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內人士分析,與地面光伏電站發展歷程類似,國內分布式光伏市場的推進也將先經歷一個探路期。
當分布式電站項目中各種問題逐漸被消除,形成合理規范的市場與商業環境,分布式光伏才會真正迎來市場爆發期。
2014年也將是探索國內分布式市場開發模式最關鍵的年份。
“分布式光伏前景肯定沒問題,但能否完成8GW安裝目標不太好說。”這是記者在采訪國內能否完成2014年分布式新增裝機總量8GW目標時聽到的最多的一句話。
在今年1月份召開的國家能源工作會議上,能源局將今年新增光伏裝機目標鎖定14GW,其中地面電站6GW,分布式電站8GW。
相關數據顯示,當前國內分布式光伏安裝累計超過5GW。但不難發現,在累計完成的分布式總量中,“金太陽”工程的貢獻量約為2/3,完全通過市場化投資的分布式項目則少之又少。
記者獲悉,今年分布式仍將有很大一部分規模來自未完成的“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但仍不足以支撐8GW目標的完成。
如今,國家已取消“金太陽”示范工程,分布式欲“單挑”2014年8GW的目標實非易事。
微利難撬市場
多數企業觀望
“現在分布式項目開展的速度不是很快,主要原因是項目利潤太薄,屋頂業主顧慮太多。” 英利集團公共關系總監兼中航惠利公司總經理梁田在接受《中國能源報》采訪時說。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屋頂安全以及防水是用戶普遍擔心的問題。
梁田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國內分布式項目,一般采用三方合作的模式。由開發企業投資、銀行貸款、用戶出屋頂享受9折優惠電價,這是目前最常見、也是最容易切入分布式市場的一種途徑,但現在來看,這一模式推進難度在不斷增大。”
梁田透露:“目前用戶對屋頂安全的擔心遠大于他們對享受優惠電價的傾心;與此同時,在現有的補貼政策下,提高優惠幅度、降低電價也已幾無可能,開發商早已進入微利狀態。”
“與國內地面電站亦或國外的電站收益相比,低收益率、高風險是國內分布式建設難以輕易啟動的重要原因。投資商與開發商都處在‘啃骨頭’狀態,一時望而卻步也不難理解。”國務院發改委能源研究院研究員王斯成在接受《中國能源報》采訪時如是說。
王斯成說:“以西部地面光伏電站為例,項目建設難度低、并網容易、補貼及時、有效發電小時數高,按照新的補貼政策0.9元/千瓦時計算,有效發電小時數年滿發1500小時,收益率可高達16%。相比之下,分布式投資回報率則相形見絀,其投資回報率一般在8-10%之間,資源稍好的地區應該可以達到12%以上,但需8年才能回收,又面臨資金占用大、管理難度大、融資難、回收期長等困擾,所以推動還有困難。”
梁田表示:“薄利導致社會參與度很低,現在投資分布式的都是光伏企業,對其他行業沒有足夠的吸引力。這種情況下,光伏企業只能選擇和較大型的企業合作,會相對謹慎進入小而散的項目與領域。”
據梁田介紹,目前,中航惠利的4個示范點建設進展還比較順利。但2014年,發展將會保持理性,確保完成70-80兆瓦的量,400兆瓦的總量將分解在3年內完成。“穩健發展比冒進更容易生存。”梁田說。
政策難以落地
缺失協調部門
“國內扶持分布式的發展方向非常明確,各政府部門也先后出臺了各自的扶持意見。但由于各部門之間缺少溝通,自己出自己的政策,缺失整體性的調控措施。”山東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劉楊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現在,國內光伏市場依然是純政策驅動的市場。光伏宏觀政策已經比較全面,但來自上層推動的政策,在很多地方還難接地氣。比如,光伏企業在財稅、備案流程、電網代付操作、補貼周期這些細節政策上都沒有具可操作性的依據。”劉楊說。
目前,政府盯準開發區類或大型企業做分布式光伏項目,以完成全年制定的目標。事實上,分布式項目,無論規模大小,都面臨著不確定性風險,這是行業共性。
在劉楊看來,企業按照政府的意圖推進分布式工作,政府如何幫助企業有效降低投資風險也是迫待解決的問題。
按照國家政策鼓勵的方向,自發自用是分布式項目中最大的收益部分,投資企業也希望盡可能在項目中自發自用。但最讓人擔憂的是,一旦失去用電業主,光伏電站將如何處置。
“政府是否可以統一背書,出臺政策優先協助這些企業把電站搬到別的地方,這些都沒有具體說法,希望能納入政府考慮的范圍內。”劉楊說。
“目前,國家正在進行各方面的分布式試點工作,從政策、融資、合同能源管理、監管多方面把投資風險規避掉。隨著保險、銀行的介入、金融平臺的建立以及管理模式與監管系統的完善,未來可以給中小企業參與項目提供示范,同時也要求企業控制成本,是項目收益最大化,從而保證項目的收益率。”王斯成說。
市場空間不小
情況非常復雜
國內分布式常與東南部發達地區的屋頂被一并提起。
“最初分布式推廣,的確是希望先從東南部屋頂規模化推廣的。”江蘇省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許瑞林在接受《中國能源報》采訪時說,“但東南部的屋頂市場情況卻比較復雜。”
許瑞林具體說:“你看到一個大廠房很漂亮,不一定就能安裝光伏。”許瑞林說,“廠房在建設之初,建筑承重與雪載能力都是預先設計好的,能不能拿安裝光伏還需要實地測量。各個屋頂的情況不同,都需要一一實地測量,所以,項目之間可參考性不是很大,規模化推廣也就比較困難。”
許瑞林指出,國內制約與回避風險的手段力度有限,必然增加投資的風險,加上分布式都是小項目,對開發商的吸引力不大。國家應加大對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產生的系統風險的研究,對具體問題制定更細的管理辦法。
“問題推著具體政策落地,將是今年的一個常態。” 許瑞林說,“在具體操作中還會面臨各種問題與矛盾。一旦操作辦法不細,大家就不知道如何操作了。”
他說:“增值稅發票問題在出現后已得到解決,但仍然有不少問題需要面對,比如每千瓦時0.42元的補貼,哪些項目可以享受、哪些項目不享受,由誰來認定;在光伏項目實行備案制后,項目要備案到哪級部門、補貼由誰發放都缺少詳細規定。”
“前景美好、道路漫長、情況復雜,需要用一段時間推動的。”許瑞林說,“現在推分布式困難很大,但還是要慢慢往前推,在推廣的初期,國家不可能考慮的面面俱到。各省分布式都處于起步階段,也會面臨共性問題與個性問題。 卡在哪兒就解決哪兒的問題,所以今年分布式還需要一個逐步推進、完善、積累經驗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