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的補貼標準是每度電補貼1元嗎?”這是近來《中國能源報》記者在一些省份采訪分布式光伏項目進展情況時聽到的最多的疑問。在采訪中,記者發現,申請業主對項目應享受哪種補貼標準并不十分清楚,而這種現象也絕非個別現象,很多業內人士也無法回答清楚,一時成為“懸案”。
然而,對于目前蓄勢待發的光伏產業來說,分布式光伏電價標準卻扮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方急盼光伏補貼標準出臺。
申報者急盼 分布式補貼標準出臺
自國家能源局2012年9月14日發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瘧檬痉秴^的通知》,以及隨后國網公司出臺相關的光伏并網政策之后,國內相繼出現了許多以企業和個人身份申報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申請。記者在北京、上海、山東、天津等地采訪時發現,目前在國網公司營業廳窗口和通過電話咨詢的人較多,但真正申報的卻很少,究其原因就是補貼標準不明確。
山東青島北電能源工程師徐鵬飛是國網公司發布新政后第一個以居民身份申請并網的光伏電站業主。之所以成為第一個,是因為徐鵬飛并沒有計較補貼電價,他選擇了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上網電量按山東省脫硫標桿電價計量,投資回收期約為15年。
“如果可以享受國家相關補貼,投資回收期肯定會縮短,但目前國家并沒有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補貼標準,也沒有具體的說法。”徐鵬飛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
趙春江是上海電力學院太陽能研究所所長,同時也是國內第一個自建屋頂光伏電站的業主。該電站并網至今已6年,發電量達18600度電,但趙春江說:“到目前為止,這些綠電沒有享受到政府的任何補貼,國網公司同意計量是從2012年11月份開始的。”
和其他采訪對象一樣,趙春江對分布式光伏補貼標準也是一頭霧水。趙春江說:“我的電站應該享受的是2011年出臺的固定上網電價,每千瓦時補1元的標準吧?”為趙春江提供依據的是,2011年8月份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全國統一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即2011年7月1日之前核準建設、2011年12月31日投產的項目補貼的價格是1.15元/千瓦時,在此時間之后申請的項目除西藏地區外,其余各省均享受1元/千瓦時的補貼政策。
據記者了解,當初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光伏統一標桿電價,補貼對象是以獲得國家“路條”的大型光伏電站項目,補貼省份也主要是青海、西藏、寧夏等西部地區。很顯然,趙春江家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并不在此范圍之內,事實上,國內分布式光伏電站補貼標準目前正處于“有政策,沒標準”的空擋期。
地區資源差異 要求“個性化”補貼
近幾年光伏組件成本不斷下降,大型光伏電站系統成本已經達到最低6元/千瓦時,1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吸引力增強,這從近一時期各省加快放行大型光伏電站的速度也可見一斑。相比較而言,規模較小的分布式光伏系統成本要遠高于大型光伏電站,目前約為14元/千瓦時,由此分析,1元/千瓦時的補貼對分布式光伏的補貼明顯過低。
此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根據資源條件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因此,在行業內,不同光照資源地區希望出臺差異化補貼標準的呼聲也日益高漲,如何平衡補貼價格成為最大討論熱點。有專家建議,按照光伏資源分類進行“個性化”補貼,1元/千瓦時對一類光照資源的西部地區相對合理,但對東南部二、三類資源城市而言,該補貼則明顯偏低。“國家考慮地區資源差異出臺標準也彰顯了公平性。”該專家強調。
“以上海地區為例,上海屬于三類資源地區,按照1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計算,需要13年才能回收投資。但如果以1.4元/千瓦時進行補貼,家庭用戶可以在8年左右收回投資,通常光伏系統壽命在50年以上,以后發電屬于純收入,對家庭申報用戶還是很具吸引力的。”上述專家說。
