠色裝備,采用先進適用清潔生產工藝技術,開展玻璃、陶瓷等行業升級改造,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氨氮等污染物。推動制漿造紙、發酵、印染、電鍍等行業生產過程清潔化工藝技術改造,削減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持久性有機物等非常規污染物。深入推動園區循環化發展。加強統籌規劃園區空間布局和產業布局,構建清晰的循環經濟產業,從產業連接循環化、用料無害化、生產清潔化、廢物資源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清潔生產普及化等方面,提升園區循環化水平。重點推動粵海裝備產業園、濱海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虎門港綜合保稅區及水鄉新城開發區循環化改造。
二、切實加強農業清潔生產
(五)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新模式
大力實施種植業清潔生產工程、清潔養殖工程、鄉村清潔工程,建立農業清潔生產監控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加快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推進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有序推進煤改氣,充分利用農村資源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探索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模式,落實整鎮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項目,開展太陽能光熱應用。以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龍頭企業、休閑觀光農業示范點等為重點,深入推行農業清潔生產,逐步形成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典型案例。
(六)推動農業生產投入減量
加強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等各環節規范化管理。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生產經營者和市場經營者主體責任,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測體系、追溯體系和信用體系。開展“綠色農資”行動,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減少農藥使用量。按照綠色、生態、高效的要求,鼓勵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休耕和輪作,推行清潔生產、種養循環等生態農業。積極推廣緩釋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寬畜禽糞肥、秸稈和種植綠肥的還田渠道。加強飼料生產經營指導和監管,持續推進飼料“禁抗”,鼓勵替抗飼料的研發。加強獸用抗菌藥治理,開展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減量化行動,加強獸藥經營追溯系統管理,落實二維碼追溯制度。
(七)提升農業生產過程清潔化水平
推廣測土施肥、水肥一體化施肥、化肥深施等先進技術,配合施用有機和無機肥,建立良好的耕作制度。推廣先進的農藥施用方法和技術,提高農藥利用效率。加大農機報廢更新工作力度,推進農機節能減排。加強拖拉機源頭監管,定期為當地農戶免費辦理拖拉機入戶和年檢。加大農藝節水技術推廣力度,提高水肥資源利用率。實施農業節水行動,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及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要求。加強溫室大棚、噴滴灌系統、沼氣工程等設施農業裝備建設,引入先進農產品加工技術、裝備以及污染物處理設施,減少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粉塵等污染物排放。開展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重點在荔枝、香蕉、蔬菜、花卉等產業領域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實現生產設施、過程和產品標準化。推廣健康生態水產養殖模式,鞏固和扶持全市傳統特色精品水產養殖,積極創建國家、省、市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
(八)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源頭減量,推進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推廣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探索建立廢舊農膜回收機制。督促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履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義務,推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轉運、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加強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臺賬管理,強化畜禽糞污處理技術指導,鼓勵在規模種植基地周邊建設農牧循環型規?;笄蒺B殖場,提倡糞肥就近還田利用,促進種養結合循環發展。推動建立市級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探索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模式。加強環境友好型種植業示范工程和牲畜廢棄物治理示范工程建設,促進源頭控制、過程攔截、末端治理與循環利用結合發展。
三、加快推行服務業清潔生產
(九)強化重點領域節能節水
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優先采購使用綠色產品。鼓勵商場、超市、住宿、餐飲等領域以及醫院、學校等公共機構開展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和節能改造。推動餐飲、娛樂、住宿、倉儲、批發、零售等服務業采用節能、節水和其他有利于環境保護的技術和設備,推廣使用節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等節水器具。從嚴控制洗浴、高爾夫球場等高耗水服務業用水,優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全面推廣循環用水技術工藝。推廣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加強項目源頭管理,貫徹海綿城市理念,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項目申請報告必須含有海綿城市專章,海綿城市相關工程里的雨水資源利用率指標作為重點審查內容。積極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促進全市各級公共機構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進節水型單位創建工作,督促公共機構做好節水改造和節水技術、器具的推廣應用。
(十)積極發展綠色餐飲
推廣可循環利用餐具,逐步減少使用一次性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鼓勵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塑料替代產品。推進餐飲節約常態化,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反對食品浪費,供應小份菜,提示適量點餐,提供分餐服務,提醒餐后打包。推動中央廚房示范建設,推廣應用“生產基地+中央廚房+直營網點”的供銷模式,依托一批大型食材供應鏈及中央廚房項目、食品行業龍頭企業,支持開展中央廚房示范建設,提升產業附加值和核心競爭力。培育、遴選一批綠色餐飲典型。支持行業協會通過舉辦經驗交流會等方式組織餐飲企業總結推廣綠色餐飲發展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在全社會營造“綠色生活、綠色發展”的良好氛圍。
