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關頭,中歐光伏貿易爭端峰回路轉。27日,中國光伏產業與歐盟委員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安排。這意味著中國光伏產品在8月6日之后不用繳納47.6%的高額懲罰性關稅。取而代之的是,我國的光伏產品想出口到歐盟,每瓦價格不得低于0.56歐元。
昨日(7月28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主任陳惠清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按理論來說,中國企業保住了六成歐盟市場。接下來,機電商會將就如何執行歐盟委員會的價格監管制度,為企業作技術上的指導與規范。
最后關頭的好消息
7月27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全聯新能源商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等5家行業組織發表《關于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的聯合聲明》,稱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
“這對光伏企業來說是個好消息。”為涉案企業提供談判方案的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傅東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傅東輝表示,他在跟涉案企業研究對策時,提出兩個選擇:一是完全推翻這個案子、全部不征稅,二是通過價格承諾達到雙贏。“大多數企業都傾向于選擇雙贏。”
2012年9月和11月,歐盟先后對中國出口的太陽能組件、電池及硅片進行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
今年6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布歐盟從6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考慮到在短期內保證光伏產品的穩定供應,該委員會決定分兩步實施臨時性關稅,自6月6日起執行11.8%的臨時稅率,8月6日后稅率將漲至47.6%,其間平均稅率為37.2%至67.9%。
如果反傾銷稅率提至47.6%,中國光伏行業將遭受致命打擊,輸歐之路自此將被封堵。
公開數據顯示,歐盟是中國光伏產品最大的出口市場。2011年,中國光伏產品出口到歐盟的金額約為204億美元。2012年,中國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對歐美出口占比約為70%,其中對歐盟出口占比達46.1%,雖然金額劇降,歐盟仍為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第一大市場,出口額超過100億美元。
95家企業分“蛋糕”
受價格協議影響最大的莫過于中國光伏企業。
《華爾街日報》最先爆出,在價格承諾中,我國光伏組件出口價格每瓦不低于0.56歐元、出口量一年不超過7吉瓦(GW)。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默認了這一說法。陳惠清表示該價格承諾在理論上能讓中國出口企業保住六成歐盟市場。
那么,有多少企業將受惠于價格承諾?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接受歐盟“雙反”調查的企業有130家,最終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為95家。原因在于有些企業已經倒閉、轉產,有些企業將此前分開報送的企業統一合并成集團,所以數量有所減少。
另光伏行業報告研究資料顯示,2012年,有出口實際業績的光伏電池企業為537家。這95家企業若嚴格按照價格承諾出口,就可以避免被征收反傾銷關稅。其余未參與價格協議的企業若想出口到歐盟,則需要付出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率的代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反傾銷稅率為15%,他們的德國客戶將流失80%以上,如果參照47.6%,基本上出口歐盟就沒戲了。”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其余未參加價格承諾的企業,在高反傾銷稅的關卡下,未來輸歐幾乎無路可走,也將加快產業整合進度。
未來或許仍有變數
據傅東輝介紹,此次談判難點主要涉及兩個方面:價格幅度和監管條件。
“如果價格幅度太高,即使承諾協議達成,中國企業也無法出口;如果價格幅度低一點,對歐盟來說又難以接受。”雙方就價格底線談判膠著了一陣子,最終同意出口價格每瓦不得低于0.56歐元。傅東輝說,根據WTO規則與《反壟斷法》,不能由雙方的業界達成價格協議,所以此次價格協議由中國光伏企業與歐盟政府達成。
但是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歐盟光伏產業界卻不太滿意這個結果,認為價格偏低。他們已提出要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爭取仲裁通過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法案。而傅東輝認為,歐盟光伏產業界的上訴勝算不大,否則就不會達成價格協議了。“不過,一切還得看今年12月歐委會對此案的終裁。”
另一個談判難點是價格監管制度。
“達成價格承諾以后,中國企業得遵守價格水平,如何監管又成雙方談判的難點。監管制度不能太松也不能太嚴。太松的話歐盟不同意,太嚴的話,歐委會可以輕易地認為中企違反監管條件,有可能不按協議出牌,傷害中國企業的利益。”傅東輝說。
