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過去3年不時借助買賣普尼太陽能(杭州)有限公司(下稱“普尼太陽能”)股權而扭虧,而每每均有不同的“活雷鋒”出手相助。鑒于此,監管層介入關注并責成哈高科核查與交易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
據今日公告,按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哈高科已委托黑龍江鴻旭律師事務所就其與普尼太陽能現有股東及2012年12月7日與哈高科簽署股權轉讓合同的4家股權受讓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進行專項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在哈高科去年12月8日披露的股權轉讓公告中,哈高科稱其與4家股權受讓方“不構成關聯關系”。
按哈高科公告所述,普尼太陽能是一家太陽能薄膜CIGS領域的高科技公司,成立至今發展良好,2012年上半年營業收入6774.99萬元、凈利潤1481萬元。
普尼太陽能去年12月7日之前的股權結構為,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出資800萬美元,控股42.67%;哈高科出資585萬美元,持股31.2%;余下股權分別由溫州物華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湖州市東湖實業公司、北京金盟匯通投資有限公司、溫州瑞同投資企業、藍山投資有限公司持有6.93%、6.93%、5.34%、4.8%、2.13%。
哈高科稱,其于2012年12月7日分別與浙商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加乾實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浙江世紀廣場投資有限公司和杭州建秀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普通合伙)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合計出售持有的普尼太陽能261萬美元股權,合計轉讓價格8955萬元。在賣出上述261萬美元股權后,哈高科僅持有普尼太陽能17.28%,但依據2009年8 與于平榮、王東及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共同投資成立普尼太陽能時簽署的投資協議,哈高科再出資800萬美元認購普尼太陽能375 萬美元股權,哈高科持有普尼太陽能的股權比例重返31.07%。
哈高科當時解釋稱,普尼太陽能全體股東一致認為應該始終保持其專業技術團隊的控股地位不變,如果哈高科直接履行增資800萬美元的承諾,則保持普尼太陽能現有專業技術團隊控股地位的目的將無法實現。故此,在根據當初投資協議對其實施第二次增資800萬美元之前,先對外出售已持有的261萬美元股權。
按哈高科當時的表述,其出售股權價格大致是5.45美元/股,而增資買入的價格大致是2美元/股,屬“低買高賣”,對上市公司而言完全有利。該項交易在2012年內完成,預計使當年度利潤增加約6450萬元。2012年前三季度哈高科虧損約3300萬元。
在上述4個交易方中,加乾實業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冊資本500萬元,其中瑞特實業持股比例為89%。新湖中寶[4.18 0.97% 股吧 研報]曾公告瑞特實業由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而新湖控股為哈高科控股股東新湖集團旗下的公司。不過,哈高科相關人士近日曾回應稱瑞特實業與新湖集團已沒有任何關系。
回查資料,哈高科2010年、2011年也曾賣過普尼太陽能股權以助扭虧。2010年12月,哈高科將130萬美元股權出售給湖州市東湖實業公司,出售價格折合4547.4萬元;2011年4月,哈高科分別向藍山投資有限公司、溫州物話創業投資合伙企業轉讓普尼太陽能40萬美元股權、130萬美元股權,轉讓金額折合5904.73萬元;2011年10月,哈高科再次以3150萬元出售普尼太陽能90萬美元股權。上述交易分別使哈高科2010年、2011年度利潤增加3670萬元左右和7168萬元左右,而哈高科2010年和2011年凈利潤分別只有1370萬元和2150萬元。
據今日公告,按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哈高科已委托黑龍江鴻旭律師事務所就其與普尼太陽能現有股東及2012年12月7日與哈高科簽署股權轉讓合同的4家股權受讓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進行專項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見。在哈高科去年12月8日披露的股權轉讓公告中,哈高科稱其與4家股權受讓方“不構成關聯關系”。
按哈高科公告所述,普尼太陽能是一家太陽能薄膜CIGS領域的高科技公司,成立至今發展良好,2012年上半年營業收入6774.99萬元、凈利潤1481萬元。
普尼太陽能去年12月7日之前的股權結構為,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出資800萬美元,控股42.67%;哈高科出資585萬美元,持股31.2%;余下股權分別由溫州物華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湖州市東湖實業公司、北京金盟匯通投資有限公司、溫州瑞同投資企業、藍山投資有限公司持有6.93%、6.93%、5.34%、4.8%、2.13%。
哈高科稱,其于2012年12月7日分別與浙商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加乾實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浙江世紀廣場投資有限公司和杭州建秀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普通合伙)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合計出售持有的普尼太陽能261萬美元股權,合計轉讓價格8955萬元。在賣出上述261萬美元股權后,哈高科僅持有普尼太陽能17.28%,但依據2009年8 與于平榮、王東及HONGKONG OPTONY CO.,LIMITED共同投資成立普尼太陽能時簽署的投資協議,哈高科再出資800萬美元認購普尼太陽能375 萬美元股權,哈高科持有普尼太陽能的股權比例重返31.07%。
哈高科當時解釋稱,普尼太陽能全體股東一致認為應該始終保持其專業技術團隊的控股地位不變,如果哈高科直接履行增資800萬美元的承諾,則保持普尼太陽能現有專業技術團隊控股地位的目的將無法實現。故此,在根據當初投資協議對其實施第二次增資800萬美元之前,先對外出售已持有的261萬美元股權。
按哈高科當時的表述,其出售股權價格大致是5.45美元/股,而增資買入的價格大致是2美元/股,屬“低買高賣”,對上市公司而言完全有利。該項交易在2012年內完成,預計使當年度利潤增加約6450萬元。2012年前三季度哈高科虧損約3300萬元。
在上述4個交易方中,加乾實業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冊資本500萬元,其中瑞特實業持股比例為89%。新湖中寶[4.18 0.97% 股吧 研報]曾公告瑞特實業由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而新湖控股為哈高科控股股東新湖集團旗下的公司。不過,哈高科相關人士近日曾回應稱瑞特實業與新湖集團已沒有任何關系。
回查資料,哈高科2010年、2011年也曾賣過普尼太陽能股權以助扭虧。2010年12月,哈高科將130萬美元股權出售給湖州市東湖實業公司,出售價格折合4547.4萬元;2011年4月,哈高科分別向藍山投資有限公司、溫州物話創業投資合伙企業轉讓普尼太陽能40萬美元股權、130萬美元股權,轉讓金額折合5904.73萬元;2011年10月,哈高科再次以3150萬元出售普尼太陽能90萬美元股權。上述交易分別使哈高科2010年、2011年度利潤增加3670萬元左右和7168萬元左右,而哈高科2010年和2011年凈利潤分別只有1370萬元和2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