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年底,筆者翻出年初時寫的《對2013年光伏市場的幾點判斷 》一文,進行了一番自我考核。總體上沒有大的誤判,唯有對“2012年,中國政府對光伏產業的支持從未有的明確和堅定,2013年將繼續保持這一積極的政策背景”這一句的判斷不甚滿意,因為雖然毫不懷疑國家的重視,只是沒想到如此重視,這個重視大大地超出了筆者的預判。
如果將來有人編寫中國光伏產業發展史,2013年中國政府對光伏產業的重視程度、政策的力度及系統化無疑是值得大書特書一筆的,稱之為政策元年、政策基礎年應不為過。
兩年前,光伏對大多數老百姓來說是還是陌生的,現在,光伏已經深入民心成為中國經濟生活中的熱詞,這無疑與歐美對中國光伏的“雙反”、國家對光伏產業的高度重視密不可分。論產業產值,光伏在國民經濟中的比例微乎其微,每提光伏“雙反”,必提這是世界貿易組織糾紛中金額最大的一筆——200億美元,但它也只占2012年我國73011億美元GDP的0.27%,不足出口總額20489.3億美元的1%。但是論及國家對光伏產業的重視程度則是大大超出這一比例的,2012年12月、2013年6月國務院兩次常務工作會議專題和重點討論光伏產業問題,出臺了戰略定位的“國六條”和“國八條”。8月份在中國和歐洲圍繞光伏“雙反”爭論最為關鍵的時候,李克強總理或通過在《新蘇黎世報》發表署名文章,或通過重要會議的發言機會,或通過專門打電話的方式就化解“雙反”危機不斷與歐盟高層進行多次溝通協商。這種重視程度,無論是縱向看還是橫向的看,難得的殊榮,更是超乎想象。
在國家明確“光伏產業是全球能源科技和產業的重要發展方向,是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朝陽產業,也是我國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基礎上,國務院及相關管理部門在7月15日到11月19日兩個月內先后出臺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關于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 》、《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關于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金融服務的意見》、《關于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等14個重要文件,涉及產業定位、布局、定價、稅收、規劃、分布式及投融資等事關產業發展環境的重要要素,在極短的時間內構筑了一個完整的產業政策、管理體系,這也是其他產業發展中無從比較的。
應該說,人們對國家高度重視的最直觀感受莫過于光伏發展“十二五”規劃建設目標的變化了,從2011年初的5GW,到2013年的35GW。這既意味著需求市場增長了7倍,又意味著國家每年要多拿出上百億的電價補貼,這對于光伏企業來說是最實實在在的,對老百姓享受綠色能源更是實實在在的。同時,這既使得中國光伏電站的安裝量成為了當年全球第一,又一改過去“兩頭在外”的被動局面,極大地合理了中國光伏產業的格局。
一個經濟貢獻值目前不大,又需要補貼的產業,國家為什么如此重視?主要源于兩方面原因:其一,歷史的看,資源的爭奪貫穿了人類發展的始終,能源的爭奪更成為工業革命以來各國競爭的關鍵。由于傳統能源的稀缺性和地域性限制,在能源之爭日益成為未來國際競爭的主要部分的同時,新能源之爭則成為國家間的未來之爭。
其二,從本世紀初開始,受歐洲光伏事業發展的需求拉動,中國光伏產業迅速崛起,到2011年時,中國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光伏加工產業鏈,產品占據全球市場的60%強,十大企業中7家是中國的,光伏已經成為中國最具國際競爭力的產業。歐美的“雙反”給這一產業帶來了致命性的打擊,保護產業國際競爭力不僅必然而且必須。更何況新能源產業的損失不僅是中國的,也是人類的。
中國政府的做法是負責任的,因為人類對新能源的探討是需要付出巨大成本的,具體說就是一個國家為支持光伏事業的發展需要支付龐大的社會財富。過去以德國為代表的歐洲在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現在中國也承擔起了這份責任。
政策的效果是顯著地,深層次的意義在于完善光伏的產業環境,顯著的結果就是有競爭力企業從2012年的設備利用率下降、數以億計美元嚴重虧損局面,轉變為2013年的滿產、市場占有率不斷提高局面,有競爭力企業的出貨份額從2011年年初的40%增加到去年初的45%,今年三季度則達到50%。同時英利、天合等企業的毛利率已從今年一季度的4%提升至二季度的12%,三季度的14%,實現了2011年中期以來首次盈利和正在盈利局面。在嚴重失衡的供求關系并未根本改變的前提下,沒有政策的作用,很難出現這一結果。
光伏是一個非完全市場化的產業,沒有政策的扶持,這個產業沒有存在的前提條件;有了政策的扶持,它又將成為這個產業市場化發展的障礙。這是一個無可回避的對立統一矛盾,它在“金太陽”等政策的實施中已有了充分的展現。如何妥善處理好光伏產業發展的政策與市場化問題,無不在考驗著各國光伏產業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者的智慧。最重要的是,對這一矛盾,首先要有清醒地認識;其次要有嚴格的市場化落實政策的辦法。
當筆者結束自我考核的時候,2014年已經到來,對新一年光伏政策走勢進行預判難免成為繼續的思考: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市場配置資源原則的大背景下,光伏產業的政策、管理重心將向更加強調市場為導向過渡,一方面不會出臺與2013年相當的重大扶持政策;一方面政策更加細化,以引導產業市場化、格局合理化為主。有關產業的標準、投融資、技術提高、分布式發展等政策實施細則會陸續出臺。
作者系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首席光伏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