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著重講述了世界形勢以及德國。這一次,筆者將首先簡要介紹美國的最新動態。美國與德國一樣,雖然面臨著中國企業的攻勢,但市場仍在快速擴大。相關企業都在竭力思考如何才能在嚴峻的市場環境中勝出。今后,隨著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的實施,包括百萬瓦級光伏電站在內,日本的太陽能市場有望擴大,海外廠商對此給予了密切關注。德國和美國的現在或許就是日本的明天。
美國依靠中國企業的參與實現電網平價
美國曾是光伏發電的領跑者。具有歷史意義的《公益事業管理政策法》(PURPA法)于1978年頒布后,收購光伏電能成為了電力企業不可抗拒的義務。美國雖然也出現了相關電池板生產企業,但日本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的格局基本沒有改變。之后,加利福尼亞州積極采取普及措施,充分利用聯邦政府的投資減稅政策(ITC)領導了美國市場。奧巴馬就任總統后,在ITC的減稅之外,還有補貼可供選擇,并推行了債務擔保制度。這些綠色新政促進了太陽能在美國的普及,在加利福尼亞州以外地區也同樣取得進展。
雖然補貼和債務擔保制度于2011年停止,聯邦政府的支持措施只剩下了ITC,但是,由于電池板價格大幅下跌,再加上州政府提供的支持措施,事業的可行范圍快速擴大。因為有要求電力公司收購一定量可再生能源電能的RPS制度,所以在電力價格偏高的地區,事業收支已經平衡。發電系統的設置成本與電力零售價格相當,達到了電網平價。
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電網平價成為了美國國內的重要話題。美國能源部部長朱棣文提及此說后,大學等機構對其進行了認真的探討。按照討論的觀點,光伏發電系統的長壽命化和低價化,以及采用分時段收費制度等,如果以這些為前提,實現電網平價將大幅提前。大型獨立電力企業NRG能源公司的總裁稱:“光伏發電系統符合成本呈幾何級數下降的摩爾法則”。
而另一方面,電池板廠商則陷入了嚴酷的競爭狀態,尤其是在中國企業的低價攻勢下叫苦連天,在2011年出現了很多倒閉、縮減業務、臨時解雇的事例。以Evergreen Solar、Solyndra等享受政府補貼的企業為代表,許多企業破產。
美國太陽能企業的臉面——SunPower和第一太陽能也發生了異常情況。SunPower接受法國能源巨頭道達爾的出資(6成),世界成本競爭力最強的第一太陽能也著手進行了裁員。越來越多的看法將之視為綠色新政的失敗,在日本,此類報道也絡繹不絕。
中國企業在反傾銷起訴中的打算
從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板進口從2009年的6.4億美元猛增到了2010年的15億美元。中國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份額中所占的比例僅1年就從2成增加到了4成。在這種形勢下,2010年10月,要求向中國企業征收反傾銷、反補貼稅的官司開打。中國企業一直遭受不滿和質疑。質疑主要集中在中國企業受到州政府的支持,或是與州政府聯手經營,聯邦和政府的各種補貼高達3成等方面。
美國商務部于2011年3月20日做出了向中國的晶體硅型電池板征收反補貼稅的臨時決定。稅率為2.90~4.73%(尚德電力2.90%,天合光能4.73%,其他3.59%)。預定于6月作出最終決定。
但是,2011年,美國的光伏發電年建設量翻番,達到了1.8~1.9吉瓦。累計已經超過5吉瓦。這意味著發電、設置和住宅等相關業務的快速擴大。包括尚德電力在亞利桑那建廠在內,中國企業也開始向美國國內投資。并且,向臺灣和墨西哥等公認透明度較高的地區和國家投資,從當地出口的動態也活躍起來。最近也有看法認為,Solyndra的破產并非失敗,而是應將之視為太陽能業務發展活躍的證明。
