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國內最強用戶側儲能支持政策
廣東省于2023年明確提出將新型儲能產業打造成戰略性支柱產業,故同年6月5日,廣東省發改委和能源局共同印發《廣東省促進新型儲能電站發展若干措施》,該政策分別從儲能應用、政策支持、運營調度機制、項目建設管理和保障等五方面給出了具體的25條促發展措施。
其中在強化政策支持部分提出“用戶側儲能項目使用產品經認定符合先進優質產品標準規范的,其儲能設施用電量單獨計量,電價參照全省蓄冷電價政策執行”,該條措施針對當下以峰谷套利為主要盈利手段的工商業儲能可謂最強支持政策。
2.蓄冷電價概述
蓄冷電價的適用范圍是使用蓄冷技術的中央空調系統(在夜間電網低谷時段采用電制冷機制冷并以冰等形式儲存,待白天電網高峰用電時利用冰融化所釋放的冷量滿足高峰空調負荷需求或生產工藝用冷需求)。其本質與工商業儲能設施類似,均可實現用電負荷的“削峰填谷”,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目前,我國絕大部分省份并未單獨出臺蓄冷電價,僅廣東省、江蘇省、安徽省和海南省等地有單獨蓄冷電價政策。江蘇省蓄冷電價執行平段與谷段形式,而安徽省和廣東省采用峰平谷形式,以用戶對應電價類型平段電價為基準,峰平谷電價比例為1.65:1:0.25。故低谷電價為全國最低。
表1 部分省份蓄冷電價情況
數據來源:EESA數據庫
3.政策影響(針對廣東省)
首先,廣東省蓄冷電價以代理購電用戶電價為基準,峰平谷比價為1.65:1:0.25,而珠三角五市峰谷分時電價(2024年1月)的峰平谷比價為1.7:1:0.38。蓄冷電價較分時電價峰時電價小幅下降,但谷時電價下降幅度巨大,谷時充電成本大幅下降,同時峰谷價比從4.47變為6.6,峰谷價差進一步擴大。
數據來源:EESA數據庫
其次,雖峰谷價差進一步擴大,但對于工商業儲能項目收益影響幅度有限,較代理購電模式下IRR僅提升0.5%。以廣東省珠三角五市1-10kV單一制電價(2024年1月)為例,設備選用1MW/2MWh系統,項目周期10年,盈利模式僅考慮峰谷套利(實際還有虛量和需求側響應),代理購電模式下項目IRR為16.62%,蓄冷電價模式下項目IRR為17.1%。
表2 測算參數
表3 代理購電與蓄冷電價測算對比
再次,蓄冷電價雖然對廣東省工商業儲能經濟性提升較為有限,但結合鼓勵措施中的其他政策和已頒布的地方補貼政策相結合,用戶側的儲能發展得到了極大力度的鼓勵和規范,這使得廣東省在工商業儲能技術規范、政策扶持及產業發展多維領域領先全國。
表4 2023Q4廣東省補貼政策匯總
數據來源:EESA數據庫
最后,用戶側儲能若想按照蓄冷電價標準執行必須滿足使用產品認定(符合先進優質產品標準),但現階段定義產品是否滿足先進優質標準尚無明確準則,故具體實施存在相應不確定性。
4.總結
廣東省為鼓勵用戶側儲能的發展允許以蓄冷電價計量的政策發布有效推動了用戶側產業發展,結合23年Q4所發布的用戶側儲能補貼政策,在當下以峰谷套利為主要盈利手段的發展階段,可切實有效的幫助降低儲能設備投資成本和運營成本,從而提高電站收益率,有助于吸引更多資本進入廣東省工商業儲能領域,提升行業發展規模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