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沃爾索太陽能公司成立于2003年,已經成功安裝了7,000多套并網發電系統,截至2012年上半年,總安裝量已超過440MW,年營業額超過2億歐元。然后沃爾索4家關聯公司卻于2013年9月底申請破產保護,原因何在:經營不善?投資失誤?其實都不是!真正的原因是股東股權利益分配糾紛而實施的資本運作的故意行為。德國沃爾索創始人有3位,HANS,MARKUS和STEFAN, H和M是父子,M全權負責公司經營。隨著沃爾索的發展壯大,董事會又增加了幾個小股東,而S由于負責全球采購,中國又是采購中心,于是S來到中國并創辦子公司開拓中國市場,然而股東們并不完全支持S的行動。沃爾索中國公司獲得德國總部給予的資金、技術和人員的支持極少,在這種狀態下,發展舉步維艱,2012年沃爾索中國得到了一個很好的發展機遇,合資建設10MWp光伏電站,S在董事會做了很大的努力,最終得到總部的勉強許可,不過由于德國人做事風格和態度與中國人差距很大,合作項目一拖再拖,結果可想而知。此時德國總部認為中國公司運作2年多,一直未帶來效益且花費了總部大量的資金(其實是德國人自己花銷太大,一個德國人的花銷可以頂上4-5個中國員工的開支),董事會突然決定開除S的董事成員身份和中國公司總裁的職位,高層開始進行洗牌(其實這事已經醞釀了超過半年時間),中國公司法人換為Nikolaus Krane,董事會執行委員,傀儡而已,真實負責人則是Mark, 新進董事會成員。原中國公司總裁S,雖然沒有沃爾索的任何職位,但仍然是股東。董事會希望S退出股東,可是沃爾索資產很大,退股費用非常高,雙方很難談攏價格。于是董事會另辟蹊徑開始資本運作,將公司的錢全部投資出去到某項目中(該項目實際由董事會成員控制),并制造投資失敗的假象,使得公司到期無法回籠資金歸還銀行貸款,接著申請破產保護。下面大家就應該知道該如何處理了,董事會成員另起爐灶,成立新公司低價收購沃爾索,包括債權債務。整個這個過程中:
1、新公司可以挑選原沃爾索的聽話員工繼續留用,不聽話的合理炒掉,躲避聯邦勞工法的無理由不得炒人的規定。
2、公司清償債務和員工工資補償等后,剩余資金分配給股東就非常少,甚至沒有,低成本擠掉股東。
3、新公司完全收購沃爾索后,繼續追償原有項目債權,此時就能順利收回原失敗的投資,其實就是資產轉移后再拿回來而已。這就是沃爾索破產的真實目的和手段---大清洗。
話說回來,由于中國公司是原股東S創建,德國總部不一起申請破產,也就不納入統一的破產管理委員會管轄。當年輕的中國區副總裁Patrick了解此事時,于是立馬拍屁股走人,他是德國人屬于德國公司管轄,可以得到遣散補償。可是他這一走,中國公司變成了爛攤子,德國總部不派人也不授權任何人來管理,置中國員工于不顧,目前已拖欠所有中國員工工資和五險一金超過3個月,當我們發郵件質詢負責中國公司的德方管理人員,卻得到“對中國公司現狀表示遺憾和同情”的回復,并踢皮球交由其他我們并不清楚身份的人員來處理,且也無任何回復。
在此,我們強烈聲討德國人的不負責,不誠信和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德國人的形象和信用由此之后大跌,對德國人的生意我們也要考量他們的誠信度了。
1、新公司可以挑選原沃爾索的聽話員工繼續留用,不聽話的合理炒掉,躲避聯邦勞工法的無理由不得炒人的規定。
2、公司清償債務和員工工資補償等后,剩余資金分配給股東就非常少,甚至沒有,低成本擠掉股東。
3、新公司完全收購沃爾索后,繼續追償原有項目債權,此時就能順利收回原失敗的投資,其實就是資產轉移后再拿回來而已。這就是沃爾索破產的真實目的和手段---大清洗。
話說回來,由于中國公司是原股東S創建,德國總部不一起申請破產,也就不納入統一的破產管理委員會管轄。當年輕的中國區副總裁Patrick了解此事時,于是立馬拍屁股走人,他是德國人屬于德國公司管轄,可以得到遣散補償。可是他這一走,中國公司變成了爛攤子,德國總部不派人也不授權任何人來管理,置中國員工于不顧,目前已拖欠所有中國員工工資和五險一金超過3個月,當我們發郵件質詢負責中國公司的德方管理人員,卻得到“對中國公司現狀表示遺憾和同情”的回復,并踢皮球交由其他我們并不清楚身份的人員來處理,且也無任何回復。
在此,我們強烈聲討德國人的不負責,不誠信和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德國人的形象和信用由此之后大跌,對德國人的生意我們也要考量他們的誠信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