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松原市能源局發布關于松原綠電園區3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指標競爭性配置優選公告,據文件要求,松原綠電園區年用電量在10億千瓦時以內,需配套建設30萬千瓦風電項目滿足園區供電,配套新能源項目要落實調峰和消納責任,保障新增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吉林省要求的平均利用水平。
各企業:
按照《吉林省能源局關于下達松原綠電園區3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指標的通知》(吉能新能〔2024〕19號)要求,我市組織開展松原綠電園區3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指標競爭性配置工作,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
一、基本情況
1.優選方:松原市能源局
2.項目簡介:按照省能源局、省發改委和省國網公司聯合下發《吉林省綠電園區建設方案(試行)》(吉能新能〔2023〕63號)《吉林省能源局關于下達松原綠電園區3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指標的通知》(吉能新能〔2024〕19號)等文件要求,松原綠電園區年用電量在10億千瓦時以內,需配套建設30萬千瓦風電項目滿足園區供電,配套新能源項目要落實調峰和消納責任,保障新增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吉林省要求的平均利用水平。
3.優選內容:松原綠電園區3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企業。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1.申報企業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不接受聯合體申報。鼓勵從事電力投資開發、建設管理等企業申報(如是集團公司,可授權唯一一家下屬企業參與申報和項目開發,企業資質和業績等均可參照集團公司為參評依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項目申報,違反相關規定的,申報資料均無效。
2.申報企業應能滿足風電項目建設要求,申報企業或所屬集團/公司應具有風電項目開發業績,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申報企業或所屬集團相關企業持有風電容量不低于50萬千瓦(含在建,按申報單位考核權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資業績,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中文翻譯件并加蓋公章)。
3.申報企業無不誠信行為。
4.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經營期5年內不得進行變更和轉讓。如遇不可抗力,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并將有關情況報相關主管部門。
5.申報企業承諾在松原市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開發建設主體,并在項目所在地注冊公司。
6.申報企業承諾遵守《松原市新能源產業統籌發展實施意見》相關要求開展項目建設,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實質性開工建設,對松原新能源產業發展做出貢獻。
三、申報時間及地點
1.申報企業向白城市工程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報名時,需提供法定代表或企業負責人書面授權書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以電子版文件格式遞交郵箱:170608395@qq.com,報名截至2024年8月9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截止后,我局會同白城市工程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對申報企業資格要求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的企業發送申報資料文件參考大綱(郵箱原路發送),相關企業按照申報資料文件參考大綱準備最終申報材料。
3.申報企業向白城市工程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遞交申報資料文件(9份紙質版+1份電子版),截至2024年8月16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紙質版資料文件遞交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吉林大路與洋浦大街交匯佳泰云大廈11樓。電子版文件遞交郵箱:170608395@qq.com。
4.優選聯系人
單位:松原市能源局
聯系人:張萌竹 林純梁
聯系電話:18804388290 15843800005
單位:白城市工程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趙雪梅
聯系電話:15043040373
松原市能源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