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我國光伏產業否極泰來的一年,行業在經歷2011和2012年的持續虧損之后,終于在2013迎來逆襲,主要光伏企業實現扭虧,經營狀況得到了較大改善。這一年,也是體現了中央政府對光伏產業高度重視的一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我國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相關配套文件也相繼出臺落實,涉案金額最大的中歐光伏貿易糾紛也實現和解,這些都為產業走出困境奠定堅實的基礎。展望2014年,光伏產業將面臨復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既有光伏政策密集出臺所帶來的利好,又有國際市場不確定和供需恐進一步失衡等不利因素帶來的挑戰。
一、對2014年形勢的基本判斷
(一)多晶硅產量不斷提高,產業觸底反彈
2013年全球多晶硅產量將達25萬噸,同比略有增長。其中全球主要多晶硅生產國如美國、韓國、德國和日本產量分別為5.5、4.8、4.3和1.4萬噸;我國產量約8噸,同比增長12.7%,連續三年位居全球首位,但也僅能滿足我國50%的市場需求。我國全年多晶硅進口量將達到7.5萬噸,同比略有下降,其中德國、韓國和美國分別占據總進口量的33%、28%和26%。由于多晶硅價格持續在低位運行,加上國外多晶硅企業的低價傾銷,國內多晶硅企業面臨經營壓力較大,上半年我國在產的企業僅有7家,下半年受行業整體狀況回暖和我對美韓多晶硅初裁出臺影響,又陸續有8家企業復工,但總體情況仍不容樂觀。
展望2014年,隨著下游應用市場的不斷擴大,對多晶硅市場需求也在提高,另外,全球新增產能投產和復工產能利用率逐步提升,預計全球多晶硅產量約為26萬噸,同比略有增長,我國多晶硅產量約10萬噸,產量主要集中于江蘇中能、特變電工、大全新能源等幾家企業。但由于國外多晶硅產品可通過加工貿易方式規避“雙反”關稅,持續對我國進行低價傾銷,市場供應量的不斷增大和多晶硅生產成本的持續下降,預計 2014年產品價格仍將在20美元/千克以下,企業仍將承受低價壓力。
圖1 2011-2014年我國多晶硅產量、增長率及全球多晶硅產量
(二)電池組件生產規模持續增長,出口逐步呈現多元化
2013年全球光伏組件產量將達40GW,同比增長9%,其中全球主要組件生產國如歐洲、日本和美國的組件產量分別為3.5、2.8和1.2GW,我國光伏組件產量約為26GW,同比增長13%,連續7年位居全球首位。行業發展環境不斷改善,主要電池組件企業在三四季度也相繼扭虧為盈,整體發展情況向好。在出口方面,我國光伏組件出口量約為16GW,出口額約100億美元,同比下降27%。其中對歐出口份額由去年的近65%下降至2013年的30%,而日本躍居首位,成為最大的出口國,出口額約為22億美元,占總出口額的22%。對美國、印度和南非的出口額分別占10%、5.2%和4.5%,出口呈多元化發展態勢。在進口方面,受美國“雙反”影響,大陸企業多采用臺灣地區電池片規避貿易壁壘,全年從臺灣地區進口額超過10億美元,約占我國太陽能電池總進口額的60%。
展望2014年,隨著行業的整體好轉以及由于組件價格下降使得光伏發電成本不斷逼近甚至達到平價上網,預計全球組件產量繼續呈現增長勢頭,全年將達到43GW。我國光伏組件有望超過28GW,產業集中度進一步提高。但由于多晶硅等原輔材、第三方電池片漲價,以及國外市場的不確定性也將給企業帶來經營壓力。部分閑置產能相繼啟動,產業也將承受供需壓力。
圖2 2011-2014年我國太陽能電池產量、增長率及全球太陽能電池產量
2(三)國內光伏市場規模化擴大,分布式發電成為發展重點
