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廣福建自貿試驗區第十批可復制創新成果的通知》及政策解讀,其中提到了《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運安全保障機制》。海事管理機構聯合相關單位,建立海運全過程、全鏈條式的安全機制,以集裝箱班輪混裝方式,服務轄區企業生產的儲能系統以批量海運的方式出口,搶抓先機壯大“中國制造”新龍頭產業。
該機制創新點在于:一是國內率先開展集裝箱班輪批量混載鋰電池海運出口,嚴格配套全鏈條動態跟蹤機制。二是“一企一策”定制檢驗項目清單和認證流程,指導企業通過技術升級,提升裝箱作業效率。三是發布全國首個針對儲能集裝箱的海上安全指南,實現國際海運管理、技術、服務多維度制度突破。
填補了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運輸標準的空白,打通了儲能系統常態化出口渠道,充分釋放航運運力,每航次可為企業節約75%的物流成本。目前已安全保障寧德時代40個航次、1128臺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順利出口,累計貨值達56億人民幣。
原文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廣福建自貿試驗區第十批可復制創新成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進一步發揮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引領示范效應,經研究,確定福建自貿試驗區第十批28項制度創新成果在省內復制推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制推廣主要內容
(一)在全省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25項)
1.工規證BIM報建自主審查
2.項目策劃生成“雙清單”機制+“容缺并行”機制
3.獲得用水集成服務
4.臺胞職稱跨境采認
5.專用航標行政許可優化
6.破產企業司法行政協同改革
7.涉自貿試驗區民商事糾紛訴調仲執一體化機制
8.統一房產和規劃面積測量標準
9.智慧港口引航站
10.訴訟與公證協同創新模式
11.“三調三進”涉臺解紛新模式
12.稅務“智慧云廳”
13.高頻小額金融糾紛“調訴一體”新模式
14.國際航行船舶人員精準管理
15.知識產權行政司法“三同步”工作機制
16.“天地圖”查房看地系統
17.推行不動產抵押權注銷登記“申請即辦結”
18.“司法云郵”機制
19.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三銜接三同步”機制
20.空港口岸智慧邊檢出入境流量監測管理新模式
21.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運安全保障機制
22.客船“預檢清單”式安檢新模式
23.臺灣法律專才實習實訓試點
24.“個轉企”一站式全程網辦
25.稅費訴求協同快反平臺
(二)在省內部分區域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3項)
26.跨境電商貨物快速智能轉關模式
27.進境拼箱貨物監管新模式
28.跨境電商9610“郵關直連”通關模式
二、加強組織實施
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要求,落實好十一屆省委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精神,將復制推廣工作列為本地區、本部門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健全工作機制,壓緊壓實責任,確保創新成果復制推廣取得實效。各地在推廣過程中遇到困難問題,要及時上報省自貿辦及牽頭部門;牽頭責任單位要定期跟蹤復制推廣情況,加強業務指導,及時解決問題。各地各牽頭部門要及時總結復制推廣情況,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可量化的指標、推廣前后的數據對比等)、存在的困難問題及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見建議等,省自貿辦每半年匯總一次,并及時組織研究。
附件:福建自貿試驗區第十批制度創新成果復制推廣任務分工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福建自貿試驗區第十批制度創新成果復制推廣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