事實上,分區補貼標準在國內早已出現,只是缺少來自國家層面的統一補貼電價。2012年,幾大光伏省份均結合省內光伏資源出臺了“本土化”補貼。其中,2012年3月江蘇出臺了在國家固定上網電價的標準上每千瓦時再補0.3元的政策,即1.3元/千瓦時;之后不久,山東也出臺了在國家固定上網電價的標準上再增加0.2元/千瓦時的補貼。最近,《中國能源報》記者在走訪中也獲悉,目前,上海市發改委正在研究適合上海的補貼價格,補貼標準意向是地方再補0.4元/千瓦時,達到1.4元/千瓦時;浙江省也已經正式表態出臺不低于江蘇省的補貼標準。
通過合理補貼價格 調控市場規模
分布式光伏補貼遲遲不出被認為是補貼標準和方式尚未達成共識。有業內人士擔心,標準過高或會引發類似于大型光伏電站蜂擁而上的局面,過低又很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
“合理的補貼標準可以保證分布式光伏市場常態化增長。”近日,有參與標準制定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國家也將按照“長期、穩定、低收益”的原則制定分布式補貼標準。
據了解,正在制定的分布式光伏相關政策中,允許分布式光伏電站業主在三種并網模式中任選其一:一種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一種是全部上網,還有一種是完全自發自用。但對于這三種并網模式,相關部門更希望業主能最大限度地自發自用,為達到這一目的,此次補貼重點也將落在對完全自發自用電量的補貼部分。據透露,自發自用電量有望享受到最高1.2元/千瓦時的補貼,反送電網的電量補貼則有可能比2011年出臺的固定上網電價1元/千瓦時還低,約在0.9元/千瓦時,以此把握分布式項目推進節奏,達到用價格機制調控光伏裝機的目的。
“用價格調控光伏的裝機規模已經被證明可行,這一點可以借鑒日本的成功模式。”趙春江介紹說,“日本政府同樣鼓勵的是自發自用項目。經過測算,一戶普通日本家庭一年需要的電量為3500千瓦時,所以,日本補貼以3000千瓦規模為分界點。不僅只補貼年發電量在4000千瓦時以下光伏項目,同時對3000千瓦時以下的項目給予比4000千瓦時更高的補貼價格,這項措施有效調節了用戶安裝規模,達到了自發自用的效果。”
近日,記者獲悉,相關政府部門已經連續召開多次會議對分布式光伏電站補貼標準進行討論,正在制定相關的具體細則,而行業也正在靜待這一政策的出臺,從而全面啟動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市場。
然而,對于目前蓄勢待發的光伏產業來說,分布式光伏電價標準卻扮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方急盼光伏補貼標準出臺。
申報者急盼 分布式補貼標準出臺
自國家能源局2012年9月14日發布《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瘧檬痉秴^的通知》,以及隨后國網公司出臺相關的光伏并網政策之后,國內相繼出現了許多以企業和個人身份申報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申請。記者在北京、上海、山東、天津等地采訪時發現,目前在國網公司營業廳窗口和通過電話咨詢的人較多,但真正申報的卻很少,究其原因就是補貼標準不明確。
山東青島北電能源工程師徐鵬飛是國網公司發布新政后第一個以居民身份申請并網的光伏電站業主。之所以成為第一個,是因為徐鵬飛并沒有計較補貼電價,他選擇了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模式,上網電量按山東省脫硫標桿電價計量,投資回收期約為15年。
“如果可以享受國家相關補貼,投資回收期肯定會縮短,但目前國家并沒有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補貼標準,也沒有具體的說法。”徐鵬飛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
趙春江是上海電力學院太陽能研究所所長,同時也是國內第一個自建屋頂光伏電站的業主。該電站并網至今已6年,發電量達18600度電,但趙春江說:“到目前為止,這些綠電沒有享受到政府的任何補貼,國網公司同意計量是從2012年11月份開始的。”
和其他采訪對象一樣,趙春江對分布式光伏補貼標準也是一頭霧水。趙春江說:“我的電站應該享受的是2011年出臺的固定上網電價,每千瓦時補1元的標準吧?”為趙春江提供依據的是,2011年8月份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全國統一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即2011年7月1日之前核準建設、2011年12月31日投產的項目補貼的價格是1.15元/千瓦時,在此時間之后申請的項目除西藏地區外,其余各省均享受1元/千瓦時的補貼政策。
