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華能集團2024年光伏組件(第二批)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布,本次框架協議預估采購總容量15GW。
本次框架協議分3個標段:
投標人資格要求:
1.通用資格條件
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2.專用資格條件
2.1投標人投標產品應有國家認監委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的產品認證證書。
2.2標段1、2:投標人投標的產品應通過CGC、CQC、TUV、ITIS、TPRI之一的認證。標段3:投標人投標的產品應通過CGC、CQC、TUV、ITIS、TPRI之一的認證;若投標人在投標階段未取得BC產品認證,則投標人承諾在供貨前提供BC產品認證。
2.3投標人所投產品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相關規定。
2.4供貨業績:
標段1、3: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累計簽約總容量不少于2GW,需提供相關證明(銷售合同封面、簽字頁、供貨范圍頁,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等)。
標段2: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累計簽約異質結組件總 容量不少于300MW。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項目業績 清單、銷售合同封面、簽字頁、供貨范圍頁等)。
2.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2.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開標時間:2024年9月4日15時00分
會議通知:歡迎參會了解最新政策解讀信息!為促進東北地區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數字技術與新型能源技術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探討風光儲氫協同發展,2024年8月22日-23日,由吉林省科學技術協會、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世紀新能源網聯合主辦的東北能源經濟峰會暨展覽會將在長春舉辦,本次峰會聚集行業資深專家學者、一線企業、投資商、開發商、融資機構等優秀的新能源從業者,集思廣益共同探討東北新能源產業技術創新與行業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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