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業內人士認為《決定》為能源領域改革指明了方向,帶來了新的機遇。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的電改推進方案初稿已經形成,如何繼續推進仍是業內爭論的話題。電力體制改革討論多年,是否真的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能源領域市場化改革,首先應明確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并通過法律形式確定,讓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
日前,習近平總書記在山東講話時也曾指出:“不要事情還沒弄明白就盲目推進。該試點的不要倉促推開,該深入研究后再推進的不要急于求成。”要協調推進改革,注重改革的關聯性和耦合性,把握全局,力爭最大的綜合效益。
按照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5號文”(《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改的第一步“廠網分開”極大激發了市場的活力,十年來我國電力裝機從2億千瓦發展到目前的12億千瓦,從拉閘限電到電力供給基本平衡,電源電網已經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在這樣的形勢下,電改何去何從?
達成改革共識是電改前提
在李俊峰看來,習總書記的這個指示,道出了目前能源體制改革特別是電力體制改革進行中的關鍵問題。“電改還需要深入研究,不能為了改革而改革,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李俊峰說。
能源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其市場化不僅需要能源行業的推動,還涉及到政府職能轉變、國企改革等許多方面。
李俊峰告訴記者,他不是改革反對派,但電改不應是由政府某些部門主導的、隨意性很大的修修補補的改革。“電改討論了很多年,始終沒有一個科學的藍圖。推進需要更細致的操作方案,按照經濟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節奏,擇機而動。”
“5號文”提出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最終實現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這一改革方向,如今已經邁出了前兩步,接下來要做的,是“輸配分開、競價上網”。
在李俊峰看來,輸配分開是必要的,但他并不完全認同眼下推行的大用戶直供電和大家熱議的“魏橋模式”,片面的個案不足以說明改革的真正方向。
“改革要通過市場理順供求關系,實現市場和價格的透明化。當前發電價格和銷售電價也是透明的,但中間成本是不透明的,這一點在電改方案中應該明確。輸電成本不僅是簡單地經濟計算,還要考慮到目前存在的政府基金、電量平衡調節、備用電源、公平調度機制和信息系統建立等方面,并將屬于電網社會責任的部分剝離出來,再搞真正的輸配分開。”他說。
關于“競價上網”,李俊峰認為,在當前我國石油、天然氣、風電、光伏、核電等資源價格都由政府定價、而非市場調節的背景下,競價上網的時機并不成熟。
“因此,電改絕不是能源行業自己想改就能實現的,簡單的拆分并不理性,應該在相關領域充分討論取得共識。”李俊峰說。
市場化改革需要市場化環境
“按照改革方向,上述問題只要經過一兩年細致的研究,一定有解決的方案。改革的難點還在于,在目前的非市場化環境中,如何能夠保證市場公平。”李俊峰表示,電改還需配套措施。
他表示,首先應該按照改革的方向和繪制的藍圖,重新修改《電力法》。“沒有法律基礎的改革如空中樓閣,注定要失敗。”
“《電力法》修訂后,應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不能是簡單的拆分,也不能被輿論推著走,更不能搞政績工程,強行推出一個時間表。電力生產和消費涉及國計民生,謀定后動,堅決推進。”他說。
此外,還要明確監管內容,嚴格監管程序,建立監管不力問責機制,形成強有力的電力市場監管環境與能力。而監管體系,首先要解決的是信息透明度問題,解答民眾的疑問,才能認認真真的實行電力價格的聽證制度。把這一要求納入法律框架,通過法律手段保證信息的透明度。
“各個環節的成本都透明了,就不會產生不公平。同時,輸配價格合理、電力調度公平,也需要強有力的監管體系。還要建立聽證機構和行業自律機構。僅僅依靠政府監督,是不到位的,要建立嚴格的行業自律制度,實現利益相關方的互相監督。”
當然也可以先按照藍圖去改革,然后按照改革后的新機制,去修法。總之,要么用法律來推動改革,或者用法律保護改革的成果。而不要出現“5號文”提出修改《電力法》后至今未有動靜的局面,使《電力法》與電力行業發展水平和社會要求嚴重脫節。
長期以來,關于電改的爭論,莫過于幾個關鍵詞:壟斷、效率、安全、公平。
不同的角度看電改,自然有不同的觀點和論據。最終要解決哪些問題,明確哪些是主要矛盾,能否改革,取決于高層決心和力度,更取決于客觀需要。李俊峰認為,電力改革形成共識至少需要一、兩年的時間,現在推出的電力體制改革的路線圖,缺少法律支撐和社會共識,推動效果將大打折扣。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的電改推進方案初稿已經形成,如何繼續推進仍是業內爭論的話題。電力體制改革討論多年,是否真的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能源領域市場化改革,首先應明確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并通過法律形式確定,讓改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
日前,習近平總書記在山東講話時也曾指出:“不要事情還沒弄明白就盲目推進。該試點的不要倉促推開,該深入研究后再推進的不要急于求成。”要協調推進改革,注重改革的關聯性和耦合性,把握全局,力爭最大的綜合效益。
按照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5號文”(《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電改的第一步“廠網分開”極大激發了市場的活力,十年來我國電力裝機從2億千瓦發展到目前的12億千瓦,從拉閘限電到電力供給基本平衡,電源電網已經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在這樣的形勢下,電改何去何從?
