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陽董事長倪開祿出境,將超日太陽的合作伙伴——天華陽光集團(以下簡稱“天華陽光”)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有媒體質疑,超日太陽資金鏈緊張,與天華陽光有關,尤其是應收賬款部分。
天華陽光創始人、董事長蘇維利在昨日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天華對超日太陽的應付賬款金額在5億元人民幣左右,而賬期則是明年3月份,與此次倪開祿外出追債沒有任何關系。
天華陽光是新能源電力開發、投資和獨立電力運營商,已在包括歐洲、北美、拉美、日本、中國、亞太/中東/非洲區六大區近2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發、儲備了超過3.7GW的太陽能、風能電站項目資源,2012年成功投建了海外加中國超過300MW的電站項目。
“應付賬款并未到期”
東方早報:天華陽光與超日太陽有哪些合作?
蘇維利:有兩方面,組件與電站。第一,單一的組件買賣,天華根據雙方采購合同約定履約付款。第二,超日太陽作為大股東主要以現金和組件作為對項目的出資;天華陽光以現金和EPC作為項目出資,持小比例股份。通過此方式以幫助超日太陽進入該市場、建立品牌和運營業績。無疑,該部分用于合作項目投資的資金和組件并非天華欠款。
東方早報:為何上述是投資資金,而非欠款?
蘇維利:超日太陽發到歐洲的貨,比如希臘項目,天華陽光和超日太陽有40MW的合作。超日太陽方面的組件早就發過去了,從財務上看,這實際上是超日太陽和天華陽光的共同投資,對超日太陽而言,是以組件形式。超日太陽在報表中,是將這部分反映為應收賬款,但是根據雙方的協議,超日太陽是以組件作為投資部分。為什么說這塊不能按照應收賬款算呢?因為我們和超日太陽盧森堡公司共同成立了名為超日天華的公司,超日太陽占70%,天華陽光占30%。這家合資公司開發的40MW希臘項目,超日太陽是大股東,超日太陽的組件是發給合資公司的,因此從客觀上來講,這其實是出資義務,不是貿易義務。
東方早報:那么目前,以貿易形式存在的,天華控股(編注:天華陽光2009年創立的控股公司)旗下的企業對超日太陽的應付賬款總計多少億元?
蘇維利:單純貿易的,大概不到5個億的規模,是今年三四季度發的貨。其中主要用于中國市場的項目,我們向它采購了100MW的組件。
東方早報:這部分應付賬款的賬期是什么時候?與此次超日太陽方面稱的追債是否有關?
蘇維利:超日太陽此次外出討債與天華是無關的。我們這部分賬期是比較晚的,明年3月份到期。這次倪開祿外出討債是跟天華陽光無關的。
東方早報:之前天華控股旗下的企業付款是否都是按時履約的?
蘇維利:都是按時的。今年的往來主要來自于下半年,比如國內項目的100MW。
“超日電站投資比重太大”
東方早報:現在超日太陽的問題集中在哪里?是不是倪氏父女與光伏無關的個人投資導致的?
蘇維利:主要兩方面的問題,分別為超日太陽的和超日太陽大股東的。
單純說超日太陽,一邊是銀行債務,導致超日太陽的現金流很緊張;另一邊,是超日太陽電站投資的比重實在太大了。向下游過分擴張,造成的結果是表面上的應收賬款,但嚴格來說,都是投資款。電站比重過大,投資周期會拉長,現金流就會出問題。
情有可原的是,行業是寒冬,組件價格戰激烈。超日太陽如果按照慣常的市場模式,比如賣組件去做銷售,那么跟其他光伏企業一樣,是要虧損的。為增加自己的盈利,它采用了向下游投資的模式,使產品銷售價格得到改善,但是代價是現金流負擔加重。
東方早報:光伏制造企業介入光伏電站的比重多少算是安全的邊界?
蘇維利:我之前給倪董的建議是,終端投入最多占到組件產能的25%,但現在占到了80%。這會給現金帶來極大的壓力。打個比方,尚德假設有2GW(1GW=1000MW)的產能,如果電站投資占到了80%,就是1.6GW的電站,那么尚德會馬上受不了。
我之前也一直在行業里面呼吁,告訴大家要分工,制造業往下游電站擴張要在合理的水平上,不要過度,否則日子會更難過。
在大家看,超日太陽來是我們緊密的合作伙伴,但現在的結果是,倪董我都呼吁不了。超日太陽相當于給其他組件企業敲了警鐘。
東方早報:倪開祿個人的問題呢?比如以公司的股權作抵押,然后籌得的資金用于個人項目的一些投資。
蘇維利:如果大股東要做股權抵押,最好設定一個比例。否則對公司的治理和財務安全都是不小的隱患。
天華陽光創始人、董事長蘇維利在昨日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天華對超日太陽的應付賬款金額在5億元人民幣左右,而賬期則是明年3月份,與此次倪開祿外出追債沒有任何關系。
天華陽光是新能源電力開發、投資和獨立電力運營商,已在包括歐洲、北美、拉美、日本、中國、亞太/中東/非洲區六大區近2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發、儲備了超過3.7GW的太陽能、風能電站項目資源,2012年成功投建了海外加中國超過300MW的電站項目。
“應付賬款并未到期”
東方早報:天華陽光與超日太陽有哪些合作?