據記者了解,當初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光伏統一標桿電價,補貼對象是以獲得國家“路條”的大型光伏電站項目,補貼省份也主要是青海、西藏、寧夏等西部地區。很顯然,趙春江家的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并不在此范圍之內,事實上,國內分布式光伏電站補貼標準目前正處于“有政策,沒標準”的空擋期。
地區資源差異 要求“個性化”補貼
近幾年光伏組件成本不斷下降,大型光伏電站系統成本已經達到最低6元/千瓦時,1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吸引力增強,這從近一時期各省加快放行大型光伏電站的速度也可見一斑。相比較而言,規模較小的分布式光伏系統成本要遠高于大型光伏電站,目前約為14元/千瓦時,由此分析,1元/千瓦時的補貼對分布式光伏的補貼明顯過低。
此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根據資源條件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因此,在行業內,不同光照資源地區希望出臺差異化補貼標準的呼聲也日益高漲,如何平衡補貼價格成為最大討論熱點。有專家建議,按照光伏資源分類進行“個性化”補貼,1元/千瓦時對一類光照資源的西部地區相對合理,但對東南部二、三類資源城市而言,該補貼則明顯偏低。“國家考慮地區資源差異出臺標準也彰顯了公平性。”該專家強調。
“以上海地區為例,上海屬于三類資源地區,按照1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計算,需要13年才能回收投資。但如果以1.4元/千瓦時進行補貼,家庭用戶可以在8年左右收回投資,通常光伏系統壽命在50年以上,以后發電屬于純收入,對家庭申報用戶還是很具吸引力的。”上述專家說。
事實上,分區補貼標準在國內早已出現,只是缺少來自國家層面的統一補貼電價。2012年,幾大光伏省份均結合省內光伏資源出臺了“本土化”補貼。其中,2012年3月江蘇出臺了在國家固定上網電價的標準上每千瓦時再補0.3元的政策,即1.3元/千瓦時;之后不久,山東也出臺了在國家固定上網電價的標準上再增加0.2元/千瓦時的補貼。最近,《中國能源報》記者在走訪中也獲悉,目前,上海市發改委正在研究適合上海的補貼價格,補貼標準意向是地方再補0.4元/千瓦時,達到1.4元/千瓦時;浙江省也已經正式表態出臺不低于江蘇省的補貼標準。
通過合理補貼價格 調控市場規模
分布式光伏補貼遲遲不出被認為是補貼標準和方式尚未達成共識。有業內人士擔心,標準過高或會引發類似于大型光伏電站蜂擁而上的局面,過低又很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
“合理的補貼標準可以保證分布式光伏市場常態化增長。”近日,有參與標準制定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國家也將按照“長期、穩定、低收益”的原則制定分布式補貼標準。
據了解,正在制定的分布式光伏相關政策中,允許分布式光伏電站業主在三種并網模式中任選其一:一種是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一種是全部上網,還有一種是完全自發自用。但對于這三種并網模式,相關部門更希望業主能最大限度地自發自用,為達到這一目的,此次補貼重點也將落在對完全自發自用電量的補貼部分。據透露,自發自用電量有望享受到最高1.2元/千瓦時的補貼,反送電網的電量補貼則有可能比2011年出臺的固定上網電價1元/千瓦時還低,約在0.9元/千瓦時,以此把握分布式項目推進節奏,達到用價格機制調控光伏裝機的目的。
“用價格調控光伏的裝機規模已經被證明可行,這一點可以借鑒日本的成功模式。”趙春江介紹說,“日本政府同樣鼓勵的是自發自用項目。經過測算,一戶普通日本家庭一年需要的電量為3500千瓦時,所以,日本補貼以3000千瓦規模為分界點。不僅只補貼年發電量在4000千瓦時以下光伏項目,同時對3000千瓦時以下的項目給予比4000千瓦時更高的補貼價格,這項措施有效調節了用戶安裝規模,達到了自發自用的效果。”
近日,記者獲悉,相關政府部門已經連續召開多次會議對分布式光伏電站補貼標準進行討論,正在制定相關的具體細則,而行業也正在靜待這一政策的出臺,從而全面啟動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