從反補貼稅的臨時決定來看,雖然決定本身得到了行業好評,但不到5%的水平低于預期,起到的影響估計不大。但是,如果在5月底作出反傾銷臨時決定,也有可能追加征收遠高于此的關稅。
另一方面,由利用中國的低價進口電池板開展太陽能發電業務的25家美國企業組成的CASE(The Coalition for Affordable Solar Energy)則對訴訟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如果太陽能電池的價格上漲,美國的需求將會減少,導致10萬人失業。
作為美國光伏發電產業的象征,曾在成本、技術、經營模式等多方面引領世界的第一太陽能也難逃行情低迷的影響,股價也驟跌(資料1)。
但是,第一太陽總是走在時代前面的姿態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現在,該公司更多地認為,“頻繁變化的政府支持是一大變動因素,是導致行情混亂的根本原因”。因此,明確地提出了全力發展市場決定因素大,具有規模經濟效應,從開發到建設、運轉、維護需要大量專門技術經驗的大規模發電站業務的方針。按照這一方針,第一太陽能將與擔負“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RPS)”所定義務的電力公司簽訂長期銷售(收購)協議,密切進行合作。第一太陽能解釋說,這是立足于政策的電源開發,業務具有穩定性(可持續性),易于策劃包含技術開發在內的投資。其戰略是利用M&A等方式,從單元模塊的生產到建設管理一條龍參與業務,以確保收益(資料2)。
在日本,出于環境限制,第一太陽能的CdTe電池板無法采用,但能夠為最近在日本受到關注的百萬瓦級太陽能業務的形態提供參考。從只要有空地,任何人都可以進行太陽能發電的構思出發,將太陽能發電作為國家電源開發的一環,應從怎樣才能高效率地進行開發這一角度進行思考。
而且,同樣重要的,還有不單從負面角度看待中國企業進軍日本,而是看到價格降低的好處,把中國企業的進駐視為住宅產業、智能社區等眾多業務發展的起爆劑。
以上,筆者比較詳細地介紹了正在發生劇變的海外形勢。因為單憑可說是處于“鎖國”狀態的國內分析很難掌握正確的認識。下面,筆者將對因實施FIT而受到國內外關注的日本市場進行介紹。
太陽能的電力削峰價值因電力短缺而攀升
光伏發電在可再生能源中一直都很引人注目。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能源、發電站。在電力供應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作為環保的獨立發電方式,或是作為實現節電的手段,光伏發電越發受到關注。
住宅企業希望提升智能房屋的附加值。在受到關注的可再生能源中,能夠在需求者的所在地和地區設置的還只有光伏發電。日本政府最近正在頻繁倡導構建“分散型能源系統”,而光伏發電將成為日本各地必不可少的分散型發電的構件(資料3)。
在核電站重新運轉的問題遲遲沒有進展之際,如何解決這個夏天的電力短缺已成為日本最大課題。節約用電和峰值移位是最受關注的活動,作為政策也提高了重要性。因為光伏發電在白天發電,所以對于峰值移位和削峰有效。如果最大限度地利用住宅屋頂安裝電池板,僅憑這一點,就能夠使電力公司的高峰用電量減少2成,起到替代作用。
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的資料,日本的獨棟住宅有2700萬戶,符合抗震標準、可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的有1200萬戶,其中90萬戶已經安裝完畢(資料4)。 <
如果給1000萬戶每戶安裝3.5千瓦的電池板,發電容量可達3500萬千瓦。這相當于1.6億千瓦高峰用電需求的22%。如果每千瓦的安裝成本為50萬日元,需要投資5萬億日元。安裝4千瓦的電池板,發電容量可達高峰需求的25%,如果把住宅數量增至1200萬戶,可達30%。雖然根據地區有受天氣影響的情況,效果需要打個折扣,但可以看出光伏發電對于削峰有極大貢獻。日本電氣事業聯合會公布了3月份光伏發電供給力評價的估算稱:“在發電量最大日的下午3點,最大發電輸出功率達到設備容量的30%。”
