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主辦的“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發展論壇在廣西南寧召開。協合運維董事長兼總經理陸一川從資產運營的視角,為推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穩妥實施貢獻智慧。
“ 他指出,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的資產特性和市場變遷將引發運營管理邏輯的深入變革,數字化將在提升后服務質量中發揮關鍵作用。”
01
分散式新能源資產的
“聚”與“散”
3月25日,《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正式印發,為推動農村地區風電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了政策支撐。
“風電下鄉”作為一種新的項目開發模式,屬于分散式風電在鄉村場景下的典型應用,在開發建設、投后管理上都將面臨挑戰。
與尚處于起步階段的分散式“鄉村風電”不同,分布式光伏的產業發展已日趨成熟。
以往,分布式光伏的運維往往由開發商或承包商自行承擔,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專業分工的不斷細化,越來越多的資產持有者開始尋求與專業的第三方運維服務商進行合作,這一趨勢在過去一至兩年內尤為明顯。
在市場機制的主導下,分布式光伏資產呈現出兩個典型特征:
其一,資產的地域集中度高;
75%的項目都集中在開發條件較好的山東、河南、浙江、河北、江蘇、安徽和廣東這7個省份。
其二,投資主體多元、分散,資產規模集中度低;
體現在投資者的類型眾多,項目單體容量呈下降趨勢,部分裝機大省新開發項目的平均容量已降至1MW左右。
未來,分散式風電可能也將沿襲分布式光伏的發展軌跡,呈現出相似的演進路徑。
02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服務的
下一站:外賣?
對比各類發電形式,如火電、水電、集中式風光、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戶用光伏等,在電站的單機容量、地域集中度(在相對地理空間內的電站密度),以及運維側的技術復雜度、服務管理范圍等維度存在較大的差異。
各類發電資產本身的特性,使得運維側的關鍵服務內容、服務成本結構產生極大差別。
從早期應用的火電、水電,到本世紀初開始興起的集中式風光,再到如今的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在服務特征上呈現出兩大趨勢:
1、技術作業的復雜度越來越低;
2、成本結構方面,路途時間占比上升,診斷時間和消缺時間占比降低。
從運維的地域集中度和管理范圍上看,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的服務特征與外賣、快遞等生活服務越來越趨同。
03
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服務
能否套用O2O模式?
在外賣和快遞行業,O2O(online to Offline,即線上到線下)模式的成功應用,使得“線上便捷下單+線下高效配送”的服務流程得以實現。
盡管O2O模式在生活服務領域已經取得了成功,但是在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的服務數字化方面,難以直接套用現有的模式。
其一,對比服務的線下環節:
新能源服務的內容包括到達現場、故障診斷、人工修理和檢測測試等,相較于外賣、快遞提供的物流配送服務,業務復雜程度更大。
由于發電設備本身在產品結構上的差異,與分布式光伏相比,分散式風電的運維技術復雜度更高。
其二,對比服務的價值體現和對應的評價標準:
外賣、快遞的交付結果是標準化的商品,其服務價值體現在配送及時度和商品完好度,容易形成統一、實時的服務評價標準和結果反饋機制,并基于此對服務人員建立數字化的評價機制。
某外賣平臺的騎士狀態與服務評價
反觀新能源服務,其服務價值體現在“低成本+多發電”,但是影響這一結果的因素很多,包括電網關系、設備可靠性、氣象條件等。
在服務交付和服務價值之間,很難直接“畫等號”,并據此建立評價交付人員的數字化機制。
所以,在線上和線下兩部分,新能源服務的數字化,都比生活服務都要復雜得多。
“ 毋庸置疑,在新能源服務行業中,數字化必將成為提升服務質量的關鍵。”
設備是服務的對象,服務及其效果才是實質的產品。
為了實現服務數字化,首先要兼顧服務規模與服務品質,解決線下優質供給的問題,并關注設備以外的因素。
在多年來新能源資產的運營過程中,協合運維既積累了豐富的集中式風光、分布式光伏的運維技術經驗,也沉淀了海量的資源數據、電站運行數據及設備數據,并在服務數字化的實踐中,探索出一套成熟有效的解決方案:
以構建任務流(設備數據分析→標準化運維序列→任務執行→基于過程數據的效果分析→根因分析)和管理流(基于任務流和服務質量的管理對策和交付人員評價體系)的內/外雙重閉環為基礎,實現數字化與新能源服務場景的深度融合。
因此,對于分散式風電,這種既有著類似分布式光伏的“小而散”的特征,又具備類似集中式風電的運維技術復雜程度高這一特點的電源形式,協合運維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儲備和管理經驗。
04
優化合作模式
打造“利益共同體”
未來,隨著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新能源電價將持續下探,這將導致新能源資產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增加。
在這種背景下,為保障項目的全周期回報率,運維成本占整體運營成本的權重將進一步走低。
特別是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資產,無人值守或少人值守將成為必然趨勢。在這種運維模式下,人員效率將會是產生維度競爭差異的變量,最大化工作的“飽和度”+“響應度”是未來的目標函數,電力交易的數字化工具也必須介入。
此外,投資主體與運營方的合作關系,將逐漸從傳統的甲乙方契約關系,轉變為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體”。借助這種轉變,讓運營方共同參與電站經營,以優化各環節服務,為投資者謀求更大利益,并從中分享利潤。
這就需要行業各參與者,不斷創新和探索新的服務模式和技術手段,謀求更好的解決方案和發展路徑,以適應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市場的變革和發展。
來源:協合運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