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是一場中美經貿間的博弈。一方是咄咄逼人的美國政府,另一方是中國光伏企業。
美國商務部當地時間10日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這基本為美國針對此類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雙反”)掃清了道路。
美國對華光伏產品“雙反”終裁或再度引發歐盟的連鎖反應,給“弱不禁風”的中國光伏產業壓上最后一根稻草。
對于美方此舉,包括中國商務部在內的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以及企業對此均給予回應,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發布公告稱,美國商務部在反補貼調查程序上顯失公平,對于美國申請人的新項目申請,足足花了三個月的時間考慮是否立案,卻僅僅給予中國光伏產業17天的時間回答問卷。
這只是中國企業遭遇刁難的縮影,美國商務部一名官員在給《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發來的材料中顯示,包括尚德電力(STP.NYSE)、天合光能(TSL.NYSE)和英利(YGE.NYSE)在內的中國企業曾于6月要求召開聽證會,這一要求在8月才得到滿足。
根據美國商務部公布的數據,2011年美國從中國進口了價值約為31億美元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美國智庫人士與相關行業協會多次警告,美國通過征收“雙反”關稅來保護本土企業,將付出沉重代價。美國廉價太陽能聯合會估算,若美方對來自中國的光伏電池及組件征收100%的懲罰性關稅,將在未來3年內損失5萬個工作崗位。
調查溯源
美國商務部最終裁定,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的生產商或出口商在美國銷售此類產品時存在傾銷行為,傾銷幅度為18.32%至249.96%。同時,還裁定中國輸美的此類產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補貼。
天合光能(TSL.NYSE)給本報發來的聲明中表示,美國商務部終裁天合光能為向美出口以上產品的中國出口商之一,決定向其征收23.75%的合并關稅(整個行業的關稅范圍從23.75%到254.66%)。該合并關稅包括18.32%的反傾銷稅和15.97%的反補貼稅,同時為避免與反補貼稅重復計算反傾銷稅而從中扣除了10.54%的出口補貼。天合光能對終裁結果已準備好應對措施,將繼續遵守和履行客戶合同條款。
天合光能則表示將保留對美國商務部或者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終裁做進一步上訴的權利。
按照美方貿易救濟程序,除美國商務部外,此案還需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作出終裁。根據目前日程,ITC定于今年11月底作出終裁。如果ITC也作出肯定性終裁,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征收“雙反”關稅。
這是今年以來美國對中國發起的又一項貿易救濟行動,此前美國方面連續對中國產品發起“雙反”和“337調查”。
“國內龍頭光伏企業目前在美銷售太陽能電池板的成本約為0.70美元~0.75美元,而美國目前平均價格為0.95美元~1美元,即便稅收僅增加23.75%,競爭力也已經大幅度下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光伏企業人士說。
去年中國光伏企業的總出貨量中,美國市場約占15%,歐盟市場約占75%。阿特斯陽光電力公司是去年赴美抗辯的10家企業之一,其總裁兼CEO瞿曉鏵對本報記者指出,美國前一年在該公司的全球出口市場份額約占6%。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美國商務部無視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的合理抗辯,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產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稅措施,中方對裁決結果表示強烈不滿。
沈丹陽表示,中美在清潔能源領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也將損害美原材料和設備出口商以及美消費者利益。
中國機電商品進出口商會發布的公告顯示,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生產商每年從美國進口20多億美元的多晶硅、EVA、漿料等原材料。中國光伏電池和組件對美出口也為美國下游產業(尤其是光伏發電安裝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2011年11月,美國商務部正式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板)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這是美方首次針對中國清潔能源產品發起“雙反”調查。美商務部于今年3月20日初裁認定中國輸美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補貼行為,同時于5月公布對華太陽能電池產品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
