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億美元貨物或將虧本出口
業界人士透露,6月5日至今,天合光能對美出貨量沒有增長
為應對美國二次雙反,中國光伏企業正“各顯神通”。
記者獲取的一份數據顯示,中概股天合光能歷月轉入保稅區的光伏組件貨值已由今年5月份的8100萬美元,激增至6月份的2.28億美元。
與此同時,據知情人士透露,“早在此前,天合光能便已要求其在我國臺灣的供應商,在生產光伏電池時,選擇非大陸生產的硅片。這改變了以往‘臺灣地區以大陸硅片生產電池,再由大陸將其生產成組件出口’的模式”。
然而,“從6月5日截至目前,天合光能并沒有新增對美出口。這意味著,400MW光伏組件(粗略結算,天合光能6月存入保稅區價值2.28億美元的光伏組件規模約為400MW)中的絕大部分仍然存放于保稅區內(保稅區貨物不得回流,只可出口)。”上述知情人士稱。
未能獲取天合光能媒體負責人、投資者關系部門就此問題的回復。但某業界人士推測,“天合光能的上述舉措,寄望在反補貼初裁(只針對我國大陸)后,反傾銷初裁(兼顧我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前打時間差(6月5日至7月25日),繼續用由臺灣地區生產的電池制成的組件出口美國‘賭一把’,以減少預期中美國市場萎縮造成的不利影響”。
400MW光伏組件
“滯留”保稅區
天合光能如此行事的動機并不難理解,美國市場對其而言實在是太重要了。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第一季度,美國市場占天合光能總銷售額的31.9%。彼時,美國不僅是天合光能的第一大市場,天合光能在美的市場份額,也位居幾大中國光伏企業之首。
“美國反補貼初裁幅度比業界預想的高,而根據慣例,美國反傾銷歷來速度快、力度大。更為關鍵的是,美國二次雙反欲堵住第一次雙反時留下了的‘空子’(例如以我國臺灣電池生產成組件再出口躲避雙反關稅等)。據此,人們預判本輪雙反的打擊將是毀滅性的。”上述業界人士表示。
早在2012年時,美國第一次雙反終裁決定對華光伏企業征收18.32%-249.96%的反傾銷稅及14.78%-15.97%的反補貼稅,但其雙反僅針對中國大陸產多晶硅光伏電池,故此,中國企業尋找到了“采購臺灣地區生產的電池制成光伏組件,再出口到美國”的曲線避稅方法。
由于這一方法較“在第三國進行制造再出口美國等方案”更為經濟,隨即便獲得了國內企業的大范圍仿效,美國市場也得以部分保全。
不過,有別于第一次雙反,在今年美國發起的二次對華光伏雙反中,美方將雙反范圍擴大至中國大陸及中國臺灣生產的所有多晶硅光伏產品。此舉徹底封死了“采購臺灣地區生產的電池制成光伏組件,再出口到美國”的避稅渠道。
上述業界人士介紹,“美國二次雙反的限定很嚴格,不僅將產自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組件(無論其硅片或電池是不是來自第三國)都列入了雙反范疇,甚至要求非中國大陸或中國臺灣出口的光伏產品中,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完成的價值部分不得超過三分之二(約60%),否則無論從任何國家出口至美國,都需繳納雙反關稅。而這正是美國在雙反政策上,慣用的‘三分之二原則’(產品超過三分之二價值部分來自于雙反目標國,便被認定為目標國產品)”。
搶先反傾銷初裁布局
欲打時間差避稅
那么,既然美國二次雙反已將中國晶硅光伏產品的避稅渠道徹底封死,天合光能在保稅區中大舉囤積400MW光伏組件,又意欲何為呢?
“美國在6月5日發布針對中國大陸的反補貼初裁后,又于7月25日發布了針對中國大陸及中國臺灣的反傾銷初裁。也就是說,在這期間可能存在將近一個半月‘只征收大陸反補貼保證金,不征收大陸及臺灣地區反傾銷保證金’的空檔期。”上述業界人士還向記者表示,“同時,在未對大陸及臺灣地區征收反傾銷保證金前,美國提出的‘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完成的價值部分不得超過三分之二’也被部分業界人士錯誤理解成了‘只要不超過三分之二,便可以向美國出口’”。
可想而知,此前天合光能要求其在我國臺灣的供應商,在生產光伏電池時,選擇非大陸生產的硅片,便是出于降低組件產品中我國大陸完成價值部分占比的考慮。“他們寄望于以非大陸產硅片、電池生產成組件,再出口至美國。認為如此一來,這批三分之二價值部分由非大陸完成的組件便可以趕在反傾銷初裁前(我國臺灣尚未被正式列入雙反范圍時),避開反補貼保證金,順利出口美國。”該業界人士向記者補充道。
除了這一可能外,天合光能400MW光伏組件會不會認繳美國第二次反補貼保證金或第一次雙反關稅,出口美國呢?在上述人士看來,“這是一個很難抉擇的問題”。
盡管在2012年美國第一次雙反終裁及此番二次反補貼初裁時,天合光能被認定的稅率均為業界最低(第一次反傾銷、反補貼合計33%左右;第二次被認定補貼幅度為18.56%),但以臺灣地區產電池(電池所需硅片由大陸提供)制成組件的利潤只能達到10%左右,也就意味著繳稅便虧本;而倘若硅片、電池均由臺灣地區提供,大陸僅完成組件一環,則利潤會更低,甚至將降至10%以下。
“400MW相當于天合光能2013年總出貨量(2.58GW)的近16%,針對這樣一批價值達到2.28億美元之巨的貨物,天合光能怎能輕易認虧?”該人士稱,“或許他們本以為這批貨物符合‘三分之二原則’,又搶在反傾銷出初裁發貨,可以不用繳稅。但現實情況是6月5日至今,天合光能對美的出貨量沒有增長”。
那么,這400MW組件有沒有可能流向美國以外市場呢?
