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長治市、忻州市、朔州市、呂梁市、陽泉市陸續啟動2024年風電、光伏項目競配。
據悉,9月26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有關工作的通知》。(詳情查看:12.7GW!山西開展保障性風、光指標競配)
文件指出,本年度擬安排風電、光伏保障性并網規模1270萬千瓦。
本次長治市、忻州市、朔州市、呂梁市、陽泉市發布2024年風電、光伏項目競配規模總計655萬千瓦。
01長治市
長治市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規模120萬千瓦,通過競爭性配置確定項目。項目單體規模。按單體項目不低于10萬千瓦實施基地化、規模化發展,利用已投產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及送出線路的擴建項目不受規模限制。申報項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網發電。
已獲得年度開發建設指標的項目,在項目建設期間和全容量并網后5年內不得擅自進行轉讓,一經發現和查實,取消其參與全市范圍內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資格。2023年以來,由于企業自身原因被省能源局廢止的項目企業不得參與申報。
02朔州市
朔州市風電、光伏保障性并網年度基本規模180萬千瓦。按照單體項目不低于10萬千瓦實施基地化、規模化發展,利用已投產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及送出線路的擴建項目不受規模限制。
堅持“兩大體系”耦合發展。增強新型能源體系與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協同性、匹配性,優先支持與開發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一體化布局的風電、光伏項目,圍繞新能源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需要,鼓勵頭部企業參與風電、光伏項目建設,促進新能源就地轉化。申報項目應于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網發電。
其中,朔州市平魯區明確該區80萬千瓦項目規模中,有15萬千瓦規模用于支持中煤平朔煤基烯烴新材料及下游加工一體化項目;山陰縣25萬千瓦項目規模中,有10萬千瓦規模用于支持華能山陰2x100萬千瓦“上大壓小”煤電項目。
03呂梁市
鼓勵利用原有項目現有土地、升壓站和送出線路建設項目,鼓勵利用現有新能源項目及統籌區域新能源項目聯合送出。鼓勵申報企業集團公司在呂梁市有新能源組件制造業的項目參與申報。支持呂材呂用,與駐呂光伏組件、風電設備生產企業有合作的項目。鼓勵與呂梁市制氫企業協同發展,就風光制氫、氫能利用等進行合作。鼓勵轄區內按規定時限并網的集團公司(一級主體)參與項目申報。對納入呂梁市新能源項目建設規劃,根據項目推進情況對縣(市、區)及一級集團公司在項目申報優選中給予考核獎懲。
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與優選:未納入呂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2024年項目儲備庫的項目;出現坐標范圍重疊的項目;2021年度前納入建設計劃的項目,至2024年8月仍未開工建設的,所屬一級公司的項目不得參與呂梁市2024年風電、光伏開發建設競爭性配置。
04忻州市
申報企業需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簽訂資源開發協議,且在有效期內,開發協議按照市政府要求明確項目建設時限、投資力度等約束性條款,且有效期不超過2年。申報主體必須是單一主體,不接受聯合申報。項目單體申報規模不低于10萬千瓦,利用已投產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及送出線路的擴建項目不受規模限制。利用已投產新能源項目升壓站和送出線路的擴建項目,申報容量規模應與現有升壓站和送出線路可接入能力相匹配。計劃利用非本企業的升壓站和送出線路的項目,應和設施投資企業協商一致并取得同意接入的意見。
05陽泉市
陽泉市本年度擬申報風電、光伏保障性并網規模90萬千瓦,按照單體項目不低于10萬千瓦實施基地化規模化發展。
申報項目要求在2026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網發電。鼓勵國有企業至少拿出10%的項目股權吸引民營企業參股,鼓勵頭部企業參與風電、光伏項目建設,促進新能源就地轉化。
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