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委托開展金太陽示范項目審核工作的函》(國能綜新能源【2011】251號)文件,正式指定由鑒衡認證中心負責,按照《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財建【2009】397號)和《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科技部關于印發金太陽示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能新能【2011】109號)的相關規定,開展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項目審核工作。
鑒衡認證將遵照文件指示和要求,制定《金太陽示范項目審核工作方案》,梳理擬審核項目名單,制定審核工作計劃和指南,客觀、公平、公正地開展項目審核工作。審核結果將按照統一格式編制的審核報告,報送項目主管部門,并全面匯總項目審核情況,認真分析存在問題,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建議。
目前,鑒衡認證已根據項目所屬省市劃分,認真抓緊落實金太陽示范項目的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