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推出修正案以安撫加州擁有公共部門的投資者后,兩個總潛力高達1200MW的關鍵共享太陽能法案,日前通過加州議會委員會審議階段。
1014法案旨在使住宅和商業客戶從非站點系統或不超過20MW的項目購買太陽能。預計多達75%的加州公共部門客戶不可以安裝他們自己的發電站,由于樹木或其他建筑的遮擋,或者由于他們租賃房屋或營業場所。
Assembly Utility and Commerce Committee以十一比零的投票通過SB1014,盡管最初獲得加州擁有公共部門的投資者的反對,但是此次無反對證詞。然而,委員會成員投票修訂該法案,以便要求客戶從他們的公共部門中購買太陽能,而非直接從開發商處。
第二天,SB 43未經修正獲得加州參議院能源委員會的通過,即使該法案允許直接從開發商手中采購太陽能。
幫助編撰該立法的太陽能項目投資公司Clean Path政策和市場戰略總監Tom Price表示,投票標志著加州擁有公共部門的投資者大轉變,當兩年前法案最初出臺的時候,他們反對。
他表示:“現在我們擁有加州的三大公共部門,推動社區共享太陽能。這目前在監管機構、政策制定者、公共部門和消費者群體中普遍認為,這是一個巨大的、服務不周的市場。從商業角度,其錯事良機,從消費者角度,存在不公平。沒有人能夠說,如果消費者沒有自己的房子,就不能夠選擇太陽能是公平的。”
根據SB 1014修正案,公共部門將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訂合約,提供太陽能采購選擇,他們的客戶將在每月賬單上支付20%-30%的溢價。
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強烈支持太陽能,全國接近30%的屋頂系統在我們的服務區域。修訂AB 1014以便其將不會……將成本轉移給非參與客戶,這就是我們支持該法案的原因。至于SB 43,我們的理解是作者正在致力于修訂,因此我們將在這些修訂案生效時進行審查。”
1014法案旨在使住宅和商業客戶從非站點系統或不超過20MW的項目購買太陽能。預計多達75%的加州公共部門客戶不可以安裝他們自己的發電站,由于樹木或其他建筑的遮擋,或者由于他們租賃房屋或營業場所。
Assembly Utility and Commerce Committee以十一比零的投票通過SB1014,盡管最初獲得加州擁有公共部門的投資者的反對,但是此次無反對證詞。然而,委員會成員投票修訂該法案,以便要求客戶從他們的公共部門中購買太陽能,而非直接從開發商處。
第二天,SB 43未經修正獲得加州參議院能源委員會的通過,即使該法案允許直接從開發商手中采購太陽能。
幫助編撰該立法的太陽能項目投資公司Clean Path政策和市場戰略總監Tom Price表示,投票標志著加州擁有公共部門的投資者大轉變,當兩年前法案最初出臺的時候,他們反對。
他表示:“現在我們擁有加州的三大公共部門,推動社區共享太陽能。這目前在監管機構、政策制定者、公共部門和消費者群體中普遍認為,這是一個巨大的、服務不周的市場。從商業角度,其錯事良機,從消費者角度,存在不公平。沒有人能夠說,如果消費者沒有自己的房子,就不能夠選擇太陽能是公平的。”
根據SB 1014修正案,公共部門將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簽訂合約,提供太陽能采購選擇,他們的客戶將在每月賬單上支付20%-30%的溢價。
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強烈支持太陽能,全國接近30%的屋頂系統在我們的服務區域。修訂AB 1014以便其將不會……將成本轉移給非參與客戶,這就是我們支持該法案的原因。至于SB 43,我們的理解是作者正在致力于修訂,因此我們將在這些修訂案生效時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