今年9月6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將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產品 (包括晶體硅組件、電池、硅片等) 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全程代表中國政府參與中美新能源系列案件的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林對本報記者表示,需要中國政府對歐盟方面做一些斡旋及協調工作,減少雙方的損失,畢竟這些案件涉及的企業過多。本報記者此前從核心人士處獨家獲悉,中歐光伏貿易摩擦或現轉圜。
如今的幾只新能源中概股已經風雨飄搖,截至本周,尚德電力(STP.NYSE)今年以來的股價已經跌去60.85%,近期更是徘徊在1美元單價上下,退市風險仍在。同期,天合光能跌幅接近37%,截至發稿時周四開盤后價格為4.22美元;英利(YGE.NYSE)高開至1.71美元,但今年以來的跌幅也達到了55%。
潛在影響
一直密切關注此案,并積極進行雙邊磋商的商務部相關司局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美國ITC將于11月23日之前發布產業的最終公告,隨后的一周之內,美國商務部將發布征稅令。目前可以確定美國商務部所認定的終裁“雙反”(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不會再更改了,可以解決的技術問題,僅僅集中在進口商進口產品交的保證金(cash deposit)的幅度調整。
業內人士分析,如果說下一步還有可以做的最務實的事情,就是中國政府將此案推向WTO(世貿組織)。
上述商務部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目前商務部還需要等待美國走完裁決程序,進一步評估才能做出決定。
“如此高的反補貼稅率太不合理了,開了很不好的一個先例,有必要追問一下其技術層面操作的合理性,也為以后的案例作準備。”一位業內人士說。
此前,中國曾經在WTO的4個案例中成功贏得對美國不合理反補貼稅率措施的裁決。
代表美國一家太陽能相關領域機構向ITC提出申訴的律師告訴本報記者,原告(美國光伏企業)非常在意擴大(政府)調查的范圍。原告非常希望把美國商務部的決定,也就是對太陽能板制造商的(“雙反”)關稅擴大到任何國家。
這名律師稱,此舉將給美國商務部帶來很大的政治壓力,所以沒有同意。
“現在上訴機構很氣惱。那些工業界人士在國會有同盟者。”他說,“中國的業界可能需要小心關注這個問題。因為上訴者會持續試圖擴大范圍。”
這名律師分析了另一個核心問題是“危急情況”(critical circumstances)與“確定情況”(affirmative circumstances)。
事實上,ITC在終裁時必須對“危急情況”和 “確定情況”兩項內容同時投票,二者可以同時成立,也可以單獨成立。如果ITC最后終裁的是“確定情況”,而沒有達到“危急情況”。關稅將會從商務部的決定那天開始執行,如果發現“確定情況”和 “危急情況”兩項都成立,那么關稅將從商務部決定前90天開始執行。
美國商務部今年5月公布對華太陽能電池產品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時,就將征稅措施向前追溯90天。
上述律師表示,90天會給企業帶來很大影響,涉及可觀的出口量。他強調,包括(太陽能)安裝、設計、工程、維護在內的工種為美國創造了大量就業,中國的企業對此提供了幫助。但ITC的眼光太局限,只關注了美國本身的制造業。
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約翰·桑頓中國中心主任李侃如(Kenneth G. Lieberthal)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很明顯太陽能板在中國制造的成本會更低,但所有的貿易問題都是復雜的。
李侃如認為,美國商務部在這個時候做決定是因為他們正好完成調查,和總統大選沒有關系。
雖然終裁結果讓中國企業很受打擊,但“生路”并沒有被完全堵死。此次美國商務部的“雙反”懲罰關稅不適用于中國內地以外太陽能電池板。這意味著中國企業可以在國外設廠生產電池,或是從海外采購電池,然后在內地利用勞動力成本優勢,焊接組裝太陽能電池板。
對于光伏企業到國外開廠,恒州博智太陽能研究中心分析師張東對本報記者分析,國外人力成本比較高,同樣的產品,國內外生產也許會有10%以上的成本差,但如果美國開始征收“雙反”關稅,那增加的生產成本可能低于增加的稅收,相對來說更加劃算。
除將產能轉移出去,還有一個消化產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海外投資光伏電站。值得關注的是,國家發改委已經批復了合肥海潤光伏、江蘇聚能硅業在歐洲的光伏電站項目。
英利綠色能源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除尋求海外建廠和代工,英利也將進行光伏電站開發,包括國外的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