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推動能源轉型、提升能源安全和尋求可持續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各國紛紛加快規劃和部署海上風電,海上風電呈現出快速發展趨勢。其中,深遠海作為未來海上風電開發的主戰場,其戰略價值正在不斷顯現。在目前已取得一系列科研與實踐成果的基礎上,我國深遠海風電市場已行至實質性發展階段,面對現存的諸多困難,亟待各方攜手同心,攻堅克難,推動產業發展打開新局面。
發展深遠海風電意義重大
首先,發展深遠海風電對保障能源安全,推動能源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深遠海區域擁有豐富的風能資源,這意味著,深遠海風電在我國乃至全球的發展潛力巨大。世界銀行(WB)的數據顯示,全球可用的海上風能資源超過710億千瓦,其中深遠海占比超過70%,但目前這些資源的開發利用率尚不足0.5%。據國家氣候中心的最新評估結果,我國深遠海風能資源技術可開發量超過12億千瓦。
大力發展深遠海風電,可以顯著提升風電開發規模,提升能源自給自足能力,保障能源安全;同時,可以促進能源轉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支撐。因此,不少國家已經開始行動,積極布局深遠海風電開發。目前,英國Hornsea One,德國Hohe See、Albatros、Sandbank,挪威Hywind Tampen等多個離岸距離超過100公里或水深超過100米的深遠海項目已經投運。英國與德國規劃的海上風電項目中,有90%以上位于深遠海。從2022年開始,日本開始加速推動海上風電開發擴展到以深遠海為主的專屬經濟區。2024年3月,日本政府初步通過《海域利用促進法案》修正案,允許將建設海上風電場的區域從目前的日本領海和內陸水域擴展到深遠海水域。
我國也在積極探索并推進深遠海風電發展?!丁笆奈濉笨稍偕茉窗l展規劃》提出,開展深遠海風電規劃,完善深遠海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推動深遠海風電技術創新和示范應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運維模式,積極推進深遠海風電降本增效,開展深遠海風電平價示范。根據國家批復的各省份海上風電規劃,海上風電總量超過3億千瓦,其中90%以上為常規意義上的深海或遠海風電項目。預計到2025年后,國內百萬千瓦級、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項目將主要位于深水遠岸海域。
其次,發展深遠海風電可鞏固海洋主權,構筑權利屏障。
深遠海風電項目大多處于海洋專屬經濟區中,由所屬國家享有開發權。依據我國《海上風電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NB/T31031-2019)》,遠海風電場指場區離海纜路由登陸點所在岸線最近距離大于65公里的風電場,深海風電場指場區水深大于理論最低潮位以下50米的風電場。因此,深遠海風電項目大多會跨越12海里領海外緣線,位于海洋專屬經濟區。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專屬經濟區所屬國家享有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上覆水域的自然資源的主權權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源等的主權權利;對建造和使用人工島嶼、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和保護海洋環境的管轄權。
開發深遠海風電,可增加專屬經濟區經濟活動,鞏固海上主權。在專屬經濟區水域開發利用海上風電,不僅可實現能源資源權利,同時還可通過提升深遠海經濟活動水平,鞏固海上主權,促進海洋富國與海洋強國相統一,對于構筑權利屏障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
再次,發展深遠海風電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有力抓手,可促進經濟發展、產業升級。
