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珠海金灣區平沙鎮一公司發生火災。所幸消防救援人員很快到場,將火撲滅。現場無人被困。
經初步了解,起火建筑為四層廠房,主要用于生產電池。著火部位為該建筑三層西側,著火物質為已完成生產的電子煙鋰電池。火勢正處于猛烈燃燒狀態,濃煙滾滾,所幸現場無人員被困。
7時30分,轄區消防站到達現場,消防員立即進行出水撲滅。9時30分現場明火被撲滅,10時38分現場處置完畢。確認現場無復燃可能后,消防員撤離現場。
據了解,此次火災過火面積約5㎡,火災燒損若干鋰電池及雜物等,財產損失2萬余元,現場無人員傷亡。火災原因為該公司第三層靜置房東北側鋰電池自燃引發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