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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發電應用,財政部、科技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能源局11月10日聯合發布通知,將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陽和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工作基礎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啟動一批示范項目。
通知指出,支持應用條件好的省(區、市)和市(縣)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每個省示范市(縣)原則上不超過3個;鼓勵與新能源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等相結合申報項目;示范項目選用的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不低于15%,非晶硅薄膜組件轉換效率不低于8%,且必須由該品牌擁有企業自有工廠生產。據悉,組織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部門,應于11月15日前上報相關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