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致力于實現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比例達到20%的目標。如果所有成員國貫徹執行目前的所有政策并有支撐方案銜接,將能夠實現目標。因此,歐盟呼吁進一步協調支撐方案的建立和改革,并增加成員國之間可再生能源的交易。此外,歐盟開始討論為2020年之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建立一個堅實的框架,為投資者提供監管確定性。
主要從以下4個方面努力:
能源市場:需要完善內部能源市場,加強發電市場的投資激勵,鼓勵可再生能源進入市場。
支撐方案:制定有利于降低成本和避免過度補償的方案,呼吁各成員國支撐方案更加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障礙。
合作機制:鼓勵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的合作機制。合作機制允許成員國通過可再生能源貿易實現有約束力的國家目標。這意味著一個成員國可以從另一個成員國或從歐盟以外的第三國購買可再生能源。這可能比在本國發展可再生能源更便宜。
地中海的能源合作:建議改進監管框架,并強調在馬格里布地區建立綜合區域市場,將有助于推動該地區的大規模投資,使歐洲能夠進口可再生能源電力。
歐盟認為,如果沒有一個合適的框架,2020年以后可再生能源的增長將進入低迷期。需要建立一個框架,激勵更多的技術創新,降低成本,并使可再生能源投資不斷增長。因此,歐盟建議開始準備面向2030年的未來政策選擇,提出了三個方案:
制定新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但沒有可再生能源目標:排放交易體系(ETS)將成為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主要手段。
制定三個國家層面的目標: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溫室氣體減排。
制定歐盟范圍內的目標: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溫室氣體減排。
歐盟強調,至關重要的是盡快確定2030年目標,這將使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在歐洲能源市場更有競爭力。
主要從以下4個方面努力:
能源市場:需要完善內部能源市場,加強發電市場的投資激勵,鼓勵可再生能源進入市場。
支撐方案:制定有利于降低成本和避免過度補償的方案,呼吁各成員國支撐方案更加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障礙。
合作機制:鼓勵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的合作機制。合作機制允許成員國通過可再生能源貿易實現有約束力的國家目標。這意味著一個成員國可以從另一個成員國或從歐盟以外的第三國購買可再生能源。這可能比在本國發展可再生能源更便宜。
地中海的能源合作:建議改進監管框架,并強調在馬格里布地區建立綜合區域市場,將有助于推動該地區的大規模投資,使歐洲能夠進口可再生能源電力。
歐盟認為,如果沒有一個合適的框架,2020年以后可再生能源的增長將進入低迷期。需要建立一個框架,激勵更多的技術創新,降低成本,并使可再生能源投資不斷增長。因此,歐盟建議開始準備面向2030年的未來政策選擇,提出了三個方案:
制定新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但沒有可再生能源目標:排放交易體系(ETS)將成為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主要手段。
制定三個國家層面的目標: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溫室氣體減排。
制定歐盟范圍內的目標: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溫室氣體減排。
歐盟強調,至關重要的是盡快確定2030年目標,這將使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在歐洲能源市場更有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