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全區第三批廢止新能源項目情況的公告,公告顯示,全區第三批共廢止新能源項目16個,總規模557.23萬千瓦,全部為市場化并網項目。此前,內蒙古能源局已經廢止了兩批新能源項目。其中,第二批廢止了8個包括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風光制氫一體化在內的新能源項目,累計裝機規模177.133萬千瓦;加上2023年12月4日第一批廢止總規模為530.93萬千瓦的13個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1-3批累計廢止新能源項目共計37個,總規模合計1265.293萬千瓦。
詳情見下:
第三批
8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全區第三批廢止新能源項目情況的公告》,根據公告內容,此次廢止的第三批新能源項目共計16個,涉及的總規模達到了557.23萬千瓦。這些項目涵蓋了多個類型,包括風光制氫項目、全額自發自用項目、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項目、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以及工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等。其中,風光制氫項目占據了較大比例,共有6個,涉及的新能源規模達到了216萬千瓦;而工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也有6個,涉及的新能源規模為319.5萬千瓦。
第二批
2月8日,內蒙古能源局發布《關于全區新能源“再起底”第二階段項目廢止情況的公告》。
為全面實行市場化新能源項目“能進、能出”機制,企業可隨時申報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也可隨時申請廢止已獲批但難以推進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避免無法實施的新能源項目圈占土地等資源。根據工作安排,對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盟市廢止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進行公告,共計1.77GW新能源項目被廢止。
項目清單如下:
第一批
2023年12月4日,自治區能源局網站發布“關于全區已廢止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的公告”,根據公告,自治區能源局日前組織開展了全區新能源項目“再起底”工作,全面實行市場化新能源項目“能進、能出”機制。本批共廢止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13個,裝機規模530.93萬千瓦。
廢止項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