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運通上周五晚發布公告稱,為維護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與江西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賽維”)簽署的設備采購合同及相關補充合同和協議之有關約定,公司于2012年6月5日就江西賽維違反合同約定一事向位于上海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以下簡稱“貿仲上海分會”)提交了仲裁申請。同日,公司收到貿仲上海分會《“SDM2012168關于編號為JYT/XS/20100920-001A(合同編號PCS0800268)爭議仲裁案”受理通知》([2012]中國貿仲滬字第3479號)。
京運通要求賽維LDK太陽能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人民幣78.96萬元及相應的利息損失人民幣3.84萬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從2011年8月16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暫算至2012年6月1日);
(2)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終止履行違約金人民幣31,349.28萬元及相應的利息損失(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從2012年6月5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3)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花費的律師費;
(4)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償付為辦理本案支出的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食宿費、取證費等);
(5)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