根據最終達成的價格協議,中國光伏出口企業和行業協會接受歐盟委員會的監管,由歐盟委員會來衡量企業有沒有遵守價格協議,如果個別企業沒有遵守,歐委會將對個別中國企業撤銷價格協議資格;如果認定對價格協議的違反具有普遍性的話,那么價格協議將被取消,恢復征收反傾銷稅,也就是說這次價格協議等于白談了。
昨日(7月28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主任陳惠清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按理論來說,中國企業保住了六成歐盟市場。接下來,機電商會將就如何執行歐盟委員會的價格監管制度,為企業作技術上的指導與規范。
最后關頭的好消息
7月27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全聯新能源商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等5家行業組織發表《關于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的聯合聲明》,稱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
“這對光伏企業來說是個好消息。”為涉案企業提供談判方案的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傅東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
傅東輝表示,他在跟涉案企業研究對策時,提出兩個選擇:一是完全推翻這個案子、全部不征稅,二是通過價格承諾達到雙贏。“大多數企業都傾向于選擇雙贏。”
2012年9月和11月,歐盟先后對中國出口的太陽能組件、電池及硅片進行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
今年6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布歐盟從6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考慮到在短期內保證光伏產品的穩定供應,該委員會決定分兩步實施臨時性關稅,自6月6日起執行11.8%的臨時稅率,8月6日后稅率將漲至47.6%,其間平均稅率為37.2%至67.9%。
如果反傾銷稅率提至47.6%,中國光伏行業將遭受致命打擊,輸歐之路自此將被封堵。
公開數據顯示,歐盟是中國光伏產品最大的出口市場。2011年,中國光伏產品出口到歐盟的金額約為204億美元。2012年,中國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對歐美出口占比約為70%,其中對歐盟出口占比達46.1%,雖然金額劇降,歐盟仍為中國光伏產品出口第一大市場,出口額超過100億美元。
95家企業分“蛋糕”
受價格協議影響最大的莫過于中國光伏企業。
《華爾街日報》最先爆出,在價格承諾中,我國光伏組件出口價格每瓦不低于0.56歐元、出口量一年不超過7吉瓦(GW)。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默認了這一說法。陳惠清表示該價格承諾在理論上能讓中國出口企業保住六成歐盟市場。
那么,有多少企業將受惠于價格承諾?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接受歐盟“雙反”調查的企業有130家,最終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為95家。原因在于有些企業已經倒閉、轉產,有些企業將此前分開報送的企業統一合并成集團,所以數量有所減少。
另光伏行業報告研究資料顯示,2012年,有出口實際業績的光伏電池企業為537家。這95家企業若嚴格按照價格承諾出口,就可以避免被征收反傾銷關稅。其余未參與價格協議的企業若想出口到歐盟,則需要付出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率的代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反傾銷稅率為15%,他們的德國客戶將流失80%以上,如果參照47.6%,基本上出口歐盟就沒戲了。”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其余未參加價格承諾的企業,在高反傾銷稅的關卡下,未來輸歐幾乎無路可走,也將加快產業整合進度。
未來或許仍有變數
據傅東輝介紹,此次談判難點主要涉及兩個方面:價格幅度和監管條件。
“如果價格幅度太高,即使承諾協議達成,中國企業也無法出口;如果價格幅度低一點,對歐盟來說又難以接受。”雙方就價格底線談判膠著了一陣子,最終同意出口價格每瓦不得低于0.56歐元。傅東輝說,根據WTO規則與《反壟斷法》,不能由雙方的業界達成價格協議,所以此次價格協議由中國光伏企業與歐盟政府達成。
但是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歐盟光伏產業界卻不太滿意這個結果,認為價格偏低。他們已提出要向歐洲法院提起訴訟,爭取仲裁通過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法案。而傅東輝認為,歐盟光伏產業界的上訴勝算不大,否則就不會達成價格協議了。“不過,一切還得看今年12月歐委會對此案的終裁。”
另一個談判難點是價格監管制度。
“達成價格承諾以后,中國企業得遵守價格水平,如何監管又成雙方談判的難點。監管制度不能太松也不能太嚴。太松的話歐盟不同意,太嚴的話,歐委會可以輕易地認為中企違反監管條件,有可能不按協議出牌,傷害中國企業的利益。”傅東輝說。
根據最終達成的價格協議,中國光伏出口企業和行業協會接受歐盟委員會的監管,由歐盟委員會來衡量企業有沒有遵守價格協議,如果個別企業沒有遵守,歐委會將對個別中國企業撤銷價格協議資格;如果認定對價格協議的違反具有普遍性的話,那么價格協議將被取消,恢復征收反傾銷稅,也就是說這次價格協議等于白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