達成改革共識是電改前提
在李俊峰看來,習總書記的這個指示,道出了目前能源體制改革特別是電力體制改革進行中的關鍵問題。“電改還需要深入研究,不能為了改革而改革,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李俊峰說。
能源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其市場化不僅需要能源行業的推動,還涉及到政府職能轉變、國企改革等許多方面。
李俊峰告訴記者,他不是改革反對派,但電改不應是由政府某些部門主導的、隨意性很大的修修補補的改革。“電改討論了很多年,始終沒有一個科學的藍圖。推進需要更細致的操作方案,按照經濟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節奏,擇機而動。”
“5號文”提出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最終實現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這一改革方向,如今已經邁出了前兩步,接下來要做的,是“輸配分開、競價上網”。
在李俊峰看來,輸配分開是必要的,但他并不完全認同眼下推行的大用戶直供電和大家熱議的“魏橋模式”,片面的個案不足以說明改革的真正方向。
“改革要通過市場理順供求關系,實現市場和價格的透明化。當前發電價格和銷售電價也是透明的,但中間成本是不透明的,這一點在電改方案中應該明確。輸電成本不僅是簡單地經濟計算,還要考慮到目前存在的政府基金、電量平衡調節、備用電源、公平調度機制和信息系統建立等方面,并將屬于電網社會責任的部分剝離出來,再搞真正的輸配分開。”他說。
關于“競價上網”,李俊峰認為,在當前我國石油、天然氣、風電、光伏、核電等資源價格都由政府定價、而非市場調節的背景下,競價上網的時機并不成熟。
“因此,電改絕不是能源行業自己想改就能實現的,簡單的拆分并不理性,應該在相關領域充分討論取得共識。”李俊峰說。
市場化改革需要市場化環境
“按照改革方向,上述問題只要經過一兩年細致的研究,一定有解決的方案。改革的難點還在于,在目前的非市場化環境中,如何能夠保證市場公平。”李俊峰表示,電改還需配套措施。
他表示,首先應該按照改革的方向和繪制的藍圖,重新修改《電力法》。“沒有法律基礎的改革如空中樓閣,注定要失敗。”
“《電力法》修訂后,應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不能是簡單的拆分,也不能被輿論推著走,更不能搞政績工程,強行推出一個時間表。電力生產和消費涉及國計民生,謀定后動,堅決推進。”他說。
此外,還要明確監管內容,嚴格監管程序,建立監管不力問責機制,形成強有力的電力市場監管環境與能力。而監管體系,首先要解決的是信息透明度問題,解答民眾的疑問,才能認認真真的實行電力價格的聽證制度。把這一要求納入法律框架,通過法律手段保證信息的透明度。
“各個環節的成本都透明了,就不會產生不公平。同時,輸配價格合理、電力調度公平,也需要強有力的監管體系。還要建立聽證機構和行業自律機構。僅僅依靠政府監督,是不到位的,要建立嚴格的行業自律制度,實現利益相關方的互相監督。”
當然也可以先按照藍圖去改革,然后按照改革后的新機制,去修法。總之,要么用法律來推動改革,或者用法律保護改革的成果。而不要出現“5號文”提出修改《電力法》后至今未有動靜的局面,使《電力法》與電力行業發展水平和社會要求嚴重脫節。
長期以來,關于電改的爭論,莫過于幾個關鍵詞:壟斷、效率、安全、公平。
不同的角度看電改,自然有不同的觀點和論據。最終要解決哪些問題,明確哪些是主要矛盾,能否改革,取決于高層決心和力度,更取決于客觀需要。李俊峰認為,電力改革形成共識至少需要一、兩年的時間,現在推出的電力體制改革的路線圖,缺少法律支撐和社會共識,推動效果將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