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昱輝陽光青海烏蘭一期20MW并網光伏發電項目CDM正式通過了國家發改委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審核理事會的專家組評審,這意味著該項目已獲國家發改委批準,其每年實現的減排量預估超過3萬噸。
據悉,青海昱輝20MW并網光伏發電站項目是由昱輝陽光集團控股公司青海昱輝新能源有限公司獨立建設,裝機容量為20MW,年發電量預估為3,405萬千瓦時,項目已于2011年年底正式并入西北電網。
根據《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允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進行項目級的減排量抵消額的轉讓與獲得,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通過CDM的實施以履行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所承諾的限排或減排義務,發展中國家則獲得一定的項目收益。
根據青海昱輝新能源有限公司與格林斯高有限公司(Greenscot Limited)簽署的碳減排量購買協議,青海昱輝20MW并網光伏發電站項目每年的減排量將根據當年歐洲市場碳價置換,獲得相應收益。
據介紹,作為綠色能源項目,昱輝陽光集團在項目建設初期開始積極的推進CDM工作,經過8個月努力現場監控數據都已達標,為此次順利通過專家組的評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根據CDM的審核機制,通過中國國家發改委審批的CDM項目,還需通過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的審核,獲得簽發碳核證減排量(CERs)。昱輝陽光青海CDM項目預估于今年年內在聯合國執行理事會完成注冊工作。
據悉,青海昱輝20MW并網光伏發電站項目是由昱輝陽光集團控股公司青海昱輝新能源有限公司獨立建設,裝機容量為20MW,年發電量預估為3,405萬千瓦時,項目已于2011年年底正式并入西北電網。
根據《京都議定書》中引入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允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進行項目級的減排量抵消額的轉讓與獲得,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溫室氣體減排項目。通過CDM的實施以履行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中所承諾的限排或減排義務,發展中國家則獲得一定的項目收益。
根據青海昱輝新能源有限公司與格林斯高有限公司(Greenscot Limited)簽署的碳減排量購買協議,青海昱輝20MW并網光伏發電站項目每年的減排量將根據當年歐洲市場碳價置換,獲得相應收益。
據介紹,作為綠色能源項目,昱輝陽光集團在項目建設初期開始積極的推進CDM工作,經過8個月努力現場監控數據都已達標,為此次順利通過專家組的評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根據CDM的審核機制,通過中國國家發改委審批的CDM項目,還需通過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的審核,獲得簽發碳核證減排量(CERs)。昱輝陽光青海CDM項目預估于今年年內在聯合國執行理事會完成注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