上述人士認為,“這不是沒有可能,但頂多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不僅如此,一位保稅區人士介紹,“這類產品出口是要進行相關認證的。如出口美國要做美國的認證,出口歐洲則要做歐洲的認證。也就是說,完成認證的貨品只能選擇出口美國,除非對這批貨物重新做相關認證,才能改變出口目的地”。
該保稅區人士還向記者介紹,“在保稅區存儲貨物需要交納3500元/集裝箱(小)的入庫費,還要交納每天0.5元/立方米的堆存費”。雖然記者無從獲知400MW光伏組件的堆存方式,便難以計算其寄存于保稅區所開銷,但不難推測,這一費用想必不菲。
事實上,在美國二次雙反襲來后,中國光伏界各色“應對攻略”便紛紛亮相。
曾有人提出,可降低貨價向美國出口,令所需繳納關稅隨之降低,以最終實現在美銷售價格與以往持平。
“但這種方式基于一個前提,就是企業認虧。雖然不少企業,尤其是上市企業即便虧損,也希望占領市場。但問題還不僅如此,在雙反的中期復審時,美方會查處這些問題。作為懲罰,他們會據此重新測算補貼、傾銷幅度,以令‘逃稅者’付出更大的代價。”上述業界人士還表示,“不論天合光能最初怎么考慮的,這400MW組件出口最終拖到了反傾銷初裁公布,令之需要交納更高的保證金。未來,其或許會轉向出口至其它地區(歐洲、日本等),也可能會認繳保證金,虧本銷往美國”。
業界人士透露,6月5日至今,天合光能對美出貨量沒有增長
為應對美國二次雙反,中國光伏企業正“各顯神通”。
記者獲取的一份數據顯示,中概股天合光能歷月轉入保稅區的光伏組件貨值已由今年5月份的8100萬美元,激增至6月份的2.28億美元。
與此同時,據知情人士透露,“早在此前,天合光能便已要求其在我國臺灣的供應商,在生產光伏電池時,選擇非大陸生產的硅片。這改變了以往‘臺灣地區以大陸硅片生產電池,再由大陸將其生產成組件出口’的模式”。
然而,“從6月5日截至目前,天合光能并沒有新增對美出口。這意味著,400MW光伏組件(粗略結算,天合光能6月存入保稅區價值2.28億美元的光伏組件規模約為400MW)中的絕大部分仍然存放于保稅區內(保稅區貨物不得回流,只可出口)。”上述知情人士稱。
未能獲取天合光能媒體負責人、投資者關系部門就此問題的回復。但某業界人士推測,“天合光能的上述舉措,寄望在反補貼初裁(只針對我國大陸)后,反傾銷初裁(兼顧我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前打時間差(6月5日至7月25日),繼續用由臺灣地區生產的電池制成的組件出口美國‘賭一把’,以減少預期中美國市場萎縮造成的不利影響”。
400MW光伏組件
“滯留”保稅區
天合光能如此行事的動機并不難理解,美國市場對其而言實在是太重要了。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第一季度,美國市場占天合光能總銷售額的31.9%。彼時,美國不僅是天合光能的第一大市場,天合光能在美的市場份額,也位居幾大中國光伏企業之首。
“美國反補貼初裁幅度比業界預想的高,而根據慣例,美國反傾銷歷來速度快、力度大。更為關鍵的是,美國二次雙反欲堵住第一次雙反時留下了的‘空子’(例如以我國臺灣電池生產成組件再出口躲避雙反關稅等)。據此,人們預判本輪雙反的打擊將是毀滅性的。”上述業界人士表示。
早在2012年時,美國第一次雙反終裁決定對華光伏企業征收18.32%-249.96%的反傾銷稅及14.78%-15.97%的反補貼稅,但其雙反僅針對中國大陸產多晶硅光伏電池,故此,中國企業尋找到了“采購臺灣地區生產的電池制成光伏組件,再出口到美國”的曲線避稅方法。
由于這一方法較“在第三國進行制造再出口美國等方案”更為經濟,隨即便獲得了國內企業的大范圍仿效,美國市場也得以部分保全。
不過,有別于第一次雙反,在今年美國發起的二次對華光伏雙反中,美方將雙反范圍擴大至中國大陸及中國臺灣生產的所有多晶硅光伏產品。此舉徹底封死了“采購臺灣地區生產的電池制成光伏組件,再出口到美國”的避稅渠道。
上述業界人士介紹,“美國二次雙反的限定很嚴格,不僅將產自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組件(無論其硅片或電池是不是來自第三國)都列入了雙反范疇,甚至要求非中國大陸或中國臺灣出口的光伏產品中,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完成的價值部分不得超過三分之二(約60%),否則無論從任何國家出口至美國,都需繳納雙反關稅。而這正是美國在雙反政策上,慣用的‘三分之二原則’(產品超過三分之二價值部分來自于雙反目標國,便被認定為目標國產品)”。
搶先反傾銷初裁布局
欲打時間差避稅
那么,既然美國二次雙反已將中國晶硅光伏產品的避稅渠道徹底封死,天合光能在保稅區中大舉囤積400MW光伏組件,又意欲何為呢?
