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啟程去美國參加伯克希爾?哈撒韋股東大會之前,4月底,我給巴菲特的忠實追隨者、常居硅谷的段永平發了封郵件,問他對新能源產業是否有關注――我的邏輯是既然巴菲特都大張旗鼓地投了造電動車的比亞迪,那么你呢?但段簡單地回應道:沒有。
5月4日,當我在斯坦福大學附近的星巴克跟段永平小坐,跟他談起我前日在股東大會上見到今年大會的新星比亞迪如何受到矚目與熱議,段仍然淡淡地說,這不過是巴菲特買老搭檔芒格一個面子,芒格執意要投,于是老巴甘愿冒失敗的風險試試看。投資電動車、新能源這樣的高科技、新興產業,其實有違巴菲特的投資準則。
段永平是求新求變的硅谷的一個異數。
在接下來在硅谷逗留的幾天里,我能強烈地感到,即便經濟仍在寒冬,即便硅谷不少公司倒閉、裁員,失業率在4月份已突破10%(在美國失業率平均水準之上),但硅谷依然在奮力地領產業風氣之先。除了今年以來大熱的Twitter、大賣的Kindle這些關乎Web2.0的產品與模式,硅谷最活躍的產業神經,就是新能源。
自上世紀90年代初克林頓政府提出“網絡新政”和“信息高速公路”之后,硅谷的脈搏又一次跟華盛頓的搭在了一起。
新能源是奧巴馬政府在產業方面打出的一張重牌。不管是短期提升就業率、還是長期解決美國的能源安全問題、拓展新興市場,甚至重塑美國的全球道德形象,新能源似乎都可以引領美國走上新高地。而加州、硅谷,因其獨特的地理條件(充沛的太陽能與風能)、眾所周知的創新優勢,理所當然成為美國新能源產業的地標之一。在新能源產業中的幾個熱點領域:如可再生能源、智能電網、電動車等,硅谷的新創公司層出不窮。
但這一切并非純然的簡單與熱烈。
本來,于產業本身邏輯而言,從政策啟動到市場與商業模式成熟,新能源企業就都還有相當一段距離要跋涉,何況新能源并不能自外于經濟危機。當新能源從業者終于“等來了奧巴馬”,2009依舊不會是一個樂觀的年份。
短短三天的走訪,從硅谷新創光伏企業到勞倫斯伯克利國家實驗室,從中國企業尚德的北美總部到能源基金會,從了解宏大無比的Better Place藍圖到探訪美中綠色能源促進會,我所見識與觸摸的,不過是美國新能源圖景的一鱗半爪。但變化確實在發生。至少兩年前,你在硅谷可見不到普銳斯(豐田的混合動力車)像今天這么普及。
依然僵凍的政策市
“今年是非常困難、卻很有意思的一年。”這是Polly Shaw坐定后對我說的第一句話。Polly Shaw是尚德美國公司對外關系的負責人。由于她下午兩點要跟另幾家光能企業一起去跟舊金山市長做個項目談判,我們只好抓緊午飯時間在尚德辦公地點附近的一處中式快餐店里聊一會。
Polly曾在加州政府里從事過跟太陽能產業相關的工作,也參與過中美能源合作項目,可謂代表尚德拓展美國本地政府關系的理想人選。她說,盡管去年10月美國延續了光伏投資減免稅政策(Investment Tax Credit,ITC),今年2月將近8000億美元的經濟刺激計劃中又將有幾百億美元用于新能源發展(跟太陽能產業相關的差不多有60億美元),但是與此相關的具體實施政策并不清晰、各項產業新標準也還沒出臺,而這些規定與標準的制訂將直接影響到相關企業的利益。所以,現在各光伏企業、行業委員會、研究機構都在加緊對各州和聯邦政府進行游說工作,提出實施建議。Polly正是尚德在這方面的代表。
“大概到九、十月份,這筆錢到底怎么分配,就應該有所決定,所以這段時間對我們很重要。”
眼下跟尚德相關度較高的一大爭議是經濟刺激計劃中所附的“買美國貨”(Buy American Act)條款,該條款規定刺激計劃中的聯邦資金只能投入“買美國貨”項目。
在跟Polly談話前,尚德首席戰略官、也是尚德全球銷售與市場的負責人Steven Chan向我承認,尚德最近在美國市場上已遇到Buy American Act的冷風而受阻,他估計,美國國內光伏市場可能有15%-20%都會受到該條款制約。
尚德不是孤例。前一天,E Village Solar的董事長Jane Wu也跟我說,這兩個月不少太陽能工程都停了下來,因為不知如何是好。固然,用美國制造,就容易拿到財政資助,但是,Jane Wu抗議道,“現實中,我們買不到那么多美國制造。而且美國品牌不一定就真的是美國制造,這個標簽解決不了美國的就業率問題。”
Polly的態度沒那么激烈,她表示,現在去評價這事對美國太陽能產業的影響還為時過早,因為該條款具體怎么執行、在哪些領域執行,實際上現在在美國國內還未有定論,各種游說力量還在表達關注、爭取利益。“政府對公共資金的使用有這樣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企業尤其是中國企業肯定還要有幾個月的困擾期。”
“這幾個月對美國新能源企業來說非常關鍵,一定要非常有策略,”Jane Wu說,“對中國公司來說,一是要跟大公司聯盟,二是應在美國投資建廠,現在是在美國投資建廠的最好時機。”她說她在2008年年底離開中國光伏企業晶澳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促成晶澳和BP的合作,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