節能概念發生改變,節能法被修改,不僅是減少使用量,還把削峰納入節能范疇。在住宅上安裝太陽能電池板進行利用,根據使用方法在短時間內能夠確實地實現“節電”。而且發電設備一旦安裝就是至少可以使用20年的資產。圍繞光伏發電,一直有高成本的評價,但其價值已經超過單純的成本論。
實施FIT的決定一出臺,日本民眾立即將注意力集中到百萬瓦級光伏電站上。此前一直是以電力公司為主進行建設,但沒有保證企業盈利的制度,只是將其定位為企業社會責任(CSR)(資料5)。
通過實施FIT,企業有望獲得盈利,對于擁有大量閑置土地者來說,似是可充分利用的千載難逢的機會。
在全球各國和地區,通過各種各樣的獎勵制度和削減系統整體成本的努力,對百萬瓦級光伏電站的投資激增,有望今后有力推動光伏發電事業的發展。在日本,由于FIT的條件尚不明確,加上經驗不足和對各種限制會導致成本增加的擔心,因此出現了既關注可行性又猶豫不決的情況。但是,因為在全球范圍成本驟減,因此通過放寬管制等,已經開始看到盈利的曙光,至此出現了投資熱潮。
并且,在被海嘯襲擊、土地暫時找不到合適用途的日本地震災區,光伏發電作為重建的手段而受到矚目。如果把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對地震災區進行援助作為前提來考慮,將會產生出大量的現金。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會有1成,輸電線、蓄電池等基礎設施會有1/3的補貼,再配合FIT,對可再生能源利用事業的期待日漸高漲。光伏發電至少在20年內可以持續帶來現金,有想法認為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討論如何有效利用土地。
可再生能源之中,光伏發電是唯一的只要有土地、在日本任何地方都可享受FIT的能源。也許看上去這是安裝后也無需特意維護、可以繼續發展的事業。但是,如果不建立完善的制度,也有可能招致破產的風險。
下一章,將圍繞日本國內的事業機會、收益性和FIT的觀點等進行介紹。(《日經商務在線》特約撰稿人:山家公雄 )
美國依靠中國企業的參與實現電網平價
美國曾是光伏發電的領跑者。具有歷史意義的《公益事業管理政策法》(PURPA法)于1978年頒布后,收購光伏電能成為了電力企業不可抗拒的義務。美國雖然也出現了相關電池板生產企業,但日本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的格局基本沒有改變。之后,加利福尼亞州積極采取普及措施,充分利用聯邦政府的投資減稅政策(ITC)領導了美國市場。奧巴馬就任總統后,在ITC的減稅之外,還有補貼可供選擇,并推行了債務擔保制度。這些綠色新政促進了太陽能在美國的普及,在加利福尼亞州以外地區也同樣取得進展。
雖然補貼和債務擔保制度于2011年停止,聯邦政府的支持措施只剩下了ITC,但是,由于電池板價格大幅下跌,再加上州政府提供的支持措施,事業的可行范圍快速擴大。因為有要求電力公司收購一定量可再生能源電能的RPS制度,所以在電力價格偏高的地區,事業收支已經平衡。發電系統的設置成本與電力零售價格相當,達到了電網平價。
從2011年下半年開始,電網平價成為了美國國內的重要話題。美國能源部部長朱棣文提及此說后,大學等機構對其進行了認真的探討。按照討論的觀點,光伏發電系統的長壽命化和低價化,以及采用分時段收費制度等,如果以這些為前提,實現電網平價將大幅提前。大型獨立電力企業NRG能源公司的總裁稱:“光伏發電系統符合成本呈幾何級數下降的摩爾法則”。
而另一方面,電池板廠商則陷入了嚴酷的競爭狀態,尤其是在中國企業的低價攻勢下叫苦連天,在2011年出現了很多倒閉、縮減業務、臨時解雇的事例。以Evergreen Solar、Solyndra等享受政府補貼的企業為代表,許多企業破產。
