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山西省運城市稷山縣人民政府發布稷山縣10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根據公告,該項目位于西社鎮清水莊村北,總面積0.8667公頃,涉及西社鎮清水莊村第五居民組集體土地13.0005畝。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晉政發〔2023〕12號)和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土地補償安置標準,該地征地補償標準:25512元/畝。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原文如下:
稷山縣10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48條和山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現將稷山縣10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位于西社鎮清水莊村北,總面積0.8667公頃,涉及西社鎮清水莊村。
土地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土地現狀
該地塊涉及西社鎮清水莊村第五居民組集體土地13.0005畝。
三、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稷山縣10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升壓站)建設用地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晉政發〔2023〕12號)和縣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征地補償標準:25512元/畝。
五、安置方式
貨幣安置。
六、社會保障
該批次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落實情況已經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涉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資金55.4610萬元,保障人數92人。
七、被征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如有異議,請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提出聽證申請。
八、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為2024年7月17日—2024年8月16日。
特此公告
稷山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