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云南省能源局印發《云南省電力需求響應方案》。文件提出,支持獨立儲能和電源配套儲能在滿足調度指令要求的前提下通過負荷聚合商或虛擬電廠聚合的方式參與需求響應。
交易品種分為邀約型削峰、實時型(可中斷)削峰、邀約型填谷、實時型填谷四類。
其中,在最高3~4h調控時長下:邀約型削峰響應補償標準0~24元/千瓦·次;實時型(可中斷)削峰響應補償標準0~32元/千瓦·次;實時型填谷響應補償標準0~7元/千瓦·次;邀約型填谷響應補償標準0~5元/千瓦·次。
負荷聚合商、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戶均可注冊成為虛擬電廠,實現可調節負荷、新型儲能、分布式電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需求側資源的聚合、協調,可聚合資源需通過省級電力負荷管理中心認定,原則上總調節能力不低于1000千瓦。
削峰類響應費用由直接參與市場化交易的用戶(包括批發用戶及零售用戶,不含獨立儲能等新型經營主體)按月度凍結用電量(扣除月度負荷管理電量后)分攤。
原文如下: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云南省電力需求響應方案的通知
云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各市場主體:
為發揮市場機制調節電力供需平衡的重要作用,促進“源—網—荷—儲”友好互動,省能源局認真總結近年來電力需求響應經驗及成效,制定了《云南省電力需求響應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云南省電力需求響應方案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