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延安市產業發展基金牽引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明確提出:圍繞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加工服務、新能源、氫能等產業鏈,謀劃設立能源產業類基金,暫定規模20億元,主要投向油服產業鏈(為油氣勘探、開采、儲運、加工各環節提供技術和服務的企業)、LNG、天然氣制烯烴、制氫儲氫、氦氣、光伏發電、新材料等企業和項目。
全文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延安市產業發展基金牽引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延安市產業發展基金牽引工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六屆六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產業發展母基金作用,通過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助力項目落地投產、企業快速發展,助力特色產業做大做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分類管理、滾動發展”的原則,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根據項目類型、投資特點及管理模式,分類設立子基金,制定相應的基金管理制度,規范財政資金注入、運營、退出、收益、評價等操作程序和要求,構建有效的風險防范和監督管理體系,實現財政資金保值增值和可持續發展,助力全市產業轉型升級。
二、主要目標
聚焦我市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以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或專項工作,面向全市征集基金潛在投資項目,發揮資本招商作用,助力項目落地。落實基金三級管理機制,形成工作合力,針對項目投資需求,以財政“小資金”撬動社會“大資本”,做好項目要素保障。推動政府、社會資本、企業加強合作,充分利用和發揮各方資源優勢,提高基金投資效益和管理效能,促進產業項目做大做強,實現產業鏈上下貫通。
母基金以政策導向為目標,不以盈利為目的。市財政局已根據市政府授權出資設立,后期將結合市級財力、全市產業發展需要、政府參股子基金資金需求等,通過爭取省級引導基金、引進金融機構資金等方式,不斷壯大母基金規模。主要通過參股設立子基金方式支持產業發展壯大,也可以通過直接投資方式支持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企業或項目。
子基金以支持產業發展為目標,以社會資本為主導,引入行業頭部企業參與,母基金占股20%-30%。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招商引資項目落地,聚焦縣域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等提出產業類基金、專項類基金設立計劃,并引導延安鼎源集團設立純市場化基金,作為政府出資基金的補充。縣(市、區)政府根據項目儲備情況,可參股對應基金,壯大基金規模,推動區域經濟發展。
三、重點任務
產業類基金重點支持產業鏈上下游成長型的優質企業、項目以及產業園區發展,促進支柱產業壯大及產業鏈水平提升;專項類基金重點服務同一類別重大項目和專項事項。同時,按照“整體謀劃、成熟一支、設立一支、循序漸進”的原則,積極推動基金落地。
(一)產業類基金。
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點產業集群,謀劃設立以下類型基金。具體設立子基金時,需根據行業主管部門意見、項目儲備情況對子基金規模、投向等方面進行細化,報基金管委會審批。
1.能源產業類基金。
圍繞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加工服務、新能源、氫能等產業鏈,謀劃設立能源產業類基金,暫定規模20億元,主要投向油服產業鏈(為油氣勘探、開采、儲運、加工各環節提供技術和服務的企業)、LNG、天然氣制烯烴、制氫儲氫、氦氣、光伏發電、新材料等企業和項目。
2.先進裝備制造產業類基金。
圍繞石油開采設備制造、新能源裝備制造等產業鏈,謀劃設立先進裝備制造產業類基金,暫定規模15億元,主要投向風電裝備、儲能裝備、安全應急裝備等企業和項目。
3.蘋果與現代食品產業類基金。
圍繞蘋果產業鏈和現代食品加工產業鏈,謀劃設立蘋果與現代食品產業類基金,暫定規模10億元,主要投向區域內蘋果等優勢農產品的農資供應、采后儲藏保鮮、冷鏈物流、精深加工、綜合利用,以及現代食品加工產業園、休閑食品預制菜等企業和項目。
4.文旅產業類基金。
圍繞紅色旅游、黃河主題文化、黃帝主題文化、黃土風情民俗等文化旅游產業鏈,謀劃設立文旅產業類基金,暫定規模10億元,主要投向紅色文創、紅色傳播、紅色演藝、黃帝文旅、自然觀光、民俗文創等企業和項目。
5.現代物流產業類基金。
圍繞生產型物流、商貿物流、應急物流等產業鏈,謀劃設立現代物流產業發展基金,暫定規模10億元,主要投向物流基礎設施、能源物流、應急物流、大宗物資物流、農副產品物流、冷鏈物流等企業和項目。
6.數字經濟產業類基金。
圍繞數字基礎設施、人工智能(大數據)、數字新業態等產業鏈,謀劃設立數字經濟產業類基金,暫定規模10億,主要投向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云計算、通信網絡、大數據服務、人工智能、數字新業態等企業和項目。
(二)專項類基金。
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項目或專項事項謀劃設立。后期將根據重點工作安排情況研究增設相關子基金,具體如下:
1.“小升規”培育類基金。
暫定規模1億元,統籌現有獎補資金,作為縣(市、區)對市級母基金的參股資金,壯大母基金規模,重點引導和支持我市中小工業企業加快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精準覆蓋“小升規”培育庫中的企業股權融資項目。