(十一)加強塑料污染綜合治理
落實推進《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階段性工作目標,餐飲、娛樂、住宿、物流、批發、零售等服務性企業要堅持清潔生產理念,改善服務規程,減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全市范圍內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過設置自助購買機、提供續充型洗潔劑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推動電子商務、外賣、快遞等行業包裝減量與可降解包裝替代、包裝物循環利用,逐步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強化企業綠色管理責任,推行綠色供應鏈管理,充分發揮大型品牌企業的綠色供應鏈管理引領作用,推進綠色采購,減少不可降解塑料的使用和污染物產生。重點抓好“9218”工程目標任務落實,力爭市內實現綠色包裝全面應用,提升循環中轉袋、循環包裝箱等可復用包裝的應用比例。加強郵政業用品用具質量監管,動態管理用品用具生產企業名錄,強化產品抽檢結果運用和公開曝光力度,提高快遞包裝綠色認證產品應用比例。
四、大力推動建筑業清潔生產
(十二)推動新建建筑用能清潔化低碳化
加強新建建筑節能監管,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省建筑節能標準,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水平。對超高超大公共建筑項目,實行建筑節能設計方案專項評估制度。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太陽能光熱系統在中低層住宅、酒店、宿舍、公寓等建筑中應用,積極推廣高效空氣源熱泵技術及產品,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推進建筑全裝修和裝配化裝修,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推廣全裝修,倡導菜單式全裝修,推進裝配化裝修技術在公共住房以及酒店、醫院等公共建筑項目中的應用,推廣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提高裝修品質。開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設,鼓勵國有資金參與投資的項目因地制宜按超低能耗標準進行建設。
(十三)強化既有建筑提質改造
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推廣實用型節能改造技術措施應用??茖W編制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鼓勵老舊小區參照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尊重居民意愿科學確定改造內容和標準。強化綠色建筑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對綠色建筑的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的主體責任,推動物業管理單位加強綠色建筑運行能耗、環境數據收集統計,保障綠色建筑運行滿足管理制度完備、圍護結構完好、設施設備和相關系統運行正常、節電節水和環境指標達標、排放和處置符合規定等要求。推進市政供水管網更新改造,提升供水管網漏損控制水平。加大公共機構節能技術改造投入及節能管理工作建設力度,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與示范工程,加快重點耗能設施設備節能改造。
(十四)全面推行綠色施工
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強化裝配式建筑設計對部品部件生產、安裝施工、裝飾裝修等環節的統籌,提高標準化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培育具備相應技術能力和經驗的裝配式建筑全過程咨詢機構,鼓勵本地龍頭構件生產企業、裝配式咨詢單位、施工企業資源整合,助力產業鏈上下游快速發展,實施從設計、構件生產、現場安裝施工的一條龍服務體系,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行全鏈條信息化管控,提升裝配式建筑管理水平。大力推動綠色建材應用,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推動施工現場優先使用節能燈具,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噪聲、揚塵、污水、建筑垃圾等納入建筑業清潔生產管理范疇,推動建設一批建筑領域清潔生產企業。持續推進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節水“三同時”管理。
(十五)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控
加強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裝備研發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廣。出臺進一步推進東莞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及再生產品推廣應用相關政策,明確使用部位、應用比例等具體要求。引導企業積極開展再生骨料強化技術、再生建材生產技術、再生細粉活化技術、專用添加劑技術等研發。推廣應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鼓勵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磚等新型綠色建材,拓展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應用領域。加大日常檢查和建筑垃圾源頭管控力度,加大對涉及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嚴格依法依規處理違規違法行為。建立房屋建筑工程(含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礎工程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制度,加強拆除工程建筑垃圾資源化管理,推進各類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規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轉和資源化利用場所建設運營管理。
五、扎實開展交通運輸清潔生產
(十六)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和組織方式
推動新技術與交通運輸行業深度融合,強化數據資源賦能交通發展。重點推進智慧交通小腦、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與指揮調度平臺等項目建設,推動建成交通領域信息數據高度覆蓋、深度融合、共享共用,指揮聯動、業務協同的智慧交通系統。實施公交優先戰略,系統整合常規公交、軌道交通體系,推動高效銜接換乘,全面提升公共交通出行便捷性,研究建立電子套票、月票等方式優化公共交通票價體系,鼓勵市民更多地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加快公路貨運向鐵路和水運轉移,推動江海聯運、水鐵聯運、甩掛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模式。完善貨物樞紐和客運樞紐,加快零距離換乘、無縫銜接交通樞紐建設,完善城市道路系統規劃建設,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城市交通體系。優化慢行綠道系統。加快推進綠色郵政快遞車輛配送,優化城市貨運和快遞配送體系,推廣智能快件箱等末端配送的設施使用。
