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印發了《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方案》,這是首個省級政府出臺的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計劃(國發〔2013〕37號)實施方案。行動方案提出了天津市“到2017年,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全市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優良天數逐年提高, PM2.5年均濃度較2012年下降25%”的目標,并明確了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實施公用及自備火電機組改燃或關停、提高外來電比例等66項防治舉措及部門工作分工。
其中,天津市發改部門主要負責制定用煤炭總量削減工作方案,推動城市集中供熱建設,加快燃氣電廠和煤改氣等工作;市經信部門牽頭完成“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市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污染治理”,會同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黃標車、機動車污染整治;市建設交通等部門負責揚塵污染治理;市農委等部門負責落實禁止秸稈焚燒工作。
其中,天津市發改部門主要負責制定用煤炭總量削減工作方案,推動城市集中供熱建設,加快燃氣電廠和煤改氣等工作;市經信部門牽頭完成“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市環保部門負責“工業污染治理”,會同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黃標車、機動車污染整治;市建設交通等部門負責揚塵污染治理;市農委等部門負責落實禁止秸稈焚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