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消息稱,中國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目前已經完成了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的研究、方案設計,以及配額制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有望下半年公布實施,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實施時間可能推遲到2013年。
據悉,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有電網、發電企業和地方省市三個主體,其中,以電網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實施責任主體,以大型發電投資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的配額義務主體,以各省(區、市)級政府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費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未來各個省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目標也會有所不同。
配額制是在目前電力體制無法盡快改革到位的情況下,為實現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采取的一種利益平衡機制,配額制的實施將與國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調整能源消費結構的宏觀目標相協調。
不過,在現有電力體制下,配額制的實施,必然打破電網、發電企業等方面的利益平衡問題,未來配額制的出臺還面臨著諸多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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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有電網、發電企業和地方省市三個主體,其中,以電網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實施責任主體,以大型發電投資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的配額義務主體,以各省(區、市)級政府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費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未來各個省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目標也會有所不同。
配額制是在目前電力體制無法盡快改革到位的情況下,為實現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采取的一種利益平衡機制,配額制的實施將與國家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調整能源消費結構的宏觀目標相協調。
不過,在現有電力體制下,配額制的實施,必然打破電網、發電企業等方面的利益平衡問題,未來配額制的出臺還面臨著諸多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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