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與以往不同,分布式能源更受到重視,并要求電網支持力度也加大。分布式能源具有節能減排、優化利用天然氣等優點,對調整能源結構,解決當前不斷蔓延的霧霾污染具有重要意義。對于目前分布式能源存在的問題,擬提出建議如下:
第一,落實投資建設和財政扶持的政策。目前,分布式能源投資建設成本較高,不利于大規模的投資建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業主投資建設分布式能源項目以及申報示范性項目的相關實施細則,明確投資建設分布式能源所需的具體步驟和程序,對于達到示范性要求的分布式能源項目給予國家財政方面的扶持。
第二,實現分布式能源并網。通過分布式能源在國外的應用情況來看,很多重要的場所,如醫院、酒店、數據中心等對電能質量要求較高的地方,都是分布式能源供能為主,市電供能為輔的。可以說,在電能質量方面,分布式能源是成熟可靠的,電網公司應盡快為分布式能源的并網提供方便。
第三,實現分布式能源直供電。由于《電力法》第25條的規定,一個地區只能有一個供電部門,這使得分布式能源為用戶供電的時候違反了該規定,也是分布式能源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建議我國有關部門需要修改相關法律條款,變妨礙分布式能源發展為支持分布式能源發展,同時,加快建立現代電力市場體系,允許發電企業和用戶直接交易。以廣東省為例,對于大用戶(年用電量超過1000萬千瓦時以上),發電企業可以通過分布式供能方式對其直接供電,并可以向用戶收取上網電費,同時發電企業向電網公司支付一定的過網費用和容量費用。
第四,實現分布式能源用氣優惠政策。目前,在廣東省內,天然氣價格大大超過分布式能源能夠承受的價格,導致發電企業由于經濟性的原因,遲遲未能實現分布式能源項目的開工建設。建議我國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對于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供氣企業和管網公司應確保供氣,并在供氣價格上給予一定的優惠,扶持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的發展和經營。
第五,需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建立反映市場的能源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分區域的天然氣價格交易指數,各地區的分布式能源上網電價根據該指數的變化趨勢和幅度,進行相應的調整。這樣才能保證分布式能源項目的正常運行,避免出現過去幾年煤電價格倒掛的現象,使得發電廠不能正常生產。
第一,落實投資建設和財政扶持的政策。目前,分布式能源投資建設成本較高,不利于大規模的投資建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臺業主投資建設分布式能源項目以及申報示范性項目的相關實施細則,明確投資建設分布式能源所需的具體步驟和程序,對于達到示范性要求的分布式能源項目給予國家財政方面的扶持。
第二,實現分布式能源并網。通過分布式能源在國外的應用情況來看,很多重要的場所,如醫院、酒店、數據中心等對電能質量要求較高的地方,都是分布式能源供能為主,市電供能為輔的。可以說,在電能質量方面,分布式能源是成熟可靠的,電網公司應盡快為分布式能源的并網提供方便。
第三,實現分布式能源直供電。由于《電力法》第25條的規定,一個地區只能有一個供電部門,這使得分布式能源為用戶供電的時候違反了該規定,也是分布式能源發展的最大障礙。因此,建議我國有關部門需要修改相關法律條款,變妨礙分布式能源發展為支持分布式能源發展,同時,加快建立現代電力市場體系,允許發電企業和用戶直接交易。以廣東省為例,對于大用戶(年用電量超過1000萬千瓦時以上),發電企業可以通過分布式供能方式對其直接供電,并可以向用戶收取上網電費,同時發電企業向電網公司支付一定的過網費用和容量費用。
第四,實現分布式能源用氣優惠政策。目前,在廣東省內,天然氣價格大大超過分布式能源能夠承受的價格,導致發電企業由于經濟性的原因,遲遲未能實現分布式能源項目的開工建設。建議我國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對于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供氣企業和管網公司應確保供氣,并在供氣價格上給予一定的優惠,扶持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的發展和經營。
第五,需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建立反映市場的能源價格聯動機制。建立分區域的天然氣價格交易指數,各地區的分布式能源上網電價根據該指數的變化趨勢和幅度,進行相應的調整。這樣才能保證分布式能源項目的正常運行,避免出現過去幾年煤電價格倒掛的現象,使得發電廠不能正常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