2.科技創新類基金。
暫定規模1億元,支持科技創新、積極融入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重點投向初創科技企業及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激發區域經濟發展活力。
(三)市場化基金。
此類子基金由發起人根據前期調研、項目征集情況設立,主要投向市內相關企業或項目,是產業鏈發展基金和專項基金的補充。
1.延安市鼎創新能源發展基金。
圍繞新材料產業,延安鼎源私募基金公司發起設立延安市鼎創新能源發展基金,規模3億元,主要投向功能性膜材料、閃爍晶體材料、工業廢棄物循環利用、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等項目新材料產業及關聯項目。
2.鼎創貳號創業投資基金。
圍繞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產業,延安鼎源私募基金公司發起設立鼎創貳號創業投資基金,規模2億元,主要投向區域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及其上下游企業項目。資金擬通過向社會資本方募集方式籌集。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分工。
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基金出資預算編制、績效考核評價、整合政府出資基金等工作,理順基金管理架構、合理控制基金層級,防止基金設立碎片化和多頭管理,同時加強與省財政廳的對接聯系,密切跟蹤省級引導基金投向變動,力爭對我市母基金出資;強化與各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絡,引導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實體經濟。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建立行業投資項目庫,提出行業子基金設立需求并起草設立方案,引導行業頭部企業參與子基金設立,開展子基金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等工作,協調項目前期手續辦理以及項目投資的指導協調工作。
(二)規范基金設立機制。
政府出資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雙層模式運作,原則上不在同一行業或領域重復設立子基金。確需新設相關子基金的,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程序報產業發展基金管委會批準同意后設立,按照基金性質和投資方向納入政府出資基金體系管理。
(三)加強政府出資管理。
強化預算法及其實施細則對政府出資的規范和約束,研究建立財政對政府出資基金的持續穩定投入機制,將基金出資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并視財政支出進度和基金投資需要逐步到位。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定,不得通過設立基金方式變相舉債,政府債券資金不得用于基金設立或注資,政府出資只能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嚴禁變相實行財政兜底、擔保。
(四)提高市場化運營水平。
各基金管理機構要對擬管理的子基金進行出資,并加大資金募集力度,實現社會資金先于母基金到位或同步到位,提升投資者信心。要積極對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推進項目儲備,確保新設基金盡快投資落地。強化項目投資要素保障,健全基金股權投資機制,安排專項資金,做好項目投資前期工作,更好吸引投資,推動項目落地。同時,建立盡職免責機制,完善超額利潤分配、管理費收取與績效結果掛鉤等機制。
(五)健全基金退出機制。
各政府出資基金對外投資運作時,要在章程或協議中明確政府出資部分的退出通道以及讓利方式,對于達到政策目標和階段性投資預期的要適時退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實現政府出資合理退出;嚴格退出程序,切實保障各類出資人取得合法權益;要加強有效監管,科學評估出資價值,對暗箱操作、利益輸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嚴肅追責問責。
(六)強化基金監督機制。
母基金管理機構要建立完善與組織形式相適應的基金治理結構、運營管理和風險評價機制。各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按照協議約定加快投資進度,提高基金運作效率。各基金管理機構要定期向出資人報告基金運行情況。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監測基金運行情況,向市政府匯總報告政府出資基金的總體情況,包括基金運行、政策效果等重要情況,維護政府出資權益。
(七)完善基金評價體系。
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基金運營全過程績效評價制度,強化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對于嚴重偏離績效目標、投資進度緩慢或資金長期閑置等問題嚴重且未按要求整改的子基金,要按照基金協議約定的程序和條件及時退出。
(八)持續加強能力建設。
對母基金管理人盡職情況進行評估,擇優選擇子基金管理機構,持續提升從業人員投資項目分析研判能力和股權資產管理運營水平,打造一支既懂政策又懂市場的復合型、專業型、開拓型的基金運營管理人才隊伍,促進產業項目做大做強,提高基金投資效益和管理效能,助推產業和資本高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