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35證券簡稱:林州重機公告編號:2012-0080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達到可使用狀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7
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上太陽能光電建筑
應用示范項目的議案》,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的通知》以及建設部、財政部《關于組織實施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一體化
示范的通知》(財辦建[2011]9 號)等相關規定,為綜合利用資源,適應
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公司擬利用車間屋頂安裝光伏太陽能組件,總裝機容
量為 10MW,總投資 15,000 萬元,其中企業自籌資金 3,200 萬元,根據相
關政策規定,預計經申請批準后可獲得國家財政補助 10,150 萬元,省級
財政補助 1650 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登載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
時 報 》、《 證 券 日 報 》、《 中 國 證 券 報 》 和 巨 潮 資 訊 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
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1-0027)。
近期,公司已經完成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建設,
并通過了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河南省財政廳組織的項目專家驗收,
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共投資 2,611.15 萬元,其中公司
以自有資金出資 611.15 萬元,共收到國家財政補助 2,000 萬元,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已經達到可使用狀態,預計每年可為公司節
約電費 120 萬元,大大節約了公司的生產成本,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投資新上該項目,有著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 年 12 月 25 日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達到可使用狀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7
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新上太陽能光電建筑
應用示范項目的議案》,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的通知》以及建設部、財政部《關于組織實施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一體化
示范的通知》(財辦建[2011]9 號)等相關規定,為綜合利用資源,適應
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公司擬利用車間屋頂安裝光伏太陽能組件,總裝機容
量為 10MW,總投資 15,000 萬元,其中企業自籌資金 3,200 萬元,根據相
關政策規定,預計經申請批準后可獲得國家財政補助 10,150 萬元,省級
財政補助 1650 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登載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
時 報 》、《 證 券 日 報 》、《 中 國 證 券 報 》 和 巨 潮 資 訊 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
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1-0027)。
近期,公司已經完成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建設,
并通過了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河南省財政廳組織的項目專家驗收,
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共投資 2,611.15 萬元,其中公司
以自有資金出資 611.15 萬元,共收到國家財政補助 2,000 萬元,一期 3MW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已經達到可使用狀態,預計每年可為公司節
約電費 120 萬元,大大節約了公司的生產成本,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投資新上該項目,有著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林州重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