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梳理,全國31個省(市、直轄市,港澳臺地區除外)新能源項目廢止建設情況,從2023年初至今,累計有11個省份超過30GW的新能源項目指標被廢止。
11個省份分別是內蒙古、山東、貴州、江西、安徽、河北、山西、河南、湖北、甘肅、遼寧。項目廢止最多的省份是內蒙古,廢止容量達7080.63MW,其次是山東省,廢止容量達6973.02MW,隨后是貴州省,廢止容量達5525MW。
從項目廢止原因來看,遭遇廢止的風、光發電項目普遍存在備案時間過長的問題,尤其受過去幾年疫情影響,部分項目在核準有效期內無法及時開工。
內蒙古項目清理原因是為全面實行市場化新能源項目“能進、能出”機制,企業可隨時申報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也可隨時申請廢止已獲批但難以推進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避免無法實施的新能源項目圈占土地等資源。
此外,從各省發布的風、光發電項目廢止名錄看,廢止原因除核準有效期內未及時開工和完成并網外,觸及生態紅線、環境評估不合格、建設條件不允許等也是幾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