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執行
3月27日,湖北發改委發布新政策---《省發改委關于完善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4〕77號)。該政策于5月1日開始執行。
相較于5月之前,湖北兩充兩放的策略有所變化,日間需要在平時段放電一次,而第二次充放電可以做到低谷時段充電,尖峰時段放電。具體時段調整及充放電策略如下圖所示:
時段調整:
充放電策略:
另外,電價的浮動方式做出了較大的調整,基礎電價改為在電度電價基礎上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電度輸配電價和系統運行費折價。以湖北省兩部制10kv電壓等級為例,其5月價差與4月價差變化如下:
價差變化:
由上圖可知,由于輸配電價不再納入浮動,湖北5月兩部制10kv電壓等級的峰谷價差較政策執行前下降了約0.17元/度。
二、政策影響
假設儲能系統容量為1000度,系統單價為1500元/度,系統綜合效率92%,放電深度90%,年衰減率3%,年維護費用3000元,年利用天數為270天,測算周期為10年。儲能系統充放電倍率為0.5C,每次充電或放電時長為兩小時,測算電價以湖北省2023年6月至今年5月兩部制10千伏平均代理購電價格及上網環節線損費等為例。
根據假設前提,新政策執行后,湖北省的經濟性將出現如下變化:
價差變化:
10年IRR(業主全額自投)0.37%,較現階段減小3.39%.項目回本的時間大幅延長。
三、敏感性分析
本次湖北新政策對于湖北工商業儲能的經濟性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相同條件下內部收益率大幅下降,但這是否意味著湖北工商業儲能不再有投資機會?事實上,影響內部收益率的因素并不只有峰谷價差,還有項目的投資單價與設備的年運營天數。
對此可以對假設前提進行調整:假設儲能系統容量為1000度,系統綜合效率92%,放電深度90%,年衰減率3%,年維護費用3000元,測算周期為10年。儲能系統充放電倍率為0.5C,每次充電或放電時長為兩小時。現將系統單價改為900至1500元/度,年利用天數改為270至330天,代入湖北省2023年6月至今年5月兩部制10千伏平均代理購電價格及上網環節線損費等數據,可獲得如下敏感性分析表:
敏感性分析:
根據上圖顯示可知,項目投資單價的減小與設備年運營天數的增加,內部收益率也會隨之大幅增加。
四、結論
根據以上分析,盡管湖北新政策執行后對當地的工商業儲能投資經濟性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但這并不意味著湖北工商業儲能不再有投資機會,影響內部收益率的因素除了峰谷價差外還有項目投資單價和設備運營天數等,企業可以通過減小項目投資單價與增加年運營天數的方式來提升內部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