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偏遠無電地區地處高寒,且均為藏區,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經濟發展嚴重滯后。長期以來,因無電、缺電,廣大群眾用能單一,基本以蓄糞和薪柴為主要能源,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廣大牧民群眾對電力需求十分迫切。
為改善無電地區人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藏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民族團結,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青海省及時把握國家對太陽能光伏產業的扶持政策,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全部無電人口用上電的要求,為全面解決青海省無電地區用電問題,自2009年以來,在青海省新能源開發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共同組織實施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4年來,青海省共組織申報項目61項,國家立項24項,總裝機容量89兆瓦。截至目前,獲得中央財政建設補助資金合計137383萬元,涉及光伏電站、戶用電源、通訊基站和光伏提水灌溉等項目,基本解決了青海省無電地區農牧民基本生活用電問題,實施效果顯著。據統計,全省共實施93座光伏電站、109811套戶用電源、352座通訊基站和264套光伏提水系統,裝機容量分別為59.7兆瓦、19.8兆瓦、2.9兆瓦和6.6兆瓦。已在玉樹州實施光伏電站24.075MW,戶用電源系統36980套,解決8萬戶農牧民用電。其中,應用先進的雙向變流器技術和鋰離子電池,在玉樹縣、稱多縣、曲麻萊縣、治多縣和雜多縣分別實施裝機容量2MW、8.37MW、7.21MW、2.4MW和3.87 MW的微網水光互補光伏電站各1座,實施裝機容量1.34MW的離網光伏電站33座。果洛州已實施51座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12.27MW,38534套戶用電源。其中2012年建成31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4620 kWp ,32000套100w戶用電源;2013年建成20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7650 kWp, 6543套320w戶用電源,項目的建成可全部解決果洛州無電地區各事業單位、學校、農戶及部分寺院的用電問題。實施電信通訊基站352座,彌補了果洛州和玉樹州鄉級以上電信基站通訊信號不足的局面。 海南州和黃南州分別實施15706套和14524套戶用電源系統,基本做到了全州無電地區農牧民用電全覆蓋;同時海南州實施了青海省唯一一座金太陽項目支持的5MW并網光伏電站,其中包括2MW雙軸跟蹤系統、2MW單周跟蹤系統、1MW固定支架系統。海西州實施太陽能光伏提水系統264套,預計可覆蓋灌溉農田10萬畝,有效解決了無電地區生產生活用電;另外在天峻縣在建2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842.8 kWp,1750套300 w戶用電源,并建成51座人畜飲水機井,在解決當地居民生活用電的同時解決了人畜飲水問題,效果顯著。海北州祁連縣已實施2308套200w戶用電源,目前正在建設2座光伏電站, 裝機容量4087 kWp。西寧市已在青藏高原農副產品集散中心實施431千瓦用戶側并網光伏電站,在陽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實施300千瓦用戶側并網光伏電站,年發電量約188萬千瓦時。
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是促進國家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手段。中央財政于2009年開始,從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光伏發電技術在各類領域的示范應用及關鍵技術產業化。該工程由財政部聯合科技部、國家能源局組織實施,并制定了《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397號)和《金太陽示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1]109 號)。青海省擁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荒漠化土地,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優勢明顯,國家在青海省實施無電地區居民生活用電工程,對完成十二五時期全面解決青海省無電人口用電問題的奮斗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對減少森林砍伐量,提高森林覆蓋率,改善水土保持現狀,鞏固退耕還林工程的成果具有積極意義,對維護青海藏區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改善無電地區人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藏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民族團結,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青海省及時把握國家對太陽能光伏產業的扶持政策,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全部無電人口用上電的要求,為全面解決青海省無電地區用電問題,自2009年以來,在青海省新能源開發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共同組織實施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4年來,青海省共組織申報項目61項,國家立項24項,總裝機容量89兆瓦。截至目前,獲得中央財政建設補助資金合計137383萬元,涉及光伏電站、戶用電源、通訊基站和光伏提水灌溉等項目,基本解決了青海省無電地區農牧民基本生活用電問題,實施效果顯著。據統計,全省共實施93座光伏電站、109811套戶用電源、352座通訊基站和264套光伏提水系統,裝機容量分別為59.7兆瓦、19.8兆瓦、2.9兆瓦和6.6兆瓦。已在玉樹州實施光伏電站24.075MW,戶用電源系統36980套,解決8萬戶農牧民用電。其中,應用先進的雙向變流器技術和鋰離子電池,在玉樹縣、稱多縣、曲麻萊縣、治多縣和雜多縣分別實施裝機容量2MW、8.37MW、7.21MW、2.4MW和3.87 MW的微網水光互補光伏電站各1座,實施裝機容量1.34MW的離網光伏電站33座。果洛州已實施51座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12.27MW,38534套戶用電源。其中2012年建成31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4620 kWp ,32000套100w戶用電源;2013年建成20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7650 kWp, 6543套320w戶用電源,項目的建成可全部解決果洛州無電地區各事業單位、學校、農戶及部分寺院的用電問題。實施電信通訊基站352座,彌補了果洛州和玉樹州鄉級以上電信基站通訊信號不足的局面。 海南州和黃南州分別實施15706套和14524套戶用電源系統,基本做到了全州無電地區農牧民用電全覆蓋;同時海南州實施了青海省唯一一座金太陽項目支持的5MW并網光伏電站,其中包括2MW雙軸跟蹤系統、2MW單周跟蹤系統、1MW固定支架系統。海西州實施太陽能光伏提水系統264套,預計可覆蓋灌溉農田10萬畝,有效解決了無電地區生產生活用電;另外在天峻縣在建2座光伏電站,裝機容量842.8 kWp,1750套300 w戶用電源,并建成51座人畜飲水機井,在解決當地居民生活用電的同時解決了人畜飲水問題,效果顯著。海北州祁連縣已實施2308套200w戶用電源,目前正在建設2座光伏電站, 裝機容量4087 kWp。西寧市已在青藏高原農副產品集散中心實施431千瓦用戶側并網光伏電站,在陽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實施300千瓦用戶側并網光伏電站,年發電量約188萬千瓦時。
國家金太陽示范工程是促進國家光伏發電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化發展,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手段。中央財政于2009年開始,從可再生能源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支持光伏發電技術在各類領域的示范應用及關鍵技術產業化。該工程由財政部聯合科技部、國家能源局組織實施,并制定了《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397號)和《金太陽示范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1]109 號)。青海省擁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荒漠化土地,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優勢明顯,國家在青海省實施無電地區居民生活用電工程,對完成十二五時期全面解決青海省無電人口用電問題的奮斗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對減少森林砍伐量,提高森林覆蓋率,改善水土保持現狀,鞏固退耕還林工程的成果具有積極意義,對維護青海藏區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