2013年,全球光伏新增裝機市場將達到36GW,同比增長近12%。其中全球主要裝機國家如日本、德國和美國的裝機量分別達到6、4和3.5GW。歐洲地區光伏裝機量約為9GW,裝機全球占比由過去的50%以上下降至26%,市場需求連續兩年下滑。我國新增裝機量達10GW,同比增長122%,居全球首位,其中光伏大型地面地站約為7GW,分布式發電約為3GW。2013年,國務院出臺“國發24號文 ”等多個政策文件,從上網電價、補貼資金、并網管理等多個層面破解國內應用市場發展的瓶頸,力促國內市場的規模化啟動。光伏電站在現有補貼水平和出力無限制的情況下,利潤高企,電站投資受到各路資本追捧。另為趕在年底前并網以獲得1元/瓦的電價,掀起了新一輪大型電站建設高潮。國家也高度重視分布式發電發展,在“十二五”末所規劃的35GW容量中,有20GW為分布式發電。而在2014年光伏建設12GW的指導目標中,有8GW為分布式發電。
展望2014年,在光伏發電成本的持續下降、政策的持續利好和新興市場快速興起等有利因素的推動下,全球光伏市場仍將持續擴大。預計2014年全球光伏新增裝機量將達到43GW,我國將達到12GW,大型電站和分布式發電均為6GW左右。但由于電網建設規劃尚未出臺,且電站審批權下放,地方政府為追求本地利益最大化,濫批亂批電站建設,恐導致光伏電站建設與電網建設不協調,滋生限電棄光等問題。此外,分布式發電商業模式尚未成熟,潛在風險點較多,規模化推廣阻力仍較大。
圖3 2011-2014年我國光伏新增裝機量、增長率及全球新增裝機量
(四)配套政策相繼出臺實施,產業發展環境向好
2013年,我國一系列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密集出臺。首先是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在市場啟動、產業規范、貿易糾紛和配套環境等方面做了相應表述,將“十二五”裝機規劃由原定的20GW提高至35GW。其次是“國發24號文”的9個配套文件相繼發布,包括財政部發電量補貼和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發改委《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兼并重組實施意見等相繼出臺實施,產業發展環境逐步好轉。此外,金融機構如銀監會、國開行等也在積極與行業主管部門合作,根據“國發24號文”精神出臺金融扶持政策。而備受關注的中歐光伏貿易爭端也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下,通過“限量、限價”方式達成和解,也為后續貿易糾紛的應對提供借鑒。
展望2014年,相關部委將貫徹落實相應的配套政策,通過擴大國內市場、規范產業、促進技術進步等組合拳力促產業發展。但也應看到,密集的政策出臺也容易導致政府的手伸得過長而產生副作用,如果落實不到位、錯位或執行過程中產生扭曲等,都容易起到反作用,過猶不及。
綜上所述,2014年我國光伏產業總體發展情況向好,但仍將承受供過于求帶來的價格壓力。雖然產業規模仍將保持平穩增長,國內光伏市場規模化啟動,但由于閑置產能的復產,產業仍將面臨階段性過剩局面,產業整合推進仍然較難,市場供需壓力仍然存在,企業經營壓力不減,加上外部貿易不確定性,產業面臨較大的轉型升級壓力。
二、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國內市場的過快擴大恐催生產能過剩
行業經歷了連續近6個季度的虧損之后,部分產能停產、減產甚至破產,而日、美市場的崛起使得供需失衡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緩解,產品價格企穩回升,骨干企業自2013年二季度起相繼扭虧為盈。但是在8月裝機規劃、上網電價和補貼資金等政策出臺后,國內市場加快擴張,部分企業為了搶在年底前并網以獲得1元/度的上網電價,對組件需求急劇擴大。在此驅動下,一方面,骨干企業都開足產能,同時也尋求中小企業代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積極給予本地企業優惠政策,力促其復工。產能利用不足的企業開足馬力,停產企業相繼復產,滿產企業通過技改等手段擴大產能,市場供應正在加速。但市場需求則不容樂觀,國外主要市場如歐洲市場正在萎縮,且對我國光伏企業有“限價、限量”約束;日本市場則由于補貼過高政府負擔較重,隨時可能會剎車;美國能源豐富,頁巖氣發展火熱,光伏市場潛力有限,且有“雙反”副作用;新興市場如印度、南非等則存在較大不確定性,而國內市場則可能由于電站審批權下放而出現本地化保護,削弱國內市場規模化擴大的紅利。因此從供需關系看,恐復現前兩年供過于求大、大肆殺價的局面,產業有重現無序競爭的隱患。
