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27日有關超日的消息在網絡露面以來,整個行業乃至金融界為之震驚,對此給予了高度、密切的關注。作為光伏企業天華陽光同樣關心事態的發展,剛見曙光的中國光伏依舊脆弱,不能承受更多的雪上霜。面對問題,我們期望了解事情的真相,我們期待問題的正面處理和解決,我們希望寒冷的季節能看到“正能量”!
然而遺憾的是,作為超日的合作伙伴之一,天華陽光被一些人惡意炒作,被推到風口浪尖。其中在12月28日《21世紀網》上刊登了記者周松清、常亮有關超日的報道,報導標題為《超日太陽稱老板系出國收賬 最大欠款方在國內》。該報道提及天華公司為上海超日最大債務人、并提及“所謂”的債務金額、畫出了“所謂”的關聯公司股權結構圖…… 此文臆想連篇,純屬嘩眾取寵,賺人眼球!我們對周松清、常亮兩位記者不恪守新聞職業道德,在沒有認真核實信息來源和正確性就“編寫”新聞,任意詆毀企業的做法深感憤怒。
報道的內容嚴重有違事實,且作出了極端不負責任的結論!該文已經被多家媒體轉載,嚴重誤導了廣大受眾、甚至金融機構,在社會上、行業內給天華陽光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名譽,破壞了天華陽光多年來專業、嚴謹的市場形象,影響了公司的正常業務運營,給公司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天華陽光已于近日通過律師代表天華正式采取了相關的法律手段開始維權,并保留進一步法律訴訟的權利以更好地保護公司的權益!希望周松清、常亮兩位記者對自身的失實報道勇于承擔責任、及時更正致歉,盡快為天華消除不良影響。
天華陽光公司是全球性專業的新能源電力開發、投資和獨立電力運營商,在董事長蘇維利先生的領導下、經過連續六年的不懈努力,憑借“品牌、技術和產品完全中立”的市場地位,已經在全球包括歐洲、北美、拉美、日本、中國、亞太/中東/非洲區六個大區近2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發、儲備了超過3.7GW的太陽能、風能電站項目資源。在2012年里,成功投建了海外加中國超過300兆瓦的電站項目。天華陽光公司跟超日的合作主要有兩方面:
1)單一的組件買賣。天華根據雙方采購合同約定履約付款。
2)在全球市場合作投資光伏電站項目。超日作為大股東主要以現金和組件作為對項目的出資;天華以現金和EPC作為項目出資,持小比例股份。通過此方式以幫助超日進入該市場、建立品牌和運營業績。無疑,該部分用于合作項目投資的資金和組件并非天華欠款。
困境之際,尤其是中國整個光伏制造業深陷泥潭之時,眾人應齊心合力雪中送炭而不是爭相上前添加“駱駝的稻草”。行業的復蘇,經濟的振興不需要嘩眾取寵、不需要以訛傳訛,不能再亂上加亂!我們需要理性地正視問題,找到問題的根本所在。天華陽光在此繼續呼吁各光伏同仁,無論行業高速發展之時還是產能過剩之際,企業都需要理性明確各自的主營業務所在,只有合理地分工合作,行業才能良性發展,共融共贏。天華陽光相信超日將盡快度過難關,重新振作,在今后的日子也將繼續支持超日太陽。相信萬眾一心,我們光伏的陽光事業能盡快度過陰霾迎來陽光的明天!
注:天華陽光公司及其高管對以上信息的準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的責任。其它媒體如果繼續引用錯誤的報道和信息,天華同樣保留對其訴諸法律的權力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然而遺憾的是,作為超日的合作伙伴之一,天華陽光被一些人惡意炒作,被推到風口浪尖。其中在12月28日《21世紀網》上刊登了記者周松清、常亮有關超日的報道,報導標題為《超日太陽稱老板系出國收賬 最大欠款方在國內》。該報道提及天華公司為上海超日最大債務人、并提及“所謂”的債務金額、畫出了“所謂”的關聯公司股權結構圖…… 此文臆想連篇,純屬嘩眾取寵,賺人眼球!我們對周松清、常亮兩位記者不恪守新聞職業道德,在沒有認真核實信息來源和正確性就“編寫”新聞,任意詆毀企業的做法深感憤怒。
報道的內容嚴重有違事實,且作出了極端不負責任的結論!該文已經被多家媒體轉載,嚴重誤導了廣大受眾、甚至金融機構,在社會上、行業內給天華陽光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名譽,破壞了天華陽光多年來專業、嚴謹的市場形象,影響了公司的正常業務運營,給公司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天華陽光已于近日通過律師代表天華正式采取了相關的法律手段開始維權,并保留進一步法律訴訟的權利以更好地保護公司的權益!希望周松清、常亮兩位記者對自身的失實報道勇于承擔責任、及時更正致歉,盡快為天華消除不良影響。
天華陽光公司是全球性專業的新能源電力開發、投資和獨立電力運營商,在董事長蘇維利先生的領導下、經過連續六年的不懈努力,憑借“品牌、技術和產品完全中立”的市場地位,已經在全球包括歐洲、北美、拉美、日本、中國、亞太/中東/非洲區六個大區近2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發、儲備了超過3.7GW的太陽能、風能電站項目資源。在2012年里,成功投建了海外加中國超過300兆瓦的電站項目。天華陽光公司跟超日的合作主要有兩方面:
1)單一的組件買賣。天華根據雙方采購合同約定履約付款。
2)在全球市場合作投資光伏電站項目。超日作為大股東主要以現金和組件作為對項目的出資;天華以現金和EPC作為項目出資,持小比例股份。通過此方式以幫助超日進入該市場、建立品牌和運營業績。無疑,該部分用于合作項目投資的資金和組件并非天華欠款。
困境之際,尤其是中國整個光伏制造業深陷泥潭之時,眾人應齊心合力雪中送炭而不是爭相上前添加“駱駝的稻草”。行業的復蘇,經濟的振興不需要嘩眾取寵、不需要以訛傳訛,不能再亂上加亂!我們需要理性地正視問題,找到問題的根本所在。天華陽光在此繼續呼吁各光伏同仁,無論行業高速發展之時還是產能過剩之際,企業都需要理性明確各自的主營業務所在,只有合理地分工合作,行業才能良性發展,共融共贏。天華陽光相信超日將盡快度過難關,重新振作,在今后的日子也將繼續支持超日太陽。相信萬眾一心,我們光伏的陽光事業能盡快度過陰霾迎來陽光的明天!
注:天華陽光公司及其高管對以上信息的準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的責任。其它媒體如果繼續引用錯誤的報道和信息,天華同樣保留對其訴諸法律的權力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