開發深遠海風電可使沿海地區實現綠色電力就近生產,降低用能成本,為經濟增長和產業升級提供支撐。我國沿海省份經濟發達,總耗能約占全國的一半且用能仍以化石能源為主,減排壓力大。加快開發豐富的深遠海風能資源,不僅可以使沿海地區“電從身邊來”,滿足其用能需求,而且可大大降低用能成本,為我國經濟發達地區率先發展新質生產力發揮“能源底座”作用。
深遠海風電產業鏈長,集合了當前高端裝備制造的尖端技術,可延伸、涉及、覆蓋其他高端產業,通過產業間協同發展,由風電整機制造向新材料、電氣裝備、機械傳動裝備、海工裝備研發制造拓展,聚合海上風電全生命周期產業價值,形成萬億級產業集群,為地方經濟發展注入強大動能。
深遠海風電可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最大化利用海洋資源,成為漁業產品、綠色能源和綠色工業品生產基地與補給中心。通過風電與海上牧場融合發展,不僅可為深遠海海上牧場進行供電,還能進一步發揮風電機組基礎與管樁的作用,為網箱提供結構支撐,實現“海上糧倉+藍色能源”立體開發,解決單一海洋資源開發瓶頸問題。此外,利用海上風電制氫,則可進一步實現從綠氫制造到用能全流程的深度脫碳,提供綠色能源及其轉化的工業產品。
我國發展深遠海風電基礎扎實
目前,我國在深遠海風電技術方面已取得長足進步,并具備規?;l展的產業基礎。
一方面,多年來,我國在深遠海風電開發的核心技術和實踐經驗上,已取得一系列成果。我國已有“三峽引領號”“海油觀瀾號”“扶搖號”“國能共享號”等多個漂浮式風電機組平臺實現并網或安裝。2024年4月,明陽智能16.6兆瓦雙風輪“OceanX”的浮式基礎也得以下水開始安裝工作。這些漂浮式機組創造了包括全球首臺抗臺風、全球最大、全球首個離岸距離與海水深度“雙百”、全球首個風光漁融合等多項紀錄。明陽智能、運達股份、電氣風電、中車株洲所等整機企業,已經推出多款單機容量在16—20兆瓦的漂浮式海上風電機組,為我國海上風電加速“走向深藍”夯實了基礎。
另一方面,我國已經建成全球最完備的海上風電產業鏈體系。經過多年培育,我國已經建立起涵蓋勘察設計、設備研發制造、開發建設、運行維護、檢測認證等配套服務為一體的海上風電產業鏈,能夠支撐深遠海風電的規?;_發。在機組制造環節,我國是全球最大的風電裝備制造基地,生產的風電機組(包括國際品牌在華的產量)占全球市場的2/3以上;發電機、輪轂、機架等鑄鍛件,以及葉片、齒輪箱、軸承等關鍵零部件的產量也占到全球市場的70%以上。
深遠海風電發展政策體系仍待完善
當前,我國深遠海風電尚正處于初期發展階段,主基調應是穩中求進,在實踐中尋求成長與突破。因此,應著重在健全政策體系建設,加強創新實踐等方面發力,確保我國深遠海風電在2030年左右實現商業化發展。
基于此,建議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針對深遠海風電開發的特征,加強頂層設計,按照統一化、集約化、規?;l展的原則,組織編寫全國深遠海風電發展規劃;盡快出臺深遠海風電開發建設管理相關政策,集中建設送出線路,優化登陸點,降低輸電成本。建議國家海洋主管部門及早修編調整海洋主體功能區劃,結合海上風電產業融合能力強的特點,擴大風電開發建設區;在不損害海洋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在礦產與能源區中為深遠海風電項目劃定專門的海洋基本功能區。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為深遠海風電開發提供“一站式服務”,并簡化項目開發審批流程。
根據國內外開發經驗,深遠海風電項目開發成本仍然很高。目前國內遠海淺水區的風資源開發(固定式海上風電)平價下全投資收益率可達6%,已經初步具備經濟性。而遠海深水區的漂浮式項目造價高達4—5萬元/千瓦,尚需盡快通過建設一批示范性項目,推動技術進步,積累建設經驗,促進產業鏈完善,創造規?;б?,努力降低深遠海風電開發成本,提升其經濟性。據《能源轉型展望》預測,到2050年,漂浮式海上風電成本將下降近80%。預計“十五五”期間,在不考慮送出成本的條件下,我國深遠海風電成本有望下降至2萬元/千瓦以內,度電成本達到0.3—0.46元/千瓦時,逐步具備平價商業化開發條件。
建設海洋強國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大戰略任務。我們應站在國家戰略的高度,以頂層設計、技術創新、示范應用為抓手,積極穩妥推動深遠海風電開發建設,為建設海洋強國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