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ST聆達發布公告稱,經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研究決定,同意格爾木神光二期光伏電站項目恢復生產運行,現已有序恢復運行。
據悉,今年6月17日,ST聆達發布公告稱,近日收到全資子公司格爾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格爾木神光”)對其二期光伏電站實施臨時停運的通知,停運時間自2024年6月13日起,暫不能確定具體恢復時間,后續復運情況將及時披露。
公告顯示,國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監管局會同青海省能源局、海西州發展改革委及格爾木市能源局于2024年5月16日對格爾木神光二期光伏電站開展安全生產現場抽查,發現一系列安全生產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并于5月24日前將整改報告報送相關部門。
其后,國家能源局西北監管局于5月31日對格爾木神光二期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監管約談,因目前存在多項問題無法整改,最終決定將格爾木神光二期光伏電站項目暫時解列整改,待相關問題按要求整改完成后復運。
根據ST聆達本次公告,停運期間,公司子公司格格爾木神光積極配合相關主管部門的調查,在相關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進行安全全面整頓治理和自查自糾。近日經格爾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現場核查發現安全生產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并且格爾木神光制定了后續安全生產方案,強化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保障安全生產平穩運行。
公告顯示,因公司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負值,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為生產制造單晶硅光伏電池片的金寨嘉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收入占比為95.90%,但目前尚處于停產狀態。以上情況可能導致公司觸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0.3.1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