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下發《關于組織開展風電裝備、光伏、新型儲能產業鏈2024年第二批“鏈核”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新型儲能產業鏈“鏈核”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且要掌握產業鏈關鍵技術或具有核心基礎產品。獲得“國家級小巨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省級專精特新”或“省級小巨人”等稱號的企業優先考慮。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風電裝備、光伏、新型儲能產業鏈2024年第二批“鏈核”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能源局,有關企業:
根據《山西省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及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23〕44號)和《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第二批重點產業鏈“鏈核”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晉制造業振興升級產業鏈簡函〔2024〕6號),現組織開展風電裝備、光伏、新型儲能3條產業鏈2024年第二批“鏈核”企業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標準
產業鏈“鏈核”企業是指“鏈主”企業的核心配套企業(核心配套類),或可作為潛在“鏈主”培育的次級核心企業(潛在鏈主類)。
(一)規模實力。風電裝備產業鏈、光伏產業鏈、新型儲能產業鏈“鏈核”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
(二)產業配套能力。核心配套類“鏈核”企業與所屬產業鏈“鏈主”企業年度產品交易額超過1000萬元,潛在鏈主類“鏈核”企業與5家以上(含)同鏈條鏈上其他企業年度產品交易額超過2000萬元。
(三)行業影響力。掌握產業鏈關鍵技術或具有核心基礎產品。獲得“國家級小巨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省級專精特新”或“省級小巨人”等稱號的企業優先考慮。
(四)其他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
二、遴選程序
參照《山西省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遵循自愿申報原則,申報單位可依據自身條件選擇申報不超過2個重點產業鏈的“鏈核”企業。
(一)自主參與。相關企業向注冊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門、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提交有關申報材料。
(二)遴選推薦。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能源局負責“鏈核”企業的遴選推薦工作,根據“鏈核”企業遴選標準審核確定“鏈核”企業推薦名單(見附件2),并將初審推薦名單及相關申報材料報送省能源局。
(三)專家評審。省能源局組織開展“鏈核”企業評審,依據評審結果,提出“鏈核”企業建議名單。
(四)鏈長審定。省能源局將評審意見和“鏈核”企業建議名單報所屬產業鏈鏈長審定。
(五)公示發布。省能源局將鏈長審定意見報省鏈長辦,由省工信廳組織擬定“鏈核”企業名單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省鏈長辦發文公布“鏈核”企業名單。
三、申報材料
1.山西省重點產業鏈“鏈核”企業申請書;
2.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加蓋公章);
3.上一年度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簽訂的合同或發票等佐證材料;
4.有助于佐證“鏈核”企業評價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能源局及時向本地區相關企業傳達政策,充分調動符合條件企業參與“鏈核”申報的積極性。
(二)做好服務。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能源局對申報企業提供一對一政策咨詢、申報指導等全過程服務。
(三)嚴格審核。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能源局要加強對申報單位填報材料的指導和審核,確保申報材料質量,必要時應對申報單位進行現場核查。不符合申報條件要求和申報材料不完備的,不得進行推薦。
(四)按時報送。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各市能源局于12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將“鏈核”企業初審推薦名單報送省能源局,并附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六份)及PDF電子版。
聯系人:崔 健 0351-4117220 4117224
郵 箱:sxnyjxnyc@126.com
附件:
1.山西省重點產業鏈“鏈核”企業申報書
2.省重點產業鏈“鏈核”企業推薦名單
山西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