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洞頭2號海上風電項目擬建溫州市洞頭區東南部海域,風電場中心離岸距離約47km,場址呈四邊形,東西長約12.5km,南北寬約2.2km,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451萬㎡,海域使用面積約206.5205萬㎡。
項目擬建設總裝機容量200MW的海上風電項目,設置1座220kV海上升壓站和1座陸上集控中心。風電場所發電量通過35kV匯流后送入海上升壓站,升壓至220kV后通過一回220kV海纜送入220kV陸上集控中心,再通過一回220kV線路送入系統站,線路具體接入方案以相關部門審查批復為準。本工程總投資為296183.47萬元,由溫州洞頭運海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負責開發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