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美國商務部宣布對華光伏電池及組件的反傾銷稅初裁結果,反傾銷稅率達31.14%至249.96%。記者昨日連線浙江正泰太陽能公司總經理楊立友,他表示,目前正積極聯系相關方面,準備提出應訴。
5月1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光伏電池及組件的反傾銷稅初裁結果,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行為。為此,美國征收的反傾銷稅率達31.14%至249.96%,加上之前的反補貼稅率,雙反稅率累積達34%以上。業內人士認為,在如此高的復合稅率下出口,中國光伏制造產品的成本優勢有可能喪失殆盡。
今年3月,美國商務部就曾公布對中國光伏企業初步征收的反補貼稅,整體范圍在2.9%至4.73%,該稅率低于普遍預期,令很多國內業主對反傾銷稅抱有一絲希望。但是,此次反傾銷稅與之前反補貼稅的輕重大相徑庭,不予應訴的企業反傾銷甚至高達249.96%。“3月份裁定的反補貼稅率較為溫和,但這次的反傾銷稅率實在不公平。”楊立友說,“他一直在關注事態的發展,也正積極聯系商務部和機電產品協會、同行企業等,商量應對之策。”
此事追溯到去年10月底,以“太陽能世界工業公司”為首的美國7家主要太陽能電池和面板制造商,聯合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式向聯邦政府提起一項針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和面板出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請求。該反傾銷調查請求認為,中國的太陽能產品受到政府補貼得以靠低價出口至美國市場,形成對美國同行業企業的不正當競爭,造成美國太陽能企業的倒閉和減產。相關文件顯示,包括尚德、英利、晶科能源紐約上市的中國企業,悉數為反傾銷目標;尚品、天威、東營光伏等小公司同樣被點名;以主業出名的正泰太陽能、萬向太陽能及杉杉公司等也被提及。
“應該問問美國政府,是要保護國內落后企業呢,還是要鼓勵競爭、鼓勵創新?”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存輝在接受美國《紐約時報》采訪時,曾就美國提出的“雙反”調查表明立場,“不要因為對外來太陽能產品采取新的貿易限制措施,而重新走上能源貿易保護主義的老路。”
5月1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光伏電池及組件的反傾銷稅初裁結果,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行為。為此,美國征收的反傾銷稅率達31.14%至249.96%,加上之前的反補貼稅率,雙反稅率累積達34%以上。業內人士認為,在如此高的復合稅率下出口,中國光伏制造產品的成本優勢有可能喪失殆盡。
今年3月,美國商務部就曾公布對中國光伏企業初步征收的反補貼稅,整體范圍在2.9%至4.73%,該稅率低于普遍預期,令很多國內業主對反傾銷稅抱有一絲希望。但是,此次反傾銷稅與之前反補貼稅的輕重大相徑庭,不予應訴的企業反傾銷甚至高達249.96%。“3月份裁定的反補貼稅率較為溫和,但這次的反傾銷稅率實在不公平。”楊立友說,“他一直在關注事態的發展,也正積極聯系商務部和機電產品協會、同行企業等,商量應對之策。”
此事追溯到去年10月底,以“太陽能世界工業公司”為首的美國7家主要太陽能電池和面板制造商,聯合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式向聯邦政府提起一項針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和面板出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請求。該反傾銷調查請求認為,中國的太陽能產品受到政府補貼得以靠低價出口至美國市場,形成對美國同行業企業的不正當競爭,造成美國太陽能企業的倒閉和減產。相關文件顯示,包括尚德、英利、晶科能源紐約上市的中國企業,悉數為反傾銷目標;尚品、天威、東營光伏等小公司同樣被點名;以主業出名的正泰太陽能、萬向太陽能及杉杉公司等也被提及。
“應該問問美國政府,是要保護國內落后企業呢,還是要鼓勵競爭、鼓勵創新?”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存輝在接受美國《紐約時報》采訪時,曾就美國提出的“雙反”調查表明立場,“不要因為對外來太陽能產品采取新的貿易限制措施,而重新走上能源貿易保護主義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