(二)制造業變化正在沖擊我國現有產業格局
一是光伏產業出現制造業服務化的苗頭。隨著光伏制造毛利下降,我國一些大型光伏企業為了降低生產成本,保留技術先進的產線,關停成本較高的生產線,多余訂單委托給第三方代工,國外一些企業如美國Sunpower公司等也一直通過大型電子服務企業Flextronices和Jabil代工。按此發展趨勢,光伏產業在制造環節涌現“類富士康”的大型代工企業,將嚴重沖擊我國光伏產業現有格局。二是生產制造呈現自動化發展趨勢。隨著我國勞動力成本的不斷提高,通過機器人取代人工將不可避免。全自動化的產線配置可保障產品的一致性,降低由于電池匹配所帶來的功率損失,也減少人為因素所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目前,自動化程度較高的產線生產的產品性價比已高于人工,這將迫使我國光伏產業轉型升級。三是產品結構不合理,中低端產能過剩,而高端產能不足。我國光伏企業生產的晶硅電池轉化效率普遍在17-19%之間,效率在20%以上的高端產品嚴重不足,同質化較為嚴重,極易催生價格戰。如2013年二季度我國光伏企業在鏖戰0.55歐元/瓦普通組件市場時,日本三洋和美國Sunpower則獨享1歐元/瓦的高效組件細分市場。更值得關注的是,由于金融機構嚴控光伏長期貸款,在產品薄利的情況下,也將限制企業高效電池產業化投資。
(三)現行補貼政策未能有效發揮光伏產品效用
我國光伏補貼主要基于發電量補貼,推廣應用方式較為單一,主要是用于建設大型光伏電站,不利于光伏產品的多樣化應用。事實上,光伏產品作為消費品進行推廣,應用領域較為寬廣,市場空間較大。如光伏提水系統,已具有較好的經濟推廣基礎,僅南水北調工程的西線工程就有2000多個提水點,我國西北、西南等地很多地方都需要提水進行灌溉和飲用,市場空間較大。此舉既可拉動光伏內需,也能促進節能減排,又可真正實現“光伏惠民”、改善民生。特別是,目前政策推廣的電站建設中,主要是在空地上簡單鋪設電池板,沒能有效發揮光伏電站的正外部性帶來的經濟效益。事實上,有些用于建設大型光伏電站的荒地含水量較為豐富,只是囿于蒸發量大,或無人管理,植物生長較難。如能在電池板之間的空地種植適合生長的作物,一方面電池板可遮擋一部分陽光,抑制蒸發量,同時定期用于電池板清洗的水也可收集進行植物滴灌,如此既可治土治沙,改善環境,也可充分發揮荒地的土地經濟效益,又能直接降低電站業主的用地成本,這也是落實黨中央提出的“生態文明”建設的有效舉措。
(四)監管不嚴恐催生電站建設無序發展
隨著“國發24號文”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實施,對市場的良好預期推動國內光伏電站建設熱潮。除了原有光伏企業外,電力、電子、能源及其他傳統行業企業也紛紛涌入光伏系統集成領域,國內政策性銀行對光伏電站的支持力度也在加大。但過熱的局面也將給光伏市場帶來隱患。一是光伏電站審批權下放可能導致電站建設“一放即亂”、無序發展,監管不嚴也易催生地方保護主義,不利產業規范。二是由于電網與電源建設周期不協調,在電網發展規劃尚未落定的情況下,光伏電站投資熱可能再現并網難題,加上對電網沒有激勵措施,恐將影響光伏電力的接入。三是隨著光伏裝機量的快速擴大,在電力調度方面,除了面對風電等新能源的競爭外,也會與傳統能源爭奪上網時間,不排除會像風電一樣出現棄光限電的現象,從而影響光伏電站的經濟性。四是管理體制問題,由于政策剛剛發布,上行下達需要時間,并且在執行過程中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因此,發展光伏電站應按照國家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切忌一擁而上重蹈風電覆轍。