蘇維利:有兩方面,組件與電站。第一,單一的組件買賣,天華根據雙方采購合同約定履約付款。第二,超日太陽作為大股東主要以現金和組件作為對項目的出資;天華陽光以現金和EPC作為項目出資,持小比例股份。通過此方式以幫助超日太陽進入該市場、建立品牌和運營業績。無疑,該部分用于合作項目投資的資金和組件并非天華欠款。
東方早報:為何上述是投資資金,而非欠款?
蘇維利:超日太陽發到歐洲的貨,比如希臘項目,天華陽光和超日太陽有40MW的合作。超日太陽方面的組件早就發過去了,從財務上看,這實際上是超日太陽和天華陽光的共同投資,對超日太陽而言,是以組件形式。超日太陽在報表中,是將這部分反映為應收賬款,但是根據雙方的協議,超日太陽是以組件作為投資部分。為什么說這塊不能按照應收賬款算呢?因為我們和超日太陽盧森堡公司共同成立了名為超日天華的公司,超日太陽占70%,天華陽光占30%。這家合資公司開發的40MW希臘項目,超日太陽是大股東,超日太陽的組件是發給合資公司的,因此從客觀上來講,這其實是出資義務,不是貿易義務。
東方早報:那么目前,以貿易形式存在的,天華控股(編注:天華陽光2009年創立的控股公司)旗下的企業對超日太陽的應付賬款總計多少億元?
蘇維利:單純貿易的,大概不到5個億的規模,是今年三四季度發的貨。其中主要用于中國市場的項目,我們向它采購了100MW的組件。
東方早報:這部分應付賬款的賬期是什么時候?與此次超日太陽方面稱的追債是否有關?
蘇維利:超日太陽此次外出討債與天華是無關的。我們這部分賬期是比較晚的,明年3月份到期。這次倪開祿外出討債是跟天華陽光無關的。
東方早報:之前天華控股旗下的企業付款是否都是按時履約的?
蘇維利:都是按時的。今年的往來主要來自于下半年,比如國內項目的100MW。
“超日電站投資比重太大”
東方早報:現在超日太陽的問題集中在哪里?是不是倪氏父女與光伏無關的個人投資導致的?
蘇維利:主要兩方面的問題,分別為超日太陽的和超日太陽大股東的。
單純說超日太陽,一邊是銀行債務,導致超日太陽的現金流很緊張;另一邊,是超日太陽電站投資的比重實在太大了。向下游過分擴張,造成的結果是表面上的應收賬款,但嚴格來說,都是投資款。電站比重過大,投資周期會拉長,現金流就會出問題。
情有可原的是,行業是寒冬,組件價格戰激烈。超日太陽如果按照慣常的市場模式,比如賣組件去做銷售,那么跟其他光伏企業一樣,是要虧損的。為增加自己的盈利,它采用了向下游投資的模式,使產品銷售價格得到改善,但是代價是現金流負擔加重。
東方早報:光伏制造企業介入光伏電站的比重多少算是安全的邊界?
蘇維利:我之前給倪董的建議是,終端投入最多占到組件產能的25%,但現在占到了80%。這會給現金帶來極大的壓力。打個比方,尚德假設有2GW(1GW=1000MW)的產能,如果電站投資占到了80%,就是1.6GW的電站,那么尚德會馬上受不了。
我之前也一直在行業里面呼吁,告訴大家要分工,制造業往下游電站擴張要在合理的水平上,不要過度,否則日子會更難過。
在大家看,超日太陽來是我們緊密的合作伙伴,但現在的結果是,倪董我都呼吁不了。超日太陽相當于給其他組件企業敲了警鐘。
東方早報:倪開祿個人的問題呢?比如以公司的股權作抵押,然后籌得的資金用于個人項目的一些投資。
蘇維利:如果大股東要做股權抵押,最好設定一個比例。否則對公司的治理和財務安全都是不小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