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陽光電源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陽光新能源近日通過增資擴股方式引入投資者安徽鐵基新能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浙江富浙富創股權投資合伙企業。兩家企業向陽光新能源合計增資3.47億元,其中2738.753萬元用于新增股本,31961.247萬元計入資本公積。
本次增資完成后,陽光新能源的注冊資本將由149946.0959萬元增加至152684.8489萬元,陽光電源持有陽光新能源的股權比例將由82.9437%減少至81.4559%,陽光新能源仍屬于陽光電源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
陽光電源表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陽光新能源增資擴股引入投資者,有利于優化陽光新能源的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其融資能力,增強其資金實力,滿足其經營資金需求,保障各項業務的順利開展。
值得注意的是,鐵基新能與富浙富創入局陽光新能源,附帶了回購條約。若陽光新能源未能于交割日起36個月內實現被投資人一致認可的證券交易所受理的合格申報,投資人有權要求控股股東回購投資人要求其回購的股權。
此外,本次增資協議中的股東條款提及,陽光新能源的控股股東及其所控制的企業不得與陽光新能源所從事的業務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前述陽光新能源所從事的業務指風電、光伏、儲能等新能源電站的投資、開發。
陽光新能源各方股東同意,為陽光新能源完成合格上市之目的,投資人于前述享有的所有特殊權利應于陽光新能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申報基準日不可撤銷地自動解除且自始無效。
需要注意,若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未能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增資協議自動解除。如投資人已支付增資款的,陽光電源退還增資款并按3%年化利率承擔相應期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