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掌握電力行業安全大檢查開展情況,7月上旬,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選取了111家有代表性的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電力建設項目,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直接赴現場、不聽匯報直接查閱資料和現場、詢問領導及員工等方式,詳細了解各電力企業及電力建設單位安全大檢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布置落實、基層班組貫徹執行、自查進展等工作情況。
從暗訪和突擊檢查情況看,大部分電力企業對國務院部署開展的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高度重視,能及時傳達學習中央領導的批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安全大檢查工作的決策部署,成立了大檢查組織機構,制定了本企業大檢查工作方案和計劃,將大檢查工作與當前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工作相結合,使大檢查工作有內容、重實效。
通過這次暗訪和突擊性檢查,也反映出開展企業安全大檢查工作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部分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較晚。對國務院安委辦、國家能源局有關安全生產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傳達貫徹不及時,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個別單位雖然制定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但未能及時印發,現階段只是口頭要求,不能有效指導工作實施。
二是部分電力企業安全大檢查宣傳發動工作針對性不強。對安全大檢查宣傳發動工作開展的不均衡,重部署,輕落實,還沒有切實落實到班組層面,學習、開展安全大檢查相關內容不深入,員工自主自覺意識不強。有的單位制定的實施方案未能緊密結合國務院關于大檢查工作的要求,只是每年例行性的工作內容,未能體現全面性和針對性。
三是部分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有待加強。一些設備陳舊、老化嚴重;施工現場部分人員未帶安全帽,臨時施工電源箱管理不善,個別施工殘留的孔洞未封堵,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臨時懸掛的安全標牌品種不齊、數量不夠;部分應急預案可操作性不強,與相關部門間的聯動響應程序不夠明確;防汛措施不落實,存在汛期屋面漏雨、地面塌陷等問題;重點部位安全措施不到位,油庫區未定時開展生產設備巡視,氨區無安全警示、設備標識,燃油泵房門口無靜電釋放裝置,油泵下部有積油等。
四是部分電力企業外包工程管理存在較多薄弱環節。對外包工程的資質審查、培訓考試不細致,沒有對承包施工單位相關人員資格證書等進行嚴格審查,對外包工程施工人員安全培訓沒有進行分類控制。
針對暗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督查組及時向各受檢單位進行反饋,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并針對重大隱患下發書面整改通知。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將按照安全大檢查“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堅持“企業自查是基礎、政府督查是關鍵、消除隱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標”的工作原則,在7-9月份,針對不同階段電力生產工作重點,派出四個督查組,分三個時段,繼續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直接赴現場突擊性檢查的方式開展聯合督查。聯合督查將突出對電力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關鍵地區,電力事故多發易發重點企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電力建設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的水電站建設工程以及安全等級被評為病壩的水電大壩的安全情況檢查,督促企業整改措施落實,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電力事故的發生,確保電力行業大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從暗訪和突擊檢查情況看,大部分電力企業對國務院部署開展的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高度重視,能及時傳達學習中央領導的批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安全大檢查工作的決策部署,成立了大檢查組織機構,制定了本企業大檢查工作方案和計劃,將大檢查工作與當前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工作相結合,使大檢查工作有內容、重實效。
通過這次暗訪和突擊性檢查,也反映出開展企業安全大檢查工作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部分電力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較晚。對國務院安委辦、國家能源局有關安全生產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傳達貫徹不及時,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個別單位雖然制定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但未能及時印發,現階段只是口頭要求,不能有效指導工作實施。
二是部分電力企業安全大檢查宣傳發動工作針對性不強。對安全大檢查宣傳發動工作開展的不均衡,重部署,輕落實,還沒有切實落實到班組層面,學習、開展安全大檢查相關內容不深入,員工自主自覺意識不強。有的單位制定的實施方案未能緊密結合國務院關于大檢查工作的要求,只是每年例行性的工作內容,未能體現全面性和針對性。
三是部分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有待加強。一些設備陳舊、老化嚴重;施工現場部分人員未帶安全帽,臨時施工電源箱管理不善,個別施工殘留的孔洞未封堵,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臨時懸掛的安全標牌品種不齊、數量不夠;部分應急預案可操作性不強,與相關部門間的聯動響應程序不夠明確;防汛措施不落實,存在汛期屋面漏雨、地面塌陷等問題;重點部位安全措施不到位,油庫區未定時開展生產設備巡視,氨區無安全警示、設備標識,燃油泵房門口無靜電釋放裝置,油泵下部有積油等。
四是部分電力企業外包工程管理存在較多薄弱環節。對外包工程的資質審查、培訓考試不細致,沒有對承包施工單位相關人員資格證書等進行嚴格審查,對外包工程施工人員安全培訓沒有進行分類控制。
針對暗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督查組及時向各受檢單位進行反饋,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并針對重大隱患下發書面整改通知。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將按照安全大檢查“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堅持“企業自查是基礎、政府督查是關鍵、消除隱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標”的工作原則,在7-9月份,針對不同階段電力生產工作重點,派出四個督查組,分三個時段,繼續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直接赴現場突擊性檢查的方式開展聯合督查。聯合督查將突出對電力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關鍵地區,電力事故多發易發重點企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電力建設工程,地質條件復雜的水電站建設工程以及安全等級被評為病壩的水電大壩的安全情況檢查,督促企業整改措施落實,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電力事故的發生,確保電力行業大檢查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