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河北南網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以2030年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參與市場交易為目標,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戶用、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有序、分類地推動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終實現與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電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導分布式光伏合理承擔系統調峰、調頻等消納成本。
明確分布式光伏分類。按照投資主體身份分為工商業、非自然人戶用和自然人戶用三類。原則上,工商業和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應按照規劃逐步參與市場,鼓勵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自愿進入市場參與交易。
分布式光伏入市方式分為直接參與市場方式、由聚合商聚合參與市場方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方式。
1.直接參與市場方式
分布式光伏在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經營主體后,按照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交易規則、方案,以發電主體身份報量、報價直接參與電力中長期、現貨交易,以及綠電交易。直接參與綠電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獲得綠色環境權益價值。
2.由聚合商聚合參與市場方式
具備相應資質的聚合商在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經營主體后,可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光伏主體參與電力中長期、現貨交易,以及綠電交易。聚合參與綠電交易的分布式光伏,參照售電公司代理零售用戶參與綠電交易模式,按聚合合同分配綠色環境權益價值。
3.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方式
未直接(聚合)參與交易及聚合的分布式光伏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根據同類型電源市場均價進行結算,作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電量來源。作為價格接收者參與市場的分布式光伏主體暫不能參與綠電交易。
綜合考慮分布式光伏特點、電壓等級、分類及并網時間等因素,建立差異化入市機制,分類別、分階段、分步驟進入市場。
1.工商業分布式光伏
2024年開展入市試點,鼓勵采用聚合方式參與市場,按上網電量的20%入市。
202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并網的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按一定比例進入市場。7月1日起,全部存量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按一定比例進入市場。鼓勵分布式光伏采用聚合商聚合方式入市,也可直接入市。
2026年1月1日以后首次并網的10千伏以下分布式光伏須進入市場,參與市場模式、入市比例與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相同。
2027年1月1日起,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全面進入市場,入市比例逐步擴大至與集中式新能源一致。
2030年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全面參與市場交易。
2.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
規范新增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主體管理,非自然人備案項目按時間節點要求進入市場;存量項目按照后續國家相關政策要求,規范備案主體變更。
2027年實現非自然人戶用項目參照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入市交易。
2030年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全面參與市場交易。
3.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
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鼓勵其自愿進入市場參與交易。
原文如下: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北南網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發改運行[2024]1528號
石家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河北電力交易中心,各有關企業: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537號)、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新能源消納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24〕44號)等文件要求,為穩妥有序、分類分步推動分布式光伏進入電力市場,充分發揮電力市場機制作用,我委制定了《河北南網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下載:
河北南網分布式光伏參與電力市場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