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福斯特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材公司”)負責實施的“福 22 轉債”募投項目“年產 1 億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項目”(以下簡稱“干膜項目”)已完成設計產能目標,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公司擬將該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含利息等收入)1,723.51 萬元(未經審計,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余額為準)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公司全資子公司越南先進膜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越南公司”)負責實施的“福 22 轉債”募投項目“越南年產 2.5 億平米高效電池封裝膠膜項目”建設期擬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六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其中“年產 1 億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流的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另行通知。
公司基于審慎性原則,結合當前募投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在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投資規模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擬對“越南年產 2.5 億平米高效電池封裝膠膜項目”建設期進行延長。
上述募投項目為境外投資項目,項目體量大,建設周期長,并涉及到大量進出口業務,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資金投入進度達 55%。自上述募投項目實施以來,公司及越南公司積極推進各項工作,截至目前項目主體工程已經完工,部分產能已經投放,但由于部分配套廠房及倉庫建設方案調整等原因,后續仍將持續進行基建、裝修及竣工驗收等工作,項目尚未達到完全可使用狀態。為保障募投項目建設質量,結合當前募投項目的實施情況,經審慎研究,公司及越南公司擬將“越南年產 2.5 億平米高效電池封裝膠膜項目”建設期延長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