(十七)推廣使用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逐步推動出租車(含網約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替代,加快輕型貨車、垃圾清運車、灑水車等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有序推廣營運類新能源中重型貨車,鼓勵私人購買及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車。研究推動氫能源汽車應用和加氫站建設。推動運輸船舶LNG清潔動力和純電動改造,推廣應用新能源船舶。加快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健全由快速公交、常規公交和特色公交組成的城市公交體系建設,提倡低碳出行,鼓勵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十八)推動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統籌規劃布局交通線路和樞紐設施,優化工程設計,集約利用土地、線位、岸線等資源。積極推廣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中的應用。加大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在運輸裝備中的應用,全面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推進充電設施標準化、充電網絡互聯互通。合理建設內河船舶LNG加注站,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和應用,進一步提高東莞港岸電設施覆蓋和使用率。
六、強化科技產業支撐
(十九)加強科技創新引領
加強清潔生產領域重大、關鍵、共性技術和裝備等方面的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創新性研究。圍繞產品綠色設計、工業節能降碳、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污水資源化、農業節水灌溉控制及綠色防控、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固體廢棄物資源化等方向,集中資源有針對性持續開展技術創新。加快松山湖科學城大科學裝置建設,統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重點實驗室、高等院校、龍頭企業資源,打造一批聯合實驗室,組建一批由龍頭骨干企業牽頭的創新聯合體,組建一批構建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平臺。
(二十)推動清潔生產技術裝備產業化
積極引導、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清潔生產技術和裝備,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清潔生產核心技術裝備的骨干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發展高效節能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熱泵、余壓余熱利用、動力電池柔性控制和梯級利用、綠色數據中心等技術裝備。發展低能耗、分散式、模塊化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環境監測、固廢處理、退役動力蓄電池處置利用等環保技術裝備。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應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和裝備。發揮清潔生產相關社會組織作用,大力推進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清潔生產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加快清潔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產業化發展。
(二十一)大力發展清潔生產服務業
以市場為導向,積極發揮清潔生產咨詢服務機構的作用,建立清潔生產專家庫,為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實施、評估驗收等提供技術服務。按照統一的驗收機制提供清潔生產專家庫和評估驗收等專業服務,加快清潔生產審核進度。支持服務機構的聯合協作及技術交流,為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提供高效、專業化的服務。加強對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監督,規范清潔生產審核服務,提升咨詢服務質量。支持能源管理、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綠色(生態)產品設計及綠色建筑設計等服務產業發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清潔生產核心技術裝備的企業和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的清潔生產服務機構。
(二十二)加強綠色清潔生產行業人才培養
加強清潔生產服務機構專業培訓,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的清潔生產服務機構。強化清潔生產管理人才和技術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分層次、分類別開展清潔生產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企業相關負責人員能力培訓,提升清潔生產管理和技術人員業務水平。建立清潔生產行業人才需求庫和信息庫,加強與人才服務機構的戰略合作,靶向引進清潔生產行業人才。依托東莞理工學院、大灣區大學等教育資源,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現代產業體系布局,促進學科交叉創新,推動專業跨界融合,構建完善的一流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為清潔生產行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十三)提升清潔生產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推行企業清潔生產,通過全過程智能化監控系統對污染物產排污進行精準監管,全面提升區域工業污染治理水平。充分利用“廣東省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評估驗收管理平臺”,嚴格對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考評,對清潔生產技術服務單位審核咨詢服務水平、報告質量進行量化評分,對于服務質量低劣的達不到審核要求的,予以通報、公告,接受公眾監督。推進物聯網、空天地等平臺在綠色制造、清潔生產領域的應用,探索提供清潔生產信息化公共服務。聚焦石化化工、建材、紡織、造紙等重點行業,實施生產工藝深度脫碳、原材料替代、工業流程再造、電氣化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利用等綠色低碳技術試點示范。
七、深入推進模式創新
(二十四)創新重點行業企業清潔生產推行方式
推動重點污染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推廣綠色基礎制造工藝,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促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鼓勵市屬國企和其他大型企業集團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完善內部清潔生產推行機制。推動在工業、農業、服務業、建筑、交通運輸等行業開展清潔生產先進示范建設。圍繞水和大氣,突出抓好印染、造紙、化工、電鍍、建材、醫藥等重點行業,全面推動大中型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二十五)推動清潔生產審核管理模式創新