總體來說,在新的發展形勢下,2014年我國光伏產業將面臨由于國內市場的過快擴大而導致的新一輪產能過剩,光伏制造業也將由于生產方式的變化而面臨深刻變革,現行光伏補貼政策的局限性不利于推動光伏應用的多樣化和發揮光伏電站的正外部性,政策的單向利好恐催生光伏電站建設無序發展等,這些均對產業的規范和應用市場的擴大帶來嚴峻挑戰。
三、應采取的對策建議
(一)貫徹落實光伏規范條件,積極推動行業整合
尊重市場規律,引導產業兼并重組,堅決推進光伏產業的“去產能”。一是“支持一批”,貫徹落實《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引導社會資源向達到規范條件的企業傾斜,間接促進落后產能的退出;二是“整合一批”,落實《光伏行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鼓勵優勢企業垂直或縱向整合,培育幾家大型光伏企業集團;三是“淘汰一批”,完善并嚴格標準和認證體系建設,提高產品售后服務標準,對不達標的產品或逾期未能整改的產能堅決予以淘汰;四是“轉移一批”,實施“引進來”和“走出去”戰略,鼓勵光伏企業創新國際貿易方式,優化制造產地分布,在境外開展投資生產合作,推進光伏企業國際化發展。
(二)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增強核心競爭力
一是加強光伏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借鑒電子信息制造業發展經驗,提前布局,做好應對制造業服務化準備;二是支持先進企業繼續做大做強做精,通過生產規模、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水平,不斷降低產品生產成本;三是鼓勵企業自主創新,通過支持建設研發中心或技術改造等手段扶持有自主技術的骨干龍頭企業,鞏固和提高核心競爭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國家級的光伏技術創新和研發中心建設,解決產業發展的關鍵和共性技術問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三)完善補貼機制,推動光伏產品應用多樣化
一是將光伏產品列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予以支持,鼓勵光伏產品作為消費品推廣應用,推動光伏產品走進千家萬戶;二是在農機等補貼目錄中納入光伏產品,如光伏提灌系統等;三是在城鎮化建設、智慧城市試點、惠民工程和南水北調等國家財政支持的試點項目或重大工程中,鼓勵融合光伏技術與產品;四是推進多部委協作,出臺相應補貼政策,鼓勵光伏電站建設與種養殖業、環境治理相結合,建設“生態文明”光伏電站,支持在西北部條件合適地區建設大型“生態文明”光伏電站示范基地。
(四)重視相關規劃的協調與實施,有序發展
隨著光伏發電項目審批權的下放,需統籌做好國家層面與地方層面光伏發電規劃的統籌與銜接,避免“一放即亂”。中央政府應加強光伏發電規劃和年度實施指導,地方政府應在本地資源、電網建設及國家總量控制等基礎上,按年度做好發電規劃及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光伏電站建設。此外,應盡快出臺電網規劃和調峰電源規劃,并與光伏等新能源規劃有效銜接,使得光伏電站建設有的放矢,避免由于盲目上馬導致限電的產生。同時提高市場透明度,避免由于本地化保護阻礙市場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賽迪智庫 光伏產業形勢分析課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