“美國在6月5日發布針對中國大陸的反補貼初裁后,又于7月25日發布了針對中國大陸及中國臺灣的反傾銷初裁。也就是說,在這期間可能存在將近一個半月‘只征收大陸反補貼保證金,不征收大陸及臺灣地區反傾銷保證金’的空檔期。”上述業界人士還向記者表示,“同時,在未對大陸及臺灣地區征收反傾銷保證金前,美國提出的‘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完成的價值部分不得超過三分之二’也被部分業界人士錯誤理解成了‘只要不超過三分之二,便可以向美國出口’”。
可想而知,此前天合光能要求其在我國臺灣的供應商,在生產光伏電池時,選擇非大陸生產的硅片,便是出于降低組件產品中我國大陸完成價值部分占比的考慮。“他們寄望于以非大陸產硅片、電池生產成組件,再出口至美國。認為如此一來,這批三分之二價值部分由非大陸完成的組件便可以趕在反傾銷初裁前(我國臺灣尚未被正式列入雙反范圍時),避開反補貼保證金,順利出口美國。”該業界人士向記者補充道。
除了這一可能外,天合光能400MW光伏組件會不會認繳美國第二次反補貼保證金或第一次雙反關稅,出口美國呢?在上述人士看來,“這是一個很難抉擇的問題”。
盡管在2012年美國第一次雙反終裁及此番二次反補貼初裁時,天合光能被認定的稅率均為業界最低(第一次反傾銷、反補貼合計33%左右;第二次被認定補貼幅度為18.56%),但以臺灣地區產電池(電池所需硅片由大陸提供)制成組件的利潤只能達到10%左右,也就意味著繳稅便虧本;而倘若硅片、電池均由臺灣地區提供,大陸僅完成組件一環,則利潤會更低,甚至將降至10%以下。
“400MW相當于天合光能2013年總出貨量(2.58GW)的近16%,針對這樣一批價值達到2.28億美元之巨的貨物,天合光能怎能輕易認虧?”該人士稱,“或許他們本以為這批貨物符合‘三分之二原則’,又搶在反傾銷出初裁發貨,可以不用繳稅。但現實情況是6月5日至今,天合光能對美的出貨量沒有增長”。
那么,這400MW組件有沒有可能流向美國以外市場呢?
上述人士認為,“這不是沒有可能,但頂多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不僅如此,一位保稅區人士介紹,“這類產品出口是要進行相關認證的。如出口美國要做美國的認證,出口歐洲則要做歐洲的認證。也就是說,完成認證的貨品只能選擇出口美國,除非對這批貨物重新做相關認證,才能改變出口目的地”。
該保稅區人士還向記者介紹,“在保稅區存儲貨物需要交納3500元/集裝箱(小)的入庫費,還要交納每天0.5元/立方米的堆存費”。雖然記者無從獲知400MW光伏組件的堆存方式,便難以計算其寄存于保稅區所開銷,但不難推測,這一費用想必不菲。
事實上,在美國二次雙反襲來后,中國光伏界各色“應對攻略”便紛紛亮相。
曾有人提出,可降低貨價向美國出口,令所需繳納關稅隨之降低,以最終實現在美銷售價格與以往持平。
“但這種方式基于一個前提,就是企業認虧。雖然不少企業,尤其是上市企業即便虧損,也希望占領市場。但問題還不僅如此,在雙反的中期復審時,美方會查處這些問題。作為懲罰,他們會據此重新測算補貼、傾銷幅度,以令‘逃稅者’付出更大的代價。”上述業界人士還表示,“不論天合光能最初怎么考慮的,這400MW組件出口最終拖到了反傾銷初裁公布,令之需要交納更高的保證金。未來,其或許會轉向出口至其它地區(歐洲、日本等),也可能會認繳保證金,虧本銷往美國”。