美國太陽能企業的臉面——SunPower和第一太陽能也發生了異常情況。SunPower接受法國能源巨頭道達爾的出資(6成),世界成本競爭力最強的第一太陽能也著手進行了裁員。越來越多的看法將之視為綠色新政的失敗,在日本,此類報道也絡繹不絕。
中國企業在反傾銷起訴中的打算
從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板進口從2009年的6.4億美元猛增到了2010年的15億美元。中國產品在美國市場銷售份額中所占的比例僅1年就從2成增加到了4成。在這種形勢下,2010年10月,要求向中國企業征收反傾銷、反補貼稅的官司開打。中國企業一直遭受不滿和質疑。質疑主要集中在中國企業受到州政府的支持,或是與州政府聯手經營,聯邦和政府的各種補貼高達3成等方面。
美國商務部于2011年3月20日做出了向中國的晶體硅型電池板征收反補貼稅的臨時決定。稅率為2.90~4.73%(尚德電力2.90%,天合光能4.73%,其他3.59%)。預定于6月作出最終決定。
但是,2011年,美國的光伏發電年建設量翻番,達到了1.8~1.9吉瓦。累計已經超過5吉瓦。這意味著發電、設置和住宅等相關業務的快速擴大。包括尚德電力在亞利桑那建廠在內,中國企業也開始向美國國內投資。并且,向臺灣和墨西哥等公認透明度較高的地區和國家投資,從當地出口的動態也活躍起來。最近也有看法認為,Solyndra的破產并非失敗,而是應將之視為太陽能業務發展活躍的證明。
從反補貼稅的臨時決定來看,雖然決定本身得到了行業好評,但不到5%的水平低于預期,起到的影響估計不大。但是,如果在5月底作出反傾銷臨時決定,也有可能追加征收遠高于此的關稅。
另一方面,由利用中國的低價進口電池板開展太陽能發電業務的25家美國企業組成的CASE(The Coalition for Affordable Solar Energy)則對訴訟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如果太陽能電池的價格上漲,美國的需求將會減少,導致10萬人失業。
作為美國光伏發電產業的象征,曾在成本、技術、經營模式等多方面引領世界的第一太陽能也難逃行情低迷的影響,股價也驟跌(資料1)。
資料1:第一太陽能的股價變化 (出處)納斯達克 |
但是,第一太陽總是走在時代前面的姿態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現在,該公司更多地認為,“頻繁變化的政府支持是一大變動因素,是導致行情混亂的根本原因”。因此,明確地提出了全力發展市場決定因素大,具有規模經濟效應,從開發到建設、運轉、維護需要大量專門技術經驗的大規模發電站業務的方針。按照這一方針,第一太陽能將與擔負“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RPS)”所定義務的電力公司簽訂長期銷售(收購)協議,密切進行合作。第一太陽能解釋說,這是立足于政策的電源開發,業務具有穩定性(可持續性),易于策劃包含技術開發在內的投資。其戰略是利用M&A等方式,從單元模塊的生產到建設管理一條龍參與業務,以確保收益(資料2)。
資料2:第一太陽能建設的光伏電站 -阿瓜卡連特發電站(亞利桑那州尤馬)(出處)第一太陽能- |
在日本,出于環境限制,第一太陽能的CdTe電池板無法采用,但能夠為最近在日本受到關注的百萬瓦級太陽能業務的形態提供參考。從只要有空地,任何人都可以進行太陽能發電的構思出發,將太陽能發電作為國家電源開發的一環,應從怎樣才能高效率地進行開發這一角度進行思考。
而且,同樣重要的,還有不單從負面角度看待中國企業進軍日本,而是看到價格降低的好處,把中國企業的進駐視為住宅產業、智能社區等眾多業務發展的起爆劑。
以上,筆者比較詳細地介紹了正在發生劇變的海外形勢。因為單憑可說是處于“鎖國”狀態的國內分析很難掌握正確的認識。下面,筆者將對因實施FIT而受到國內外關注的日本市場進行介紹。
太陽能的電力削峰價值因電力短缺而攀升