實施差別化清潔生產審核制度。對于“雙超”、“雙有”、“高耗能”及重點監管企業,嚴格按照清潔生產審核及驗收工作流程開展清潔生產工作。對于生產工藝簡單、環境影響較少的企業,采取快速清潔生產方式,簡化審核流程,減少審核工作時間,提高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效率。制定年度清潔生產審核計劃,明確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范圍、程序和辦法。推動建立完善第三方評估驗收服務制衡管理機制。對市內提供清潔生產技術服務的第三方機構,通過公開招標、社會公示、服務質量通報等方式對清潔生產評審技術方實施動態監管、優勝劣汰;政府購買清潔生產評審技術服務機構對批次名單企業實施技術性審查與成果驗收,確保市內重點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在企業評估驗收過程,政府購買清潔生產評審技術服務機構和企業所委托的清潔生產服務單位之間建立對技術能力、服務質量的互評互論環節;企業對于政府購買評審技術服務機構和清潔生產服務單位進行服務質量評分及滿意度調查。
(二十六)探索區域協同推進清潔生產
強化資源環境布局調控,全面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制度,分流域、分區域、分行業實行差別化的環保準入管理,持續推動落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制度,推動企業建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部門及鎮街(園區)的溝通協調機制,強化應急管理能力建設。選取金屬制品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造紙和紙制品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等六大典型行業進行區域分布分析,選取典型鎮街作為試點區域,選取典型企業作為重點對象,開展針對工業固體廢物的簡易流程清潔生產專項審核創新試點,探索實施差別化、集中連片快速清潔生產審核。培育集聚一批綠色低碳型企業,推廣一批適合全市實際的工業園區、共性工廠循環低碳管理模式,不斷提高產業園區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污染物和碳排放。進一步推動“清潔生產伙伴計劃”,加強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合作,結合“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深入推動我市港資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工作,深入推動東莞市與香港兩地企業節能環保、清潔生產及資源利用方面的合作。積極開展與省內外有關組織、政府部門的清潔生產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研究和借鑒國際國內先進經驗,促進技術、人才和信息交流,全面提升我市清潔生產水平。
(二十七)推進市場化機制改革創新
健全綠色金融體系,有效發揮普惠性貨幣政策工具和碳減排領域專項政策工具功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清潔生產技術研發、清潔生產重點項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點領域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國家節能減排、循環經濟專項、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創新抵押方式,發展適應清潔生產需求的綠色融資產品;拓展綠色融資渠道,積極推動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募集資金用于清潔生產項目。探索推動達標企業通過清潔生產技術升級改造實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穩定削減量、節能量,在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節能任務的基礎上,可按相關規定將富余指標進入排污權、用能權交易市場交易,或用于企業自身發展所需的產能擴容及新產品新增產量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標。
八、完善組織保障體系
(二十八)加強組織落實
市發展改革局加強組織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清潔生產促進工作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抓好各項措施實施。市生態環境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水務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
(二十九)加強政策激勵
財政部門積極探索有效方式,支持清潔生產工作。落實節能節水、環境治理、環境服務、環保技術與裝備、資源綜合利用等有關財政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和評價認證結果應用,將其作為階梯電價、水價、水資源費、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管控等差異化政策制定和實施的重要依據。在政府采購(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中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探索建立強制性清潔生產激勵制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實施清潔生產審核過程中,投入較大,且取得節能降耗、減污增效明顯效果的清潔生產改造項目,優先推薦項目實施單位申報國家、省相關試點示范項目。健全環境信用評價,堅持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相結合,不斷擴大參評企業覆蓋面,實現信用數據的實時推送、歸集入庫和動態評價。
(三十)加強標準建設
鼓勵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專業機構、龍頭企業研究制定各相關行業清潔生產團體標準、行業清潔生產技術規范等。加強清潔生產數據統計分析,探索建立企業清潔生產績效年度報告制度。規范及統一清潔生產企業審核和驗收的流程及要求,規范技術服務機構的相關標準。制定東莞市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指南、先進技術庫,為廣大企業提供技術指引。
(三十一)嚴格執法監管
清潔生產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節能、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和相關考核。持續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評估或驗收,創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清潔生產評估及驗收率。對歷年來已公布名單的重點企業清潔生產開展情況進一步梳理,深挖原因、重點突破,優先保障列入國家及省考核的涉重企業、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企業、危險廢物重點監管源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繼續強化執法工作,對納入名單中無正當理由拒不開展清潔生產的重點企業依法處理。
(三十二)鼓勵全民參與
深入開展清潔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部門鎮街官網、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等方式宣傳清潔生產技術、法規政策、管理制度和典型案例等,提升社會公眾的清潔生產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推行清潔生產的良好氛圍,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每年組織開展不少于1場次強制性清潔生產主題宣講會/培訓會,及時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以點帶面形成示范效應。鼓勵相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積極組織清潔生產國際會議、行業展會、專業論壇等,開展多形式的經驗交流和技術推廣。鼓勵清潔生產領域的國內外交流合作,學習借鑒先進經驗,促進人才、技術和信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