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金太陽示范工程”的本質是《關于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筑物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進一步延伸,它的實施對于啟動光伏國內市場意義重大。
我們認為,“金太陽示范工程“的積極意義主要在于:
(1)確定了補貼總量,在500-640MW 之間,總補貼額(含輸變電接入工程)在110-140 億元左右,我們認為實際示范項目將達到640MW 的上限。
(2)確定了項目的具體實施時間,即09-11 年,打消了行業對于10 年補貼政策變化的顧慮,有利于行業的持續健康啟動。
(3)建筑物光伏扶持項目納入“金太陽“示范工程,離網項目和大型并網電站都在扶持項目之列,將有利于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開展申報工作。
(4)“金太陽“示范工程由財政部、科技部和能源局三部委共同牽頭,解決了原來補貼裝機而不能落實電價的實際問題,增強了項目的可操作性。
(5)補貼的金額按照項目總投資的50%-70%進行,將有利于改善目前低價競標的惡性競爭局面的改善,然而帶來的新問題是為了多爭取財政補貼,申報項目總投資虛高的情況。
(6)補貼項目的規模由原來的50KW(已申報的仍按照50KW)提高到300KW,將提升示范工程的效果。
(7)補貼總量包含輸變電工程,即相當于變相對地方電力公司進行補貼,將有利于光伏接入的順利實施,也隱含了對智能電網中清潔能源接入環節的財政扶持。
我們認為,盡管“金太陽計劃“包含了大型并網電站的內容,但由于示范電價參照凈電表法(銷售電價法)和超出自用電部分采用脫硫標桿電價的方式,預計多數項目仍將虧損。
我們對成本進行了詳細的測算,按照全國建筑物平均利用小時1250 小時,項目單位投資22 元/KW 計算,度電虧損仍在0.14 元(銷售電價法)――0.35 元(標桿電價法)之間。同時我們進行了敏感性分析,當補貼比重達到60%時,凈電表法(銷售電價法)項目將實現盈虧平衡。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