光伏發電在可再生能源中一直都很引人注目。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能源、發電站。在電力供應能力不足的情況下,作為環保的獨立發電方式,或是作為實現節電的手段,光伏發電越發受到關注。
住宅企業希望提升智能房屋的附加值。在受到關注的可再生能源中,能夠在需求者的所在地和地區設置的還只有光伏發電。日本政府最近正在頻繁倡導構建“分散型能源系統”,而光伏發電將成為日本各地必不可少的分散型發電的構件(資料3)。
資料3:六所村的智能電網實證實驗業務 |
在核電站重新運轉的問題遲遲沒有進展之際,如何解決這個夏天的電力短缺已成為日本最大課題。節約用電和峰值移位是最受關注的活動,作為政策也提高了重要性。因為光伏發電在白天發電,所以對于峰值移位和削峰有效。如果最大限度地利用住宅屋頂安裝電池板,僅憑這一點,就能夠使電力公司的高峰用電量減少2成,起到替代作用。
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的資料,日本的獨棟住宅有2700萬戶,符合抗震標準、可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的有1200萬戶,其中90萬戶已經安裝完畢(資料4)。 <
資料4:可安裝光伏發電裝置的住宅 (出處)資源能源廳 |
如果給1000萬戶每戶安裝3.5千瓦的電池板,發電容量可達3500萬千瓦。這相當于1.6億千瓦高峰用電需求的22%。如果每千瓦的安裝成本為50萬日元,需要投資5萬億日元。安裝4千瓦的電池板,發電容量可達高峰需求的25%,如果把住宅數量增至1200萬戶,可達30%。雖然根據地區有受天氣影響的情況,效果需要打個折扣,但可以看出光伏發電對于削峰有極大貢獻。日本電氣事業聯合會公布了3月份光伏發電供給力評價的估算稱:“在發電量最大日的下午3點,最大發電輸出功率達到設備容量的30%。”
節能概念發生改變,節能法被修改,不僅是減少使用量,還把削峰納入節能范疇。在住宅上安裝太陽能電池板進行利用,根據使用方法在短時間內能夠確實地實現“節電”。而且發電設備一旦安裝就是至少可以使用20年的資產。圍繞光伏發電,一直有高成本的評價,但其價值已經超過單純的成本論。
實施FIT的決定一出臺,日本民眾立即將注意力集中到百萬瓦級光伏電站上。此前一直是以電力公司為主進行建設,但沒有保證企業盈利的制度,只是將其定位為企業社會責任(CSR)(資料5)。
資料5:日本百萬瓦級光伏電站(電力公司) (出處)資源能源廳(截至2012年2月) |
通過實施FIT,企業有望獲得盈利,對于擁有大量閑置土地者來說,似是可充分利用的千載難逢的機會。
在全球各國和地區,通過各種各樣的獎勵制度和削減系統整體成本的努力,對百萬瓦級光伏電站的投資激增,有望今后有力推動光伏發電事業的發展。在日本,由于FIT的條件尚不明確,加上經驗不足和對各種限制會導致成本增加的擔心,因此出現了既關注可行性又猶豫不決的情況。但是,因為在全球范圍成本驟減,因此通過放寬管制等,已經開始看到盈利的曙光,至此出現了投資熱潮。
并且,在被海嘯襲擊、土地暫時找不到合適用途的日本地震災區,光伏發電作為重建的手段而受到矚目。如果把日本中央和地方政府對地震災區進行援助作為前提來考慮,將會產生出大量的現金。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會有1成,輸電線、蓄電池等基礎設施會有1/3的補貼,再配合FIT,對可再生能源利用事業的期待日漸高漲。光伏發電至少在20年內可以持續帶來現金,有想法認為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討論如何有效利用土地。
可再生能源之中,光伏發電是唯一的只要有土地、在日本任何地方都可享受FIT的能源。也許看上去這是安裝后也無需特意維護、可以繼續發展的事業。但是,如果不建立完善的制度,也有可能招致破產的風險。
下一章,將圍繞日本國內的事業機會、收益性和FIT的觀點等進行介紹。(《日經商務在線》特約撰稿人:山家公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