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有關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本年度擬安排風電、光伏保障性并網規模1270萬千瓦。按照單體項目不低于10萬千瓦實施基地化、規模化發展,利用已投產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及送出線路擴產項目不受規模限制。申報項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網發電。
為保障晉北采煤沉陷區新能源基地項目用地需求,涉及的云岡、新榮、左云、渾源、靈丘、廣靈6縣區本年度暫不安排風電、光伏項目。
文件還指出,充分發揮各類資本優勢,鼓勵央企駐晉企業、省屬企業、民營企業參與風電、光伏項目開發建設。鼓勵國有企業至少拿出10%的項目股權吸引民營企業參股。
堅持“兩大體系”耦合發展。增強新型能源體系與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協同性、匹配性,優先支持與開發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一體化布局的風電、光伏項目,圍繞新能源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需要,鼓勵頭部企業參與風電、光伏項目建設,促進新能源就地轉化。
此外,列入本年度競爭性配置清單但未按期建成的項目,各市能源局要依據項目開發建設承諾于2027年1月底前提出廢止或核